集文数篇缅怀刚去世的中国罗马法泰斗周枏先生

整理、编排这组文章出来最初的冲动源于从前天(4月22号)的南方周末看到周枏先生去世的报道(详见下面所附文四),很自然的想起去年的篇让自己及周围许多人流着泪读完的另一则报道(见附文一、二)还有一则短小却深刻评论(附文三),我们大步流星奔向前方时不应该忘了历史上曾发生这个样子的“知识改变命运”。或许人真的是健忘的,差不多去年这个时候去世的另一个老人在一阵纪念热潮现在已鲜有人提起,诚如一位朋友提醒我的,从事学术研究的人往往比思想启蒙者更寂寞冷清,那么周枏先生及他那一代人似乎真的只可能被后人逐渐遗忘,但前几天一位年逾八旬的东吴老人来学校讲座时,席间提起若干故人大名(即是下文所及这批八九十岁的中国法学界之最精英),台下学生皆耳熟能详,令耄耋访客甚感欣慰;今天逛学校周围书店发现好几家中罗马法原论》已经脱销,又不禁让我想到“薪尽火传”的说法……

  又及:1,下文有处写道“商务印书馆出版了“百年文库”丛书作者都是王国维、胡适、陈寅恪等百年中国学史上名家,而周枏是丛书作者中在世的惟一一位。”所述有误,这套丛书中并没有收入胡适、陈寅恪的著作,而且周枏先生也并非出版唯一的在世者,至少我知道《江村经济》的作者费孝通先生及两种地理类著作的作者均在世。(略有些吹毛求疵了,只不过觉得即便是细节,也不应该随意)。

  2,报道中提及的英美法辞典已经问世,但书名前面加了“元照”二字,这是一家境外公司名,因其出版赞助甚多,故享有冠名权。

  文一: 被遗忘30年的法律精英

  作者: 静波 吴晨光 谢春雷

  来源南方周末

   一群老知识分子的坎坷命运足以让我们警惕:有些忽略,会让整个社会付出代价。

   一本词典引出一群老人

   这是一本有史以来中国最大的英汉英美法词典,460多万字,所收词条已达到4.5万多个,是日本出版的《英美法词典》的3倍。词典的最后校样已经完成。在有政府支持,没有经济资助,没有鲜花和掌声,甚至连正规办公室都没有的情况下,两代学人在默默无闻中历经九载寒暑的呕心沥血之作,终于接近尾声国家司法部一位司长评价说:“这是个很奇怪的事,一部具有国家权威的词典,却由一群无职无权无的学人和老人编撰,他们做了我们整个司法行政教育系统想做而做不了的事。”

    这本书后面,有一群几乎人们遗忘的老人。

    这是一些响亮的名字,一些在1949年以前就已成为法学权威的前辈名宿——

    盛振为,美国西北大学法学博士,东吴大学校长兼法学院院长

    周枏,比利时鲁汶大学1934年法学博士;

    卢峻,美国哈佛大学1933年法学博士;

    王名扬,法国巴黎大学1953年法学博士;

    蔡晋,东吴大学1933年法学士;

    许之森,东吴大学1934年法学士;

    卢绳祖,东吴大学1934年法学士;

    徐开墅,东吴大学1940年法学士;

    王毓骅,美国印地安那大学1949年法学博士;

    俞伟奕,东吴大学1944年法学士;

    郭念祖,东吴大学1946年法学士;

    陈忠诚,东吴大学1947年法学士;

    周承文,东吴大学1944年法学士;

    高文彬,东吴大学1945年法学士;

    这行名单可以开列很长,他们几乎全是东吴大学法学院毕业生。

    东吴大学法学院,1.15年成立于上海,是中国在教授中国法之外惟一系统地讲授英美法的学院,解放前中国最著名的法学院之一

    从1930年代到1990年代,国际法院共有过6位中国籍法官,从顾维钧开始一直到1997年的联合国前南国际刑事法庭法官李浩培,都是东吴法学院的教授或毕业生。

    该校校史上最值得夸耀的一段是在1946年:东京审判采用的是英美法程序,由于一时找不到合适人选,当时的国民党政府急了,最后,蒋介石点名从东吴大学要人,其结果是——中国赴远东军事法庭的法官、检察官、顾问等人,几乎全部来自该校。

    然而,这些20世纪上半叶中国法学界所能奉献出来的最优秀人物,“1949年后,他们中留在大陆的,却几乎都做着法律无关的事:英语教师或者劳改犯——对师生而言,与东吴法学院的关系成了一种罪过。在1957年‘反右运动’,以及文革期间很多校友遭到迫害。”(引自《培养中国的近代法律家———东吴法学院》,第293页,康雅信著)

  这些卓有学识的才智之士,他们后半生是怎样的?他们以及家人怎么度过那个风雨飘摇的年代?

