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舞文弄墨』 :[散文]老 屋 手 记(转载)

   作者:yuanzhi 提交日期2003-08-14 09:27:00

           一  关于屋场

     当老屋还是新屋的时候,父亲只有三十岁,一边生产队长,一边做这栋新屋。做完了,他就将公社当赤脚医生的妈妈回家,那年我三岁,我的弟弟还在妈妈的肚子里做伸展运动

      老家是很讲风水的,房子要有好风水,坟要有好风水,甚至连打个灶都要讲风水。可是时父亲唯心史观改造得很好,不相信这一套说法。旧的屋场是曾祖父看的,父亲带领一帮人挖了一天。第二天中午,趁其他人吃中饭,他在四周晃悠了一圈,决定一个地方做屋。他的想法遭到爷爷和曾祖父的反对结果他还是按照自己的意愿做了。新屋做成之后,有一个擅长风水的老先生经过,他指着二叔的屋和我们的屋,留下一句话,风水都好,一个主富,一个主贵。其实父亲当初选择现在的屋场只是因为它宽敞,平坦,屋边好种块菜什么的。可是后来我和弟弟都考上大学,便又有人说我们的屋着的山叫笔架山,父亲渐渐的也相信了。步入中年,又经历人生的磨难,父亲对人生和命运又有了新的认识,一方面是顽强的命运抗争,一方面又深味了命运的幽玄。有一天说起风水,他说一个好屋场应该是“前朱雀,后玄武,左青龙,右白虎”,青龙要高丈,白虎要伏地走,玄武要敦实,朱雀要娟秀,他指着老屋的四周的四座山,果然如他所言。其实这有何曾是个好屋场,父亲在这里经历了多于常人百倍千倍的艰辛,唯一让他欣慰的是我和弟弟都上了大学,为了这一点,他可以将人生所有的不幸忽略掉,而认为这是举世无双的好屋场。

            二  做新屋

     新屋的动工是在八零年,我在祖屋里已经住了接近三年。后来就到新屋了。这中间怎么衔接的也就是说我们是怎么度过搬进新屋的那段时间的,我完全没有印象。我只记得我们(嘿嘿,不包括那个小弟弟)在祖屋住的是最西头的一间,外面是厨房里面卧室。在这里我闹了无数的经典笑话,现记录下来,以飨读者以及情人

    第一则:那时是饥饿年代听说我生下来也就三斤多重,像个小玉米棒子,有一种版本说像大老鼠(后一种说法有丑化我的嫌疑,所以一般不用这种说法)。总之整天觉得特别饿,两岁多的时候,二婶怀上了堂妹(也就是我们后来叫做成炎者)。她贮存了一些好吃的,于是我每天的任务就是爬上一道坡,爬到她家,据她回忆说,我首先把小脑袋探进去,看她在不在要是在的话,接下来,就叫一声:二婶,她问,做么司,我就说,有不有好吃的啊?她就给我煮个鸡蛋或是烧个洋花?。我一会工夫吃得干干净净,利利索索。然后我心满意足的腆着肚皮回家了(读初中的时候我特别喜欢一位语文老师,上课的时候,他拖声调读书,我在下面跟着也摇头晃脑。我印象最深的是〈〈范进中举〉〉,里面形容胡屠夫吃完了饭,回家的样子:“横披着衣服,腆着肚皮回家了。”我就想起我小的时候在二婶家吃完了回家的情景,觉得特别像。)

     第二则:在我们一家三口的西头子里,有时候会来一些我爸爸朋友。有一次,来了一位姓蔺的,我对他的姓印象很深,因为我们的方言中把冬天的冰叫做“蔺”,我就想他怎么姓这个姓。还有姓“史”姓“廖”啊,在小孩子都觉得是极好笑的姓。他来了,我爸和妈去菜园子拔菜去了,只剩我们在火边,他吃着自己带来的葵子,默默的想着什么呢,哼,装做注意我。太伤自尊了。我虽然小得像个玉棒子,但是也经历了两年的风风雨雨啊。我转动着我不大不小的眼睛,然后说,喂,你们今年也种了葵花吗?他瞥了我一眼,说,是啊。你们家莫非没种?我说,哎,种了,人又多啊,吃得又早,完了。他还是自顾自的吃,我的天,他怎么反应这么慢啊。突然他恍然大悟,哦,我忘了给你给了。后来当我爸和我妈一回来他就讲给他们听。他们这两个人肯定会说这孩子像谁啊我们一点都不好吃的。读到大学了,有一次我又见到他,他问我,今年你们家种葵花了吗?

