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威海72岁老农讨要土地转包租金13年无果

  山东威海72老农讨要土地转包租金13年无果

  威海经区桥头镇党委刘志伟书记并教里村党支部夏吉礼书记:

  根据《民法通则》、《合同法》和《农村土地承包法》相关规定,我请求教里村委会(下称村委)返还我应依法所得3.05亩责任田外转包租金收入4880元。

  事实和理由是2003.3月,我因当时的条件限制,无力经营拥有土地承包权,位于山子耩的3.05亩责任田,故临时交给村委代为管理或转包。同月,这3.05亩土地由村委转包给了本镇刘家泊村刘德春耕种。转包了2年后2005.2月,村委把3.05亩土地收回,至此,刘德春转包2年约610以上的租金全部交给村委收帐至今予返还我(2年*年租金约100元上下*3.05亩=610元 请查账)。

  借助该土地被村委收回之机,我当时的一天晚上即到当任的村支部书记夏福桥家要求返还我的3.05亩土地和租金,但被拒绝!

  2005.3月,村委把这3.05亩土地租赁给了林峰工程公司管理使用租期20年,每亩年租金200元(该年的12.1日签订的租赁协议)。当我知道此事后,又多次请求村委领导返还我的这些土地和租金,还是被拒绝!被迫,我于2011.7.8日把村委和林峰公司告上了环翠区法院,经法院审理查明:“我和村委的土地承包关系仍然有效,两被告签订的承包合同无效”,判决返还我3.05亩土地,我获胜诉!到此,自2005.3月林峰公司正式租赁的土地上栽树始至2012.2月把土地返还我止,该公司历时租赁7年的4270元租金均被村委收帐至今(7年*3.05亩*200元=4270元)!这期间,我还是继续不停的讨要租金,但村委就是不给!至于林峰公司目前尚欠交的租金部分,村委有责任收缴还我。

  教里村委应依法返还我两项租金合计=610元+4270元=4880元(13年租金最低利息1561元尚不在内)。

  上述事实,有我的地亩帐、调解协议书和环翠区法院(2011)威环民一初字第1188判决书为证(附3份5张证据)。

  请求两位书记支持和解决我的合理合法诉求,并盼给予依法答复

  面对上述事实和证据证实的一宗明显错案,现任的村支部书记夏吉礼竟于今年3.15日在电话中蛮不讲理的答复我:“你的证据没用(竟敢说我获胜诉的判决书没用!)!”还是拒绝解决!至于镇委书记刘志伟是何态度,我尚不知(刘书记一个督办电话即可解决)。被迫,我于3.16日把这份举报材料发布到了威海市纪委和经区纪委举报网站,也无果!自此,我讨租金已13年了!!

  威海经区桥头镇教里村村民:夏吉信

  电话:0631-52.8122

  2016.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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