   他们的晚年

   由于编撰词典的缘故,中国政法大学的薛波曾30多次到上海造访这些老人。

    周枏,年过九旬,被当今法学界喻为“罗马法活词典”。1929年受胡适推荐留学比利时,成为1949年前获比利时鲁汶大学博士学位的5个中国人之一。不久前,务印书馆出版了“百年文库”丛书,作者都是王国维、胡适、陈寅恪等百年中国学术史上的名家,而周枏是丛书作者中在世的惟一一位。

    如此一位法学大家,薛波怎么也没有想到,他竟生活在那样的环境里:上海南昌路282号,一栋破旧的两层小楼。楼道阴暗,木质楼板年久失修,走上去吱吱作响,墙角到处是蜘蛛网。

    周枏就住在二楼一间十几平米房子内。一台黑白电视,一个单开门冰箱,就是周枏的全部值钱家当。

    1950年代中期,正在最高法院西南分院工作的周枏,突然被下放到青海师范学院图书馆。从此,在距离故乡上海数千里地方,周枏度过20多年近乎青灯黄卷的生活。直到1980年,周枏进入安徽大学。在安大工作10年直到退休后,由于没有房子,周枏只得回到上海。

    现在,周枏先生又搬回了安徽女儿家,由于行动不便已坐上轮椅,而上海居所终年不见阳光,到女儿家也只是实现了在户内晒晒太阳愿望

    在哈佛大学博士卢峻先生家里,惟一的电器是部巴掌大的电扇,12元钱买的。90多岁的卢峻一目失明,着用旧信封糊住一边的眼镜,蜷缩在被子里。有病了,不敢医院,也吃不起药。谁能想到,这位早已卧床不起的清瘦老人,居然是直到去世《哈佛法学评论》都每期给他寄样刊的大学者,中国仅有的几个哈佛法学博士之一,前中央大学法学院院长。

    面对另一位1944年获得东吴大学法学士的老人时,薛波发现:他上衣的五个扣子竟然不一样。

    也许,1930年代曾为浙江方法院和上海特区法院法官,1957年后执教于上海向阳中学的蔡晋先生,是晚景最为凄凉的一个。他和小儿子一家住在一起,一个小房间,竹屏风后面,一张床板,很薄的被子,这就是他的卧室,里屋住孙子和孙媳妇。一个破旧奶粉罐,装着蔡晋的全部“贵重物品

    病重后的蔡晋住在上海南京西路的一家社区医院里。如果不是上海社科院某负责人为其疏通,是难以入住的。即便这样,他也只能安置在一个封闭的阳台里。

    弥留之际,薛波去医院看他,目睹了难忘一幕:蔡先生孤独地躺在阳台一角,而另一角,恰是护工的休息处。当《英美法词典》的编撰工作接近尾声时,蔡晋溘然长逝。陪伴蔡先生进入另一个世界的,除了他的1933年东吴大学法学士证书之外,还有他亲自审订的《英美法词典》稿件,49页,轻轻地放入他的灵柩内。

   被改变的命运

   在上海、南京、杭州,薛波走访了数十位东吴学人,几乎每个人都有一段不堪回望的过去

    盛振为,东吴大学首任华人教务长及后来的法学院长,曾著有《证据法学》、《英美法的审判制》等。后被打成反革命”,被判处在甘肃劳改10年,后因宋庆龄说情,6年后才被释放。到了1980年代,平反

    高文彬,81岁,曾任远东国际军事法庭翻译、中国检察官秘书,当年他从卷帙浩繁的资料中找出了证据,将土肥原贤二、板垣征四郎这两名原可能逃脱罪责的战犯送上绞架。1952年后高先生被打成“反革命”,在鄱阳湖修大堤,一修就是28年,每天挑土几十趟,累得连早晨上工的击锣声都听不见。1980年代初获得平反,有关方面要给他补偿损失,他说:“我人生最好时光,能用钱回来吗?”最后他没要。

    俞伟奕,日寇侵占上海期间,他埋头治学,继续攻读获硕士学位,抗战胜利后从事律师和法律教育工作,1949年后,因有参加东京审判的同学留在日本美军基地工作,在历次政治运动中被斗,一度连生命都无法保全。

    周承文,1969年后回老家湖州乡下做村文书。1980年代末,被聘到当时的杭州大学教书,成为浙江省起草涉外法律文件专家,“写的英文,就像报纸上印出来的一样。”曾长期住在团结户里,共用厨房卫生间每间只有七八平

    王毓骅,美国印地安那大学的法学博士,在街道副食门市部工作了许多年,直到1980年代才到南京大学任教。

    徐开墅,抗战后的东吴大学教授,1979年后,他以上海社科院无编制的特约研究人员身份,为上海的法制重建殚精竭虑。1999年去世时,一些人才知道———他当了30年的中学教师。

    “他们是无辜的。”2002年10月上旬的一天,在中国政法大学那间小小的词典编辑部里,《君主论》等名著的中译者———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潘汉典先生对记者说。他今年81岁了,也是东吴大学毕业生中不多的从事法律教育的幸运者,他因接触苏联法律较早,幸而躲过了那场灾难。