     第三则:吾乡虽然是穷乡僻壤,可是也有人得诸如:肺结核这种富贵病,当然有的人也不甘示弱,连杨贵妃的狐臭也敢有。有一天,“杨贵妃”来我们家了,我妈忙着做饭,她为了表示喜欢小孩子,就说,来,我抱抱。小孩子谁不喜欢别人抱啊,我马上喜滋滋的坐在她的膝上,她紧紧的抱着我。然后我脑袋里闪过一个念头:中招了。于是我说,我要下去玩。她说,我抱一抱嘛,还从来没抱过你呢。妈妈大约知道了我的意思,也说,抱着挺累的,让她去玩。她还是不肯,把我抱得更紧了,于是我用踢腿扭脖子来表示我的愤怒,可是她还是不放,应该说在我那个年龄我已经很懂得人情世故了,是一忍再忍啊。最后,我不动了,说,你身上好臭啊。那一顿饭,不知她吃了没有,反正小孩子有权说些过分的不给人面子的话,把做人的事留给大人去吧。后来我妈妈说那几年她都不好意思见到“杨贵妃”,做农活的时候也不好意思跟她在一个地头。

     我们的祖屋四周都是牡丹花,花开的时候,一大朵一大朵的,我的最早的审美刺激大约就来源于此。真的好看啊,是那种式的美。后来我的最小的叔叔(我们叫他幺幺)要结婚,把祖屋拆了,重新做新屋的时候,那些牡丹被埋在土下面死了。祖屋前面还有几棵梨树,吾爸吾妈在很年轻的时候抱着我在树下照了一张照片,那时我还是个小光头。窃以为还是没丑到老鼠那种样子的。

     祖屋的最东边是个大水塘,上面搭了个木架子,木架子的上面放着水缸。有一个冬天,我从木架子上滑下去了,掉进水塘,头碰到一块石头,幸好没留下什么疤痕。

     在新屋做成的那一年,我弟弟出生了,这在我们家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啊,他是我们这一辈的第一个男丁。那一年我外公和祖父还打到了一头大黑熊。后来我问他们,把熊掌卖了吗?他们说,那年头,谁买啊,自己吃了,连老虎肉,娃娃鱼都吃,吃个熊掌算什么。看来小时候还是吃了一些好东西啊,就是懒,不长个。

     三 新屋还没变成老屋

     跟我差不大的女孩子都经历了这样的时候,有无数个小弟弟妹妹像个鼻涕虫整天粘在身上,你到哪儿他们也要到哪儿,还得背着抱着,要是把他们得罪了,回家还得挨打。所以那时候觉得天底下最讨厌的东西也莫过于那种唤作“弟弟”“妹妹”者。我还好,只有一个弟弟,好象也没有让我整天带着他,可怜一个小玉米棒子怎么背得动一个南瓜呢(他出生的时候有八斤多啊)。但是有一天,吾爸把他放在盆里,让他玩水,要我看着,不许走。我像所有的弱者一样不敢公开表达自己的愤怒,于是心生一计,拔了一些草扔在盆里,开始是生气,后来是好玩,越扔越多。只见白白胖胖的弟弟跟一只小青蛙似的在水草中划水踢腿啊。我早已经忘了先前的愤怒了,这一回换做是吾爸愤怒了。

     后来弟弟就渐渐的长大了,能和我打架了,南瓜常常把玉米棒子打得到处跑,玉米棒子只知道哭。吾爸常常感叹玉米的没用,打不赢还只往旮旯里钻,天生属鸵鸟的。南瓜呢,长成个巨无霸。号称“打遍龚家垭无敌手”(龚家垭乃吾乡之名),兼之生得白净俊俏,自封为“蝎心辣手玉面郎君”。常常见他把小朋友和大朋友打得满山路逃。他几乎让所有的七大姑八大婆都伤痕累累,有的是手腕上被咬伤了,有的是眼睛里被他撒了一把灰。

     我们的新屋还只装了两间,其余的都是用木条子夹着的,能看见外面的野猪和天上的星星的那种。我记得有一次,吾爸躲在屋里,把猎枪从木条子的缝隙里伸出去打老鸹子,我和弟弟很紧张的躲在桌子下面。前面是块很好的田,老鸹子常常来吃玉米,所以爸爸要经常剿灭他们。

     在装好的那一间,外面是火坑,里面是卧室。吾爸曾经在火坑旁边筑了一个炉子,有一年冬天,他炸汤圆面,炸成雪白雪白的像棉花糖的东西,那个好吃啊,终身难忘。这几乎是我有生以来对吃的最美好的回忆了。在那样的穷乡僻壤,在那样的艰苦年代,一个父亲让他的孩子吃了一顿很奢侈的好吃的东西,让他的孩子永远有一些温馨记忆

     那时冬天的雪很厚,每天早上起来我和弟弟的事是扫雪,扫开一条往大路的路,好让别人到我家,再扫一条往猪楼的路,好上厕所,喂猪。然后我们把中间的雪铲平,将一个小板凳翻过来,系上绳子,一个在前面拖,一个坐在上面,有时吾爸会过来让我们两个都坐在上面,他拖着跑得飞快,我们尖叫着,直到翻落到雪地上。

     我们屋后就是伯伯家,他和我们是一个家族的。有个堂哥,最是调皮,尽想坏主意,比如教我和弟弟在家里做饭的时候从烟囱里往下灌水啊。他的爱好是做各种各样的木车子,可以像脚踏车一样用脚踩,还有刹车,方向盘。无一不惟妙惟肖。可惜他没上大学学机械学什么的,不然哪,我们家大约也能便宜的买个他设计的车了。他发明滑雪车,能坐五六个人,速度快得惊人。他把我们召集到一块很大面积的田里,上面全是冰,我们刚一坐上去,风驰电掣一般的往下冲,连喊都来不及,下面是一片松树林,那一天我们每人头上顶着几个大包回家了。他还会把衣服系在腰间跳“抽筋舞”(吾乡把当地的丧舞以外的一切现代舞都称为“抽筋舞”)。后来他去了青海当兵,听说在那里谈了一场轰轰烈烈的恋爱,最后他复员了,和那个藏族姑娘分手了。

     我的最小的堂姐成月当时是我的偶像,我每天都跟她一起上学,她教我学校的规矩,比如上课的时候看见了自己的伯伯也不能叫他的,那时我的口头禅是“幺姐说的……”上学的第一天我回家,告诉吾爸和吾妈说,学校里可好玩了,还有女球。吾妈说是篮球,我说幺姐说的叫女球。吾妈说,我读书的时候还去比赛打过篮球呢,哪有什么女球。反正是幺姐说的,我就认为对。后来我终于知道了那是篮球,我以为是男女的男,因为不像北方人会辨别鼻音,以讹传讹就成了女球了。

     我们这一辈的排行是“成”,只有幺姐成月嫁得最远,去了温州,我很少见到她。听说她孩子也已经几岁了。

    四 新屋的全面竣工

     大约在我读三年级的时候,吾爸和吾妈正是“恰同学少年,挥斥方遒”的岁数。他们请了七八个工匠在家里做了一年,把所有的旮旮旯旯角角落落楼上楼下屋前屋后都装好了,巧手的王姓木匠还用油漆漆了许多的诸如“福”“寿”“全”“贵”的字和飞鸟图案,在我九岁的词汇中只有“雕梁画栋”可以形容。

     我们的屋后是一片竹林,那是我和弟弟小时候的乐园。冬天我们在里面用筛子捕鸟,爷爷还给我们织了一个漂亮的鸟笼;秋天,竹林里的一棵老核桃竟然结了一些核桃,落在地上,那些核桃都是早产儿,吃在嘴里是水泡泡的感觉,可是我和弟弟还是很高兴地拣着吃了。那棵老核桃树已经烂了,在烂的地方长了一窝“狗舌条”,我外公说它可以利尿,常常有人来采。

     屋前和古代的画一样,有一丛芭蕉,对于当地人来说芭蕉是喂猪的好东西,冬天没有新鲜的草,就用芭蕉的梗子来代替。可是在我的眼中,它是个“审美对象”,那时也根本不知道“雨打芭蕉”“芭蕉不解丁香结”之类诗词,只是觉得它好看。下雨的时候偏偏搬个小板凳到芭蕉下面去躲着,还在芭蕉丛里做作业。这样的孩子会不会被大人看作很怪呢?

     有一次,我妈妈的一个高中同学来了,给我和弟弟带来了好多的水果糖。吃完了水果糖。我们注意到了他的鼻子。现在的电视里做广告“你的鼻子像草莓”,然后让你用“可伶可俐”的洗面奶洗黑头。可是他的鼻子只能用“七星瓢虫”来形容:酒糟加上花斑。我就一直盯着他的鼻子看着,半秒也不肯挪开。我妈找了个理由把我叫到一边,对我说:千万别说跟鼻子有关的事啊,别人会不好意思的。我说好啊。到了吃饭的时候,我满脑子想的都是鼻子,可是妈妈又已经说了不让我说的。憋得我连饭都吃不下。他喝汤了,他吃菜了,他吃肉了。他的鼻子在喝了酒之后更五彩斑斓了。我终于忍不住了,说:你的鼻子好好玩啊。只听“扑哧”一声,忘了是我爸还是他把酒喷出来了。后来我读了希腊神话,知道我那叫“国王的驴耳朵”现象。有个理发匠给国王理发,发现了一个秘密:国王竟然长了一对驴耳朵。这个秘密当然不能说出去,但是越不能说他越想说,后来憋得实在办法,他跑到山上挖了一个洞,对着洞喊:国王有对驴耳朵,国王有对驴耳朵……