    潘先生谈到动情处,他甚至落泪了,为他那些受难的师长和系友。

  文二: 他们被忽视的代价

  作者: 吴晨光 万静波 谢春雷

  来源:南方周末

    随着中国对外交往的深入,英美法教育重受重视,这些饱受摧残的东吴学人又被起用。但这些东吴遗老平均年龄已逾70.在英美法教育被人为割断了30年后,我国在这方面后继乏人。今后有没有合适人选出任国际大法官职务?中国驻海牙国际法院前法官倪征日奥先生深为忧虑。

   “英美法研究太弱了”

    1993年,薛波正在中国政法大学读研究生,某天在查资料时,他和同学突然发现:国内居然没有一本适用的英汉《英美法词典》。

    这实际上击中了一个要害:我国当代的英美法研究太弱了。

    “有着千年历史的英美法,是与大陆法并行世界的两大法系之一。”接受《南方周末》采访时,美国斯坦福大学法学博士、中国驻海牙国际法院前法官倪征日奥说,“它被广泛应用于美、英及澳大利亚等英联邦国家,以及中国香港地区。目前,联合国国际法院运用的司法程序依据英美法;国际贸易基本规则同样依照英美法。”

    “正因中国没有英美法词典,我们误译了很多东西。”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潘汉典用了一个例子,来说明一个完备权威的英汉法律词典的重要性:

    Asylum———政治庇护权———一个世界通用的法律术语,却被我们译成居留权,而且写进宪法,一错30年,从1954年-1975年-1978年最后到1982年,三次 ,错译均没有被发现。到1985年 时才得以改正。

    据介绍,中美入世谈判多次陷入僵局,与双方是用两种概念说话很大关系。而在实践中,因没有严谨的英美法律词汇汉语对译词导致的教训,同样不在少数。

    1990年代中期曾发生过一件事,国内某银行给美国方面开了十几张汇票,因具名问题,美方最多可以领取100亿美金。这一下中方急了:精通英美法、英文又好的中国律师在哪里?最后,高宗泽律师(时任中国律师协会会长)临危出征,最终不辱使命,为中方挽回了损失。但办案经费也高达人民币九位数。

    薛波们的工作就在这样的背景下开始。词典该怎么编?谁也没经验,就摸着石头过河。最初,在中国政法大学某间宿舍内,从早上8时到深夜,几十名年轻的法学者奋战了两年,一些初步成果,终于辛辛苦苦做了出来,但拿给那些有深厚英美法学养的前辈学者们一看——几乎都过不了关。

    这不是他们的个人问题,在把英美法教育传统人为割断几十年后,要想重新接上这条法律文化的血脉,非一朝一夕可以做到

  薛波从一个偶然的机会了解到:一批东吴大学法学院的前辈今天仍生活在上海,最合适的审稿人找到了!

   严谨和精神的力量

    5年过去了,薛波仍清晰地记得第一次拜望老人们的情景:在卢峻先生那间小屋中,卢先生颤巍巍地坐起来,斜靠在破旧的藤椅上,薛波说:“不管什么原因,世人可能会忘了您,现在也确确实实忘了您。”老人的听力已严重衰弱,薛波只能半跪在地,伏在他耳边说,“但您不仅有精深的学问,您还是一个时代学术高峰的象征,请您务必要参加我们的工作。”

    风烛残年的老人静静地听着,浑浊的泪水从眼眶中流出,“我答应你。”

    在华东一带,薛波共找到了14位老者参与《英美法词典》的编辑工作,除了以上提到的,还有许之森(1930年代上海律师工会监事,解放后一直以中学教师为业)、蒋一平(1979年前为新华书店店员,1980年代后成为华东理工大学外语系主任)……

    审稿老人的平均年龄为84岁,这是他们人生中最后的奉献。

    老人们以极其严谨的治学态度投入了工作。一个例子被薛波们引作范例:仅为了审订一个词条———United States of America Law(美国法),卢绳祖先生就为其写下了2000多字、长达6页纸的注释。结果,近90岁高龄的老人得了脑痉挛,被送进医院。

    周枏先生的手高度颤抖,已无法将字写清。他便委托80多岁的夫人———1930年代的经济学学士,将改正后的稿件一一誊抄。

    为了校订一个词条,卢峻先生把另外一位老先生请到家里商榷,当着薛波的面,两位老人竟然激烈地争执起来。

    王毓骅先生目力已衰,必须借助自然光看稿子。但他家中又没有阳台,每次看稿,都必须往8里外的女儿家。

    而潘汉典先生在手术前的48小时,仍挂着尿袋审稿。

    是什么使得这些耄耋老者不计功利地投入到这项事业?对他们中的绝大多数而言,词典出版也好,不出也罢,都已是“寂寥身后事”,即使可能会有的现世声名,也与他们无干。

    “不为什么,我就应该干。我作为一名比较法教授,中国有这样的事,我当然要去做。”潘汉典先生对记者说。

    潘先生母亲在抗战中家破人亡,去世时,留给了他两句话:“你要做一个有益于社会、仗义执言,无愧于你父母的中国人。”