     这时候我已经学会了“加减乘除四则混合运算”了(这就是吾乡人认为可以的程度了,会认工分,当一个小小的会计也够用了。),有一天,吾爸给我和弟弟出了一道题,就是那道老掉牙的题:树上有十只鸟,有个猎人用枪打死了一只,问树上还剩几只?我那时候相对与弟弟来说简直就是“满腹经纶”啊,他只学到二加二等于四就不爱学了。我不假思索的说,还剩九只。吾爸问弟弟,你说还剩几只啊?他说一只都没有了,因为都吓跑了。结果他得到了奖赏。

     还有一次更可气啊。我们两个合谋做坏事,被“法官大人”也就是吾爸判以鞭刑,自己去柴堆里找棍子,我们两个磨磨蹭蹭的在柴堆里翻检了好一阵子,据我们多次挨打的经验一定要选个光滑的不粗不细的棍子,要是疙疙瘩瘩的准会破皮,太细的受力面积小更疼,太粗的打一下能晕过去。选好了刑具,我们上交到法官大人那里,由他来执行。他为了表明尊重我们的人格和学识,出了一个新花招:让我们自己决定鞭刑的次数。让我先说,,我那时侯,已经会了几百几百的算法,心想让他打十下吧,十相对与几百来说是个小数啊。我说:十下。于是把手伸过去,啪啪啪啪啪啪啪啪啪啪。可是轮到他时,他说打零下。吾爸一怔,“零”也是个数目啊,况且有言在先了,挨打的次数由受刑人自己决定。没办法,只好把他的棍子丢到柴堆里去了。这是自阿拉伯人发明“零”这个数字之后首次在刑场上成功运用。充分表现了他学习数学运用数学的天才。

     五 拖鞋事件及香菇

     一个夏天的傍晚,吾爸正在做饭。我和弟弟穿着拖鞋在院子里玩,我们想出了一个游戏:用脚扔拖鞋,看谁扔得远。我们扔了一会,天也渐渐的暗下来了。吾爸的菜也渐渐的上上来了。天有不测风云啊。突然我的拖鞋划着优美的弧线像天边的流星向餐桌上飞去。我们像等待奥运会冠军的产生一样嘴巴张成一个大圈,最后它落到了吾爸的汤里,而汤还在他手上端着。幸好,那只拖鞋像优秀的跳水运动员进水的时候只溅起一点浪花。我们以为他会咆哮着冲过来打我们一顿。结果他缓缓的把汤放下,再慢慢的把拖鞋捞起来。然后定格三秒,给我们留下一个高仓健式的背影。然后像爆发力特别好的铅球运动员猛的一转身,“嗖”的一声把拖鞋扔了。可怜我和弟弟那天在草丛里摸索了好久找到那只拖鞋。

     我后来在想啊:他当时会不会也觉得很好笑呢。或者事后他也笑出声了?可是当时我打死也不敢问的。

     那时候的生活啊,用一句俗得不能再俗的话叫“芝麻开花节节高”。吾爸和吾妈觉得种香菇很赚钱,于是请了很多人砍树,运回家,然后全家人种香菇。先要在树上打一些小洞,然后在里面填上菌种,然后盖上小盖子。不久就会从里面长出香菇了。那时侯,他们两个被幸福的生活鼓舞着,大量使用童工,努力向新生活靠拢。我被发配往小洞里填菌种,然后弟弟再拿个小锤子把小盖子盖上。有一天天快要黑了,可是还没收工,我是最怕饿的,跟吾爸一样,饥饿年代的后遗症。干活就有点心不在焉了,结果一锤子就锤在我的指甲上了,青了好久。

     一时间屋前屋后都是香菇,小的像“皮鞋钉”那么小,大的像喇叭花那么大。每天都要摘长大的香菇,然后用炭火烘干。我吃的最多的就是鸡蛋和香菇,害得我很长时间都不吃这两样东西。鸡蛋多是因为吾爸还养过鸡,把家里的祖传的铜炊壶和在当时很炫的手表都卖了换粮食来养鸡,结果是我小时侯吃鸡蛋到了讨厌的程度。八十年代初,没有人买鸡蛋吃,就只有我们家的人自己吃了。我的印象是家里用很大的缸来装鸡蛋。

     可是香菇的营生赚了,换成很灿烂的钞票。那个时候,监狱歌手池志强正在唱“钞票,你这杀人不见血的刀……”可是有钱的感觉真好。尝到了甜头的吾爸和吾妈决定扩大生产规模。他们觉得把树运到家里太费事,不如在山上种香菇,就地取材。

     于是他们在“三岔溪”的山上请人种了更多的香菇。接下来问题就来了:那么远,谁守?不守会被人偷光。后来我的“东邪”外公决定来帮我们守香菇。

     外公姓黄,我就叫他黄药师吧。他是个私塾先生。年轻的时候,打了一只彩鸡,挂在枪头照了一张照片,装成赳赳武夫的样子。暮年的时候,金丝眼镜,提着拐杖,面向夕阳,作叹年华暗逝的样子。他的一双手,既能写绝好的草书,又能打出好用形状美妙的铁具,还能打猎。很多人为他的风度折服,走到哪里,永远有热心的接待者和听众。他还有一只好紫竹箫,可是我没有听他吹过。他死后,遗物被人瓜分一空,外婆给我留了两本他的书,一本中华书局出的绘图《千家诗》,上面还有外公用红笔勾的平仄,每次看到这个,我就会想起“手泽犹存”这个词。

     那一年是我读四年级的时候,吾爸买了金庸的《雪山飞狐》。我用了一天就把它看完了。黄药师来了之后,开始是不屑看这种书的,后来是跟我抢着看,还跟我讨论。他不习惯看横行字,兼之有好的诗词又要背下来,所以很慢,整整花了两个月的时间才看完《雪山飞狐》。他对我的速度颇为怀疑,而且对一个十岁的孩子看长篇小说理解力更为怀疑。所以当我们去“三岔溪”摘香菇的时候,他总要考考我,譬如:

    “程灵素的名字来历是什么?”

    “哦,很简单,是《灵枢》和《素经》两本医书的合称。”

     后来外公逢人就说我,说一个十岁的孩子读那么长的书,居然还记得,还看那么快。外公那时候在山上做了一栋小木屋,很可爱造型,床头有个木桶,里面有爆米花。前面是一条小溪,香菇树就放在小溪里面。外公随身带了一只猎枪,偶尔打点野味。我们一般是一个星期去山上采一次香菇,背下山烘干。顺便给黄药师送吃的。

     那时候,美如挪威森林的小山上住着仙风道骨的黄药师,他每天守着好多的香菇,有时会送一些给在山上伐薪烧炭的人,他们也会回赠他一些野兔啊山鸡啊。黄蓉有时会带着她的女儿郭襄还有儿子郭破虏去看他。

    六 鱼

     话说那时侯,吾爸郭靖没去镇守襄阳,在吾乡当了个小村支书。用我外婆的话就是相当与旧社会一个保长啊。这个保长非但不鱼肉百姓而且还深得他们的爱戴

     离我们家不远的山上有条河,也就是在“后玄武”的那座山上,名唤“红岩河”。河里有很多的鱼。吾爸常常带我们去钓鱼。我们偶尔也会去“披毛潭”钓的,可是那里阴森恐怖,树阴遮得看不见太阳,而且有个极可怕的传说,有人在这里钓起过头发长长女人的头。所以我们很少去那里的。

     开始我没有资格钓鱼的,我的工作是用小树枝将一条条的鱼穿起来,从腮帮子那里穿过去,傍晚的时候我们就拎着很沉的一串当地土鱼回家了。吾爸是个超级老饕,喜欢吃好东西,也喜欢做好吃的东西,我和弟弟对食物的喜好完全继承吾爸。吾乡的土鱼样子不惊人,也不是什么贡品,可是那个鲜啊,没法言说。他回到家,先去菜地里挑几个上好的才有大人拳头大的嫩南瓜,然后切成细细的丝,跟土鱼在一起炖,我们那顿一般就吃这个菜,就是有别的菜,也没人吃的。连一向不太关注美食的吾妈也吃得满脸欢喜