    潘先生以促进我国法学和法制建设现代化为目的,致力于介绍当代外国法学,投身英美法词典工作即其一端。他说:“其他,我没什么好说的。”

   几乎没人要求署名

    留给薛波的是一笔丰厚的精神遗产。

    他多次向记者提起老人们在上海第一次开会的情景,那是1997年,十几个东吴老人聚集在淮海路上海社科院一个小会议室里,5月的上海已经很热了,会议室没空调,房间闷得要命,老人们却讨论得很热烈。会后,薛波要找一家好点的饭馆吃饭,老人们死活不答应,“很好了,很好了”,每个人都这么说,最后进了家快餐店,一人一份盒饭,10块钱,老人们却吃得很香。

    几乎没有人要求署名,尽管他们都知道,这一定会是一项青史留名的事业,“千万不要署名,我年轻时就这样。”潘汉典先生和薛波去看望卢峻先生时,卢先生拉着两人的手多次叮嘱,不仅如此,就连600元审稿费卢先生都捐给了编辑部。

   他们铭记着东吴大学的校训:养天地正气,法古今完人。

   谁来承认他们的价值

    在近30年的被管制、被流放生活中,几乎每位老人的心灵都受到深深的伤害

    除了宝贵的时光,被剥夺的,还有他们的才华和智慧。学者以学和思为业,然而他们却被迫停止学习思考了近30年。薛波曾多次到过每位老人的家,几乎每个老人家里都看不到书,那时是不敢有,现在则是没钱买。审稿时有时为一个词甚至要去开架书店查阅。

    “并不是我有什么能力说服了他们,而是他们的生命被埋没太久了,他们已经感到,自己的才学将随着身体的衰退而丧失,他们无法拒绝生命的召唤!”

    老人们的奉献,唱响了一曲生命的赞歌。“他们是人,是活生生的人,需要荣誉、尊严和承认。”薛波说,“这些风烛残年的老人,他们努力工作,是在响应他们内心深处的悸动。”

    卢峻先生去世后,在葬礼上,他女儿再三向薛波致谢:“谢谢你们,我父亲一生的价值,通过你们得到了承认!”

    薛波曾多次到敬老院看望蔡晋先生,“我每次去看他,他都非常高兴,他脸上浮现出一种孩子般的笑容,不停地想说话,他看着我的眼神,明白无误地告诉我:他很希望能把他的所学,奉献于社会,很高兴他的存在对他人有价值。”

    可是,几乎没人关注这个风烛残年的老人。薛波曾看过他年轻时的照片西装革履,面目清秀,一个曾经的翩翩英俊少年。谁能想到他的晚景竟如此凄凉。

    不是所有东吴老人都接受了薛波邀请。一位耶鲁大学法学硕士、1941年就拿到巴黎大学博士学位的老人用 作了拒绝:“我一只眼失明,不能看了,而且这么多年不搞法律。”

    薛波也遇到了一些他难以理解的现象。一位东吴老人把自己的专业知识,甚至遭受的苦难,全都忘得干干净净,薛波说:“她越平静,越不反省,我越觉得我们的可怜,是什么力量能使得一个人彻底转向,把过去生活的所有痕迹都抹掉,一点也不剩下?”

    受牵连的除了他们,还有他们的家人。

    蔡晋先生的四个子女,除了一个在上海,其余都在新疆贵州等地,具体情况薛波没有问过,可以想象的是,作为“旧法统人员”子女,他们的命运又会好到哪里去呢?

    薛波有次看望一位老先生时,老先生孙女正好在场,她很不高兴,“你们来找我爷爷要是他累病了,谁来照顾?”“是啊!”薛波也这么想,“来寻求老先生帮助,又没钱给,完了拍屁股走人,真是累病了,我们能干嘛?”

   卢峻先生有三个孩子,女儿是音乐学院的教授,退休快10年了,一直伺候父亲,一天都不能离去,“我还是个搞艺术的”,私下里她对薛波委屈地说。薛波想了很久,然后回答说:“您这是在为国家尽责。”眼泪刷一下就流了出来,她点头:“我也是这么想的。”

   遗憾和担忧

    近几十年来,我国的英美法教育一直受到冷落,直到中国加入世贸组织后,才发现问题的严重性。

    早在1957年,哈佛博士、东吴大学法学院末期院长杨兆龙就在《文汇报》刊文指出:“过分强调法律的政治性而基本忽视了它的专门性和科学性;将党外的‘旧法出身’的人士估计得很低,认为他们不可能或者很难改造为对新社会有用的法学人才;不信任党外的法学人才,不敢放手使用他们。”

    而随着1952年东吴大学被撤销,英美法教育在中国大陆被迫中断了。

    让人痛惜的是图书馆,早在1935年底,东吴法学院图书馆已拥有法律类图书达两万多册,被称誉为“远东最佳法学图书馆之一”。即使在抗日战争时期,这些图书也被师生们转移隐藏起来,但在1952年后,该图书馆遭到了破坏。那些图书再也没有完整收集起来。