     我在拿到钓鱼资格书之前,只能在河边玩玩小石子,等到他们钓到了鱼跑过去拿。整个把我当做一智商低下人士。而且这个智低下人士看见一只小虫子啊小蝴蝶啊会尖叫,引来的后果是吾爸那“深情回眸”,用他黑白分明如他的人生的不大不小的眼睛死死的瞪着我,我又吓跑了一条鱼。有一年,吾爸终于为我准备了一个鱼竿,而且我们的队伍扩大到五个人,加上了堂弟和堂妹。我的堂妹就是我前面提到的在二婶怀着她的时候我抢了她 的营养的成炎,幸亏她后来长得很饱满,否则我会很内疚的。堂弟叫成伍,是我最好的玩伴。他是个百晓生,除了不爱读书什么都好。我在一篇文章中写到他“爱听老人摆古,爱看道士做道场,爱看新人拜堂,爱观手艺人为死人扎灵屋,爱跟猎人冬天打猎,爱跟年轻人下河摸鱼,爱同闲人扯白。”我在他眼中简直就是一个呆子,用读书人的话叫“四体不勤,五谷不分”。但是这丝毫不能影响我们的友谊。我们一起去采山上的野蘑菇,一起去竹林里挖竹狸(这种动物吃竹根,能把一院子的竹子全毁掉)。我读大三的时候他和成炎在岳阳读书,到武汉来玩,我在武昌火车站等到半夜两点多,当他们从长长的甬道里走出来的时候,我禁不住热泪盈眶,谁能体会我们这种比同胞兄弟姐妹还要深的感情呢。

     七月份正是挖洋芋的时候,太阳大,我们常常会消极怠工。吾爸便用“带我们去钓鱼”为钓饵来刺激我们的生产积极性,快要挖完了。我们就可以去了。一大早我们就起床了,欢天喜地的挖蚯蚓,整理鱼竿,带干粮,连饭都吃不下的。

     我第一次有资格钓鱼的那天就闯了祸。到了红岩河的河头,是一个运木炭人修的木桥,吾爸一手拿桶,一手把我们拎过去。放下来说,在这个潭先试试有不有鱼。我是第一次钓鱼啊,特别兴奋,也把鱼竿放下去,结果再也扯不上来了。鱼钩不知道钩到什么地方了。大家都要走了,准备去更大的潭,我还在那里扯啊扯啊。结果那天吾爸虎着脸在河里摸索我的鱼钩,我呢哭丧着脸拉着鱼竿。后来终于把它拉开了。可是费了很多的时间。他们也没有什么好心情给我一个笑脸。我化悲痛为力量,钓起了我平生第一条鱼。

     那条鱼,是在他们钓起了几十条比他大几十倍的鱼之后才出现的。他们摆着宠辱不惊的大师级的脸不管钓到多大的鱼也装作若无其事。我一个人默默的躲到一边,发狠的想钓到一条属于我的鱼。他终于出现了,就像紫霞仙子等到她的至尊宝一样。我感到鱼竿一沉,心中一阵狂跳,猛的一拉,鱼从我的头顶越过甩到身后,我的力气用得太大,而它太小了。我大呼小叫的跑到身后的草丛中寻觅我的小小鱼。准确的说它应该叫“鱼苗”,只有我的大拇指大,而且是八九岁孩子的大拇指。他们说太小了扔了吧,可是我还是偷偷的把它塞进桶里去了。

     后来,人越来越大,山越来越光,水越来越小,鱼越来越少。可是我们每年还是去钓鱼。不带鱼竿了,因为鱼已经被人用药洗完了。我们兄弟姐妹四个背了一背篓洋芋和一瓶子稀辣椒去红岩河煮洋芋吃。我们在河边捡一些干柴,再找个被河水冲出的石头的凹槽,把柴放在凹槽的下面,上面放上炊壶,把洋芋放在里面煮。煮熟了,就蘸稀辣椒吃。吃完了看看山看看水就回去了。

     那是我们心中的一块圣地,是我们童年美好的回忆,值得我们永远的缅怀。怎么能够忘记在夏天的清晨,我们穿着短裤,带着小草帽,扛着鱼竿唱着歌去钓鱼的那种喜悦的心情呢。

    七 原创音乐及壁画

     自从老狼和高晓松联袂推出了《同桌的你》《睡在我上铺的兄弟》等校园歌曲之后,便刮起了一阵原创音乐的旋风。好多的高校每年都有比赛。去年我弟弟也参加了。他写的一首叫《一切都已过去》。回家之后我说给爸爸听,岂料吾爸毫不吃惊,说他早就搞过什么原创音乐了,小时候每天把小手手背着一个人唱自己作的歌。我想起来了,那时候他是标准的小胖墩,还喜欢学大人把手背在后面,可是太胖,而且手又太短,所以这两只手是很难进行“亲密接触”的。他背着小手手跟着吾爸去树林里砍柴,一路的唱,还问这块山是谁家的,哪块是我们的,不像我万事不关心;他背着小手在看书的外公旁边转悠,还是唱,有时让他做个竹枪水枪啊。