    到了1980年代,随着中国对外交往的深入,英美法教育重受重视,这些饱受摧残的东吴学人又被起用。1990年代香港原有英文成文法的审查,就全部由这些东吴遗老完成。他们平均年龄已逾80。

  在英美法教育被人为割断了30年后,我国这方面的人才后继乏人。不知以后还有没有合适人选出任国际大法官职务,中国驻海牙国际法院前法官倪征日奥,以及他的东吴同班同学李浩培先生都有这种顾虑,1984年,倪先生往海牙国际法院就职时年已79岁,1993年,李浩培就职时更达到了88岁高龄,离任时已届91岁。

  文三: 只有哭一场

  作者:薛兆丰

  来源:制度主义时代 /

   刚才哭了一场,失声痛哭。看了《南方周末》的一篇报道,题目是《被遗忘三十年的法律精英》。说是什么“被遗忘”,其实是“被蹂躏”。

   知道画家林风眠文革期间为了自保,把自己珍藏的三千张画,亲手一张张泡到浴缸里,站在上面踩烂,我哭过;知道钢琴家刘诗昆的手指被红卫兵打断,我哭过;读到翻译家杨宪益孤苦晚年的报道,我心头一酸;刚才读那篇报道,读到那个一目失明,用旧信封糊住一边眼镜,蜷缩在被子里的九旬老人,“居然是直到去世《哈佛法学评论》都每期给他寄样刊的大学者,中国仅有的几个哈佛法学博士之一,前中央大学法学院院长”时,我又哭了。要是世界上完全没有人记得他,他不至于显得那么可怜。

   用不着宣扬他们的成就,用不着复述他们的遭遇,用不着指出谁是罪魁。没有什么好说,只有哭一场。

  文四: “老兵不会死去,只会默默地消逝

  ——中国罗马法泰斗周枏在寂寞中远去

  作者:吴晨光

  来源:南方周末

   “为什么我们这一代的学问超不过他们?因为我们没有他们的品行。我们中可以出学者,但出不了大家。” ——评语

   我手执96枝白菊花,为一个崇高而沉默的灵魂送行。

    2003年11月30日,我第一次来合肥采访周枏(nán)时,曾把一束康乃馨献给这位时年95岁的法学宗师,祝他健康。世事无常,半年后的今天,如同白菊代替了红康乃馨一样,一幅遗像凝固了这位老人恬静的笑容。

  他于2004年4月15日辞世,摆脱了呼吸道与肾病对他的双重折磨。曾经的卧室--如今灵堂里,弥漫着香火与鲜花?混合味道

    曾经的鲜衣怒马

    作为一位中国法学界无人不知的罗马法泰斗,周枏却沉寂了足足半个世纪。

    与梁启超、蔡元培、费孝通等人的35部著作一起,周枏的《罗马法原论》被选入“商务印书馆文库“。当代著名法学家、厦门大学教授徐国栋对此书评论说:“此书,是中国最权威的罗马法著作。“

    序言第三页:“本书问世,历经曲折。“此言不假,从初稿到付梓,前后竟然长达五十余年。

    1926年,时年18岁的周枏在“中国公学“大学部(创办于清末,曾得到孙中山等革命先行者的赞助和支持--编者注)就读时,第一次接触到了罗马法的内容。“那是罗马法中的两个制度--’时效制度’与’共同海损’。“

    我见到了“中国公学“校长胡适为他出具的出国留学证明信:“学生周枏系江苏省溧阳人,现年21岁。已修满本校毕业所需学分,各科成绩均堪优良……“

    从1928年9月开始,周枏在比利时鲁汶大学苦读6年,他先后获得了政治外交学硕士学位、法学博士学位。周枏被授予博士学位时,全场掌声雷动。当时,在比利时获博士学位的中国人不超过10个。

    “罗马法起源于2000多年前的古罗马,被称为’万法之源’,尤其是当今全部民法的鼻祖。“一位法学人士说,“当今世界有两大法系--在法、德及中国等地实行的大陆法,以及在美、英及其他英联邦国家实行的英美法。罗马法对两法系的产生和发展都有极为重要的影响,恩格斯曾称之为’商品生产者社会的第一个世界性法律’。“

    1934年归国后,周枏先后执教于上海持志学院、东吴大学、中央大学、厦门大学等地。“周枏先生为学生讲授罗马法的首要内容是:中华民族文明源远流长,为什么我们要学习外国知识?“有法学界前辈回忆说,“一种“师夷之长技以制夷”的救国思想,开始在学生中传播。“

    “颠沛流离的岁月里,父亲共写出了33万字的罗马法讲义。“周枏的儿子周枏一煊说,“当时的中华书局已经打算将其列入大学用书出版,但终因战乱而作罢。“

    解放前夕,周枏出任暨南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时,文学家钱锺书也在该校任中文教授,两人相交甚深。