     吾爸有一次拉二胡,他也要拉,吾爸说你不会啊。他说我会。吾爸说好好好,等我拉了你再拉。他嫌慢了,抢过去拿把斧头把二胡劈了。对于他这种人啊,我们是要一手拿大棒一手拿金元。我上学之前吾爸已经教我好几百汉字,简直的数学也会做,可是轮到他,还只学到二加二就不学了,他问吾爸为什么二加二等于四,吾爸说这是别人规定好的,他觉得这个理由不够有说服力,大约认为他以后也可以来给别人规定,于是甩手不学了。

     有一天,他任命我为他的乐府执行官,负责收集整理他创作的音乐。他唱,我用一只大毛笔写在板壁上。他的歌词实在太过无厘头,我都没办法记,全是他即兴哼出的类似“吗利马里哄”的零散音节,我又不敢说,怕他认为是我学问不够,撤了我的职,把我下放到民间去采风。我只好稍稍整合一下,写出来,反正他也不认识字。至今,我们家的板壁上还有当年我用毛笔写的歌词呢。留给以后我们的孙子看吧

     说到壁画,那是有一次吾爸要出去,吾妈也不在家,他决定给我和弟弟煮些绿豆饭,但是他煮得太多了。我记得我们当时坐在磨架上吃啊吃啊,撑得半死的时候还有大半锅。我们觉得很无聊,我提议把绿豆饭捏成团贴在板壁上。绿豆的粘性很好,我们很成功的在板壁上筑了一个又一个的堡垒。后来吾爸回来了,火从心头起,怒向胆边生。这一次不让我们自己挑刑具了,自己去柴堆里捡了一根棍子,怒喝:谁干的?看着他盛怒的样子,我昧着良心说:是弟弟干的。结果弟弟被一顿好打。那时候他还小,不知道为自己辩护,或者也是吓傻了。后来我讲起这件事,他就气得要死,说,哼,你陷害过我。其实我也挺内疚的。那是唯一一次把自己陷入不忠不义之境地。

    八 不可不提的几种植物

     古代的画上总是不了种植物:梧桐,竹子,芭蕉。南唐后主李煜似乎很喜欢梧桐,在《乌夜啼》里他写到,“无言独上西楼,月如钩,寂寞梧桐深院,锁清秋……”,温庭筠也写过“梧桐树,三更雨,不道离情正苦,一叶叶,一声声,空阶滴到明……”

     我一直不知道为什么他们会选择梧桐来寄托哀思。吾乡也有很多的梧桐树,他们是不能拿来做木料的,因为木质疏松。几乎什么用也没有,只是很寂寞的长在路边,他们的叶子垂头丧气,灰扑扑的,大而不当,连花都是灰扑扑的,虽然是淡紫色,却完全没有这种颜色应有的明丽。清少纳言在《枕草子》里谈到花,说楝树的花很“枯槁”的样子,我觉得用在梧桐花上也是很恰当的。可是它的香味实在是好,每次它的花落到地上,我都会捡一些起来,放在衣兜里,不时的拿出来嗅一嗅。听吾爸说这花可以用来炒包谷子,炒出的包谷花特别香,只是一直没试验过。在中国的传说中最尊贵凤凰是非梧桐不栖的,梧桐还可以做好琴。

     或者是不是梧桐的叶子特别的大,雨点打在上面会特别的响,尤其对于无法入梦的人来说,那一声一声像滴在自己的心上,分外分明。而且那么垂头丧气的树,谁看了会高兴得起来呢?

     竹子和芭蕉我家都有,而且前面已经说过,就不赘述了。

     要说说梨树。在一般人看来,梨树是很普通的树,清少纳言就认为梨花列入不了上品。可是对我来说却有很重要的意义。我们的老屋前面是一块好田,常常种玉米的。在父亲打老鸹子的时候他种了四十几株梨树。不几年就长起来了,一到春天四十几株梨树全部开满了花,一片梨花似雪。这时候种的庄稼也还没长起来,所有的田地都是他们的舞台。梨花的好在于它的白,是小家碧玉的白,而且它比玉兰花聪明的地方在于它用嫩绿的叶子打底,不像玉兰花赤裸裸的开着花,那种白便凸现不出来。梨花的嫩绿配淡白是很宜入画的。

     到了夏天,结的梨子把树都压弯压断了,吃不完的送人或者随便让人摘了去吃。或者喂猪,那些猪的皮肤大约都是很好的吧。时间长了,我们都知道哪棵树结的梨是什么味道的,就连小偷也知道,有一次,我们去看电影了,第二天早上才发现,那棵最早的结青皮梨的梨树下全是嚼过的皮,树上的梨也差不多都吃光了。树下放着一把前一天背过草的椅子,正好让他或者他们坐着吃呢。这小偷绝对不是本地人,吾乡民风淳朴,从来没有小偷小摸的习惯,而且要吃也可以直接来摘的。可能是饿急了的外乡人。