    钱锺书曾以“鼋头渚“(无锡一著名景点)为上联征集下联,周枏笑答“燕尾洲“(江西风景区),二人相对抚掌大笑。

  那时候的周枏正值人生中最好的年华,在法学领域纵情驰骋,非常自信乐观。

    被逐渐遗忘

    三次拒绝了国民党的赴台邀请之后,周枏等一批法学家迎来了新中国的成立。

    1950年前后,周枏受到了一段短时间内的重视。在北京举办的“新法律研究“学习班上,他曾被任命为学习小组组长。

    但好景不长,在那个时候的中国特殊环境里,英美法系教育受到了巨大冲击。徐国栋回忆说,按当时的观念,必须打碎旧的国家机器和意识形态才能建立起一个崭新的国家。作为旧法统的一部分的罗马法教学,在这个时期被取缔了。

    从1952年到1956年,中国翻译、出版了多达165种苏联法学教材,竟然无一涉及罗马法。

    20世纪50年代中期,由于“身份“问题,周枏和其他一大批法学精英受到了排挤。

    1958年,周枏带领家人赴西宁工作。当时,青海师范学院对他承诺将建立法律系,但由于左倾思潮,不久后绝大多数高校的法学院停办。

    周枏就这样,被“遗落“在师范学院的图书馆。在西北的那些艰苦日子里,一家人吃的是青稞,出行要踩着两寸厚的浮土,气候干燥让他们鼻血流淌。

    祸不单行,“文革“前的“四清“运动中,周枏因把一些法文版的书籍放进了图书馆,被扣上了“宣传资产阶级言论“的帽子,为人正直的他被指责和批判。

    经历了一次次批斗后,周枏被下放“五七干校“养马。

    他女儿周莉华回忆那段屈辱的经历时说:“直到父亲1972年退休时,一名工作人员还轻蔑地当面斥责他“你算什么教授”!

    周枏的家人也深受牵连,他的子女虽然成绩优秀,却被禁止报考外地大学。1965年9月27日,周枏结发之妻因为生活严重不适,把生命留在了西宁。那些日子,时隔多年,周枏甚至都不愿意回忆了。作为一个儒雅的知识分子,他忍受着外加给他的这一切。

    但信念是坚硬的。据周枏一煊回忆,红卫兵来抄家时,父亲冒死把罗马法的相关讲义藏在麻袋里,上面又堆起了破旧鞋帽。没有这些资料的保存,就没有此后《罗马法原论》的问世。

  在中国几乎无人知道,一个法学大师在偏远一隅空耗着人生本该开花结果黄金阶段,直到进入垂垂暮年。

    人生始自“古来稀“

    20世纪70年代后期,周枏的好友钱锺书被平反、其作品《围城》开始引起人们关注时,已回上海赋闲的周枏仍因无单位收留而四处“巡游讲学“。

    一个机会终于在周枏72岁高龄时姗姗来迟。1980年,安徽大学聘请周枏任教授,在法律系讲授民法,他被公认为是安大法学院的奠基人之一。

    1983年,司法部与安徽大学法律系合办了罗马法师资进修班,由周枏教授主讲罗马法。一颗火星燃亮一片,当时参加进修班的中南政法学院、吉林大学、西南政法学院等高校的十几位教师,他们后来都成为各自大学的罗马法专家。

    1987年,安徽大学决定将周枏的讲稿整理出书,并成立了五人小组为此工作。7年过去,1994年,《罗马法原论》终于面世

    周枏知道时间对于他已经不多了,他拼尽老命,为这个并不曾厚待他的世间留下他的专长。

    他对工作的执著令人惊叹,在进修班讲课时,他因病没法行走,就让学生抬他去上课。

    他的关爱渗透到每个学生的心里,虽然生活拮据,却从不收取学生的一分钱馈赠。周枏淡泊名利,在这段时间从没担任过任何社会职务。

    1980年代初,他参与了中国第一部法律词典--《法学词典》的编撰,此后又加入《中国大百科全书-法学卷》编写组。

    1985年,作为五名资深民法专家之一,他对中国《民法通则》进行了最终审稿。彭真委员长很惊讶--“想不到安徽大学还有这样的人才!“

    桃李满天下。周枏在安徽大学工作的10年里,曾为三届硕士研究生授课,弟子中很多人已经成名,包括中国人民大学史际春教授、安徽大学法学院院长王源扩教授、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主任蒋敏等。

    1997年,时届89岁的周枏开始参与《英美法词典》的校订。(参见本报2003年1月报道,《被遗忘三十年的法律精英》)没有报酬、不问署名,在此后的5年里,周枏一直为词典无偿工作。“他的手已经颤抖,无法写字,便让第二任妻子--黄友瑜把注解记录下来。“当事者回忆说。

    在此期间,这位法学泰斗一直居住在上海一间不足18平方米的筒子楼里,那里几乎不见阳光。2002年5月,周枏不得不搬回在安徽大学的女儿周枏莉华家--不足50平米、建于50年前的老楼中。老房,墙皮和地板已斑驳不堪。今年年初,西侧卧室的顶棚上,约一平米的白灰突然脱落

    周枏莉华说,安徽大学已经决定分给老人一套92平方米的新房。但由于工程屡屡脱期,父亲在离开之前没有实现乔迁的愿望。

  中国当代罗马法权威黄风曾感叹说,“为什么我们这一代的学问超不过他们?因为我们没有他们的品行。我们中可以出学者,但出不了大家。“

    遗愿,完成的与未竟的

    “老师的治学严谨持续到了生命的终结。“参与整理《罗马法原论》后记的田田说,“4月12日,我见他最后一面时,他还叮嘱我,要把后记再行校正。“

    4月14日,医院为周枏下了病危通知书。但死神来得很快,15日下午4时,老先生已经进入弥留状态。周枏莉华正在去学校筹集医药费的路上,赶回不及。

    下午4时20分,周枏静静地走了,孤独一人。

    按照周枏生前的嘱托,他的遗体将捐献给红十字会,他的藏书将捐献给安大等四所高校。

    我站在灵堂里,默默地悼念着这位法学大家。

    他的影子突然跳出来,一切变得如此鲜活。今年1月初,当我再次拜访他时,提出要为他拍照。老人兴奋地笑起来,用手指着柜子--原来,他要戴上一漂亮的红帽子才肯合影。

    “他们中的又一位离开了。“参与编辑《英美法词典》的薛波感叹说,他所见过的那些学贯中西、平和近人的法律前辈们正一个个逝去。

    1995年,英国牛津大学哲学博士、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朱奇武去世;

    1999年,东吴大学法学学士、上海社会科学院徐开墅教授去世;

    2000年,美国哈佛大学法学博士、上海社科院教授卢峻去世;

    2002年,东吴大学法学学士、上海社科院蔡晋教授去世;

    2003年9月,美国斯坦福大学法学博士、东京审判中中国检察官首席顾问,后任中国驻海牙国际法院大法官的倪征燠也离开了。

    他们曾经的梦想,曾经的热血,和曾经的孤独,此时都化已为沉寂,正如那首美国军歌所唱,“老兵不会死去,只会默默地消逝。“

    后记:周枏先生的遗体告别仪式于2004年4月21日下午2时30分,在合肥殡仪馆进行。周枏先生的亲友及安徽大学有关人士参加了葬礼。

  或许,能让逝者安心的是,目前中国罗马法的研究已经进入了新的阶段。就如同他在《我与罗马法》一文中写到的:“北有中国政法大学罗马法研究中心,南有厦门大学罗马法研究所。还定期召开国际学术会议,经常派人到国外研究交流信息时代的到来,可在互联网上便捷地查到罗马法的资料。希望有志于该法研究的同仁们继续努力,定会结出丰硕成果。“

  文五: 悼周枏先生

  作者:blackstone 来源:法律思想网

   “主阿,如今可以照你的话,释放仆人安然去世。”

   ——《新约--路加福音(Luke)--第 5 章》

   “死亡与生命都是自然的产物,甚至婴儿出世还可能比死亡更加痛苦。怀着如火激情死去的人正如血战中的受伤者,他们当时不大会感到疼痛。同样,坚定而美好的信念也确实能够抵御死亡的悲凉。然而归根到底,人生最美好的挽歌无过于,当你实现了一种有价值的目标和期望后能够说:‘主阿,如今可以照你的话,释放仆人安然去世。’死亡还具有—种功能,它会消除尘世的嫉妒,打开赞美和名誉的大门——而正是那些生前受到妒恨的人,死后却将为人所敬仰!”

   ——培根《论死亡》

    昨天中午,南京城温度忽然夏天一般。一位很久不联系的朋友从彩云之南发来短信,本以为是多年不见的重逢,结果却得到一个消息:周枏先生于2004年4月15日去世,21日举行遗体告别仪式。这个消息令人非常遗憾和悲哀,因为前几日和网友都谈到王铁崖先生比起周枏先生蜗居,幸运得多了。不想却真的闻此噩耗。关于先生,《南方周末》上曾经有篇《被遗忘了三十年的法律精英》曾有如下描述

    “周枏,年过九旬,被当今法学界喻为“罗马法活词典”。1929年受胡适推荐,留学比利时,成为1949年前获比利时鲁汶大学博士学位的5个中国人之一。不久前,商务印书馆出版了“百年文库”丛书,作者都是王国维、胡适、陈寅恪等百年中国学术史上的名家, 而周枏是丛书作者中在世的惟一一位。

    如此一位法学大家,薛波怎么也没有想到,他竟生活在那样的环境里:上海南昌路282号,一栋破旧的两层小楼房。楼道阴暗,木质楼板年久失修,走上去吱吱作响,墙角到处是蜘蛛网。

    周枏就住在二楼一间十几平米的房子内。一台黑白电视,一个单开门冰箱,就是周枏的全部值钱家当。

    1950年代中期,正在最高法院西南分院工作的周枏,突然被下放到青海师范学院图书馆。从此,在距离故乡上海数千里的地方,周枏度过20多年近乎青灯黄卷的生活。直到1980年,周枏进入安徽大学。在安大工作10年直到退休后,由于没有房子,周枏只得回到上海。

    现在,周枏先生又搬回了安徽女儿家,由于行动不便已坐上轮椅,而上海居所终年不见阳光,到女儿家也只是实现了在户内晒晒太阳的愿望。”

    亲见先生,是在上个世纪98年6月初夏的日子,当时还是初入法律,不知法律为何物,只是一味的抱怨中国的法制环境、中国的法学教育等等类似,赖机缘巧合,幸得法律启蒙机会。先生时已耄耋,遇吾辈弱冠少年,许是经历过多沧桑(当时了解得很少),少语。但听法大师兄叙述:先生当年因执教于胡适先生所任校长之中国公学期间,蒙胡适先生推荐,居鲁汶时以满分成提前获得多个博士学位。当时并不知道鲁汶的地位,后来听同学说起,在欧洲,鲁汶堪比莱顿,甚至高于莱顿,且欧洲的博士甚难获得。后于法思网听徐国栋先生评先生的《罗马法原论》时称“不错,此书是一本好书难得周枏是个天才,到比利时并非专学罗马法,甚至并非专学法律,而是学国际政治,罗马法只上了两门课,但能写出这样的大书,令我这个在意大利呆了两年的人汗颜!”(但徐先生对先生关于托付校订该书后违约一事之抱怨个人不敢苟同,先生属于那个时代的知识分子,经历了太多的人生悲苦变迁,不会象改革开放后的那批“法学家”一样敢想敢做)。

    98年上海一别后,逢暑假专心拜读先生的《罗马法原论》,当时刚刚接触法学基础科目,还没感觉到此书在国内罗马法学界的“体系书中之第一”。但是亲见先生的颠沛蜗居,目读此书中考据之严格,例如第2页关于拉丁译“Iustinan”和英译“Justinan”,关于陈朝壁先生《罗马法原理》中的一些误述、关于curia的“宗联”、“胞族”、gen的“宗”、“aganatus”得“族”译法之辩、“patria”的“家长权”、“家父权”之辩,不觉让人敬仰。后看罗马法书籍,遇国内其他版本的体系书,觉得不如先生之严谨。

    从先生的书中,知道耶林(Rodolf von Ihering,1818-1892年)在《罗马法精神》中关于罗马帝国三次征服的名言:“罗马帝国曾三次征服世界,第一次以武力,第二次以宗教(指基督教),第三次以法律。武力因罗马帝国的灭亡而消失,宗教随着人民思想觉悟的提高、科学的发展而缩小了影响,唯有法律征服世界事最为持久的征服”,此话比梅因关于法律进化更早听闻,近年观《元照法律词典》扉页关于“好的国王需要法律和武力(laws and arms)进行统治”的箴言,顿觉大陆法和普通法有相通之处。当然从这本书中,知道了拉丁文进而喜欢上了拉丁语系的语言,知道了罗马五大法学家、萨维尼、波隆那大学,知道了罗马不仅仅是李维所记述的光辉征战史、还有十二表法,知道了他物权、用益物权、法律行为、“有夫权婚姻”、“复境权”、“监护与保佐”等等术语含义、人、物、诉讼三编和人、物、债、继承、诉讼五编和法律解释方法的历史沿革,可以说这是自我学法律以来,所看得最详细的一部条文法体系著作,若干年后听老师说起“预治法学,必先治民法;预治民法,必先治罗马法”,而庆幸当年的机缘巧合,亦遗憾没有亲聆先生教诲,如惊鸿一瞥、无缘再见

    至于说该书中一些局限,其实我觉得徐先生过于严格,翻开佟柔先生的中国民法学,也是有着“以计划为主的商品经济”词语,此时无可避免。那一代的老人年轻时抱着士大夫的“兼济天下”,中年时经历过太多的政治运动,老年时经历着时代的转型处于一个意识形态价值观急剧变革、社会自清末以降大转型阶段,任何人都无法用后人眼光去评价当时行为,从这个角度上说,我是赞成“为尊者讳、为长者讳、为逝者讳”,毕竟在上个世纪49年后随着新生政权废除伪法统的过程,法律已经从奢侈品成为禁忌品,法律人也首当其冲成为政治运动的祭品。

    2003年的法律版新春献辞《挥手自兹去》中引了一段Posner的话:“一个老人的去世,正如一做图书馆被焚毁”,想说明2002年“罗尔斯、诺齐克、布迪厄、王铁崖、卢峻、蔡晋等的过世(包括前几年去世的徐开墅、李浩培),虽然是自然规律毫无办法”。

    看报纸,才知4月21日是罗马建城2.57周年,而先生正好与我们告别,天人相契乎?

   愿周枏先生安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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