     “左青龙,右白虎,前朱雀,后玄武”的四座山都是莽莽苍苍的大山,山的颜色随四季变化而变幻不定,然而永远是最妥帖的搭配。去年寒假坐车回家,和弟弟看着车窗外的山,他突然很有感触的说:“我就喜欢家乡的山,颜色的搭配就是好,说不上来的好,还有他们都是那么稳当,像一头熊或者是一头牛,稳稳的趴着。让人看了舒服得很。”于我心有戚戚焉。山上树木繁多。春天先开桃花,漫山遍野都是,粉白粉白的花,有时候开花之后还会下雪,樱桃花是太娇贵的花,让人担心她被大雪冻坏。然后是映山红,有紫色的,白色的,红色的,只有红色的可以吃,把中间的花蕊抽掉,就可以直接吃花瓣了,有点酸有点甜,可是吃多了是会流鼻血的。我们常常把花采来在瓶中。

     这两种花一开就像有人“哗”的一声把锦缎散开,满山满眼都是,可是有的花却是在裙边偷偷的绣的一小朵,比如山胡椒花,黄澄澄的像金子,一咕噜一咕噜的胖乎乎的花骨朵儿。偶尔你会在山的一隅看到它,树也不大的,等待着人去采,它的花、它结的果实都是很好的香料,拿过之后手都会有余香的。

     到了夏天,树林中又开了一种类似“椒”的小花,开在叶子的背面,走进林中就能闻到,可是你要有耐心才能找到它的花,白色的,非常小,吐着清香,有了它,树林突然有了一种仙风道骨的韵味。

     秋天,有的叶子变红了,有的变黄了,有的还兀自青着,简单的三种颜色竟然变幻出千种华丽的颜色来。冬天下雪了,走进树林里就像走到了海底的珊瑚林,偶尔可以看到小动物的脚印像梅花一样绣在雪白的地上。寂静无声,连树枝上的雪往下飘落的声音都可以听见。

     九 不可不提的几种动物

     至于说树林中的动物,简直多得很。吾爸年轻的时候,跟他同年龄的一个女孩儿洗澡的时候被老虎叼走了吃了。奶奶说他们年轻的时候一到天黑成群的狼就在屋外嚎叫,野猪成群的吃洋芋和红苕。熊也多,是猎人最难打的。麂子有青麂和黄麂。还有产麝香的獐子。小时侯我们最爱吃的是一种叫“白鼻子”的动物的肉,一点肥肉都没有的,瘦肉也很嫩,不是野猪肉的那种“柴”味。再就是锦鸡,在树林常常可以拾到锦鸡的毛,它的毛常常用来做“还傩愿”人的装饰(傩愿是湘西跟鄂西南的一种地方戏)锦鸡很容易打,我们的通常吃法是把它剁碎了做清水丸子吃。

     还有各种土蜂的幼卵,像一颗颗晶莹的珍珠,把它用油炸了吃。我和弟弟小时侯跟吾爸去烧蜂窝,他带着个像侠客一样的网状的帽子,快到蜂窝旁边的时候,让我们躲在树丛后面,他点燃火把,向蜂窝伸过去,霎时,群蜂乱舞,说时迟那时快,只见他飞快的把蜂窝摘下来,丢进事先准备好的麻袋里,说声:快跑。我和弟弟撒腿就跑。跑了好远才停下来。回头望去,那些失去孩子的老蜂还在原地狂飞,幸好我们跑得快,不然头肯定肿得像猪头。回去吾妈用油一炸,装在碗里,一会就被吃光了。现在想起来啊,口水都要出来了。

     还有野兔,夏天专出来吃黄豆。堂弟的枪法不错,每次出去都能带一只回来,剁了,做火锅。常常大人不在家,就让我做,有一次堂弟的外公来了,他是老猎人,而且曾经是我们这一带的歌王,性格最是豪放。做好了,端上桌,他喝一口酒,吃一口肉,赞一声好。后来连着脸啊脖子啊全红了。真是有趣的老人啊。

     我们家住在山腰上,不种水稻,而越往山下,气温越高,到了山脚,都种水稻。到了初夏,水田里好多的泥鳅正在吐着泡泡等待着小孩子去抓呢。我最羡慕的就是他们在月夜去水田抓泥鳅,弟弟和堂弟在读初中的时候就去山脚下的堂弟外公家的水田里抓了一篓回来,半夜炸着吃了。听说很好玩,听说泥鳅要用鸡蛋来清洗肠胃的,它喝进去鸡蛋吐出来的就是泥水。可惜我从未亲身经历过。一直神往不已。

     堂弟曾经用枪打了一只小麻雀,把它烤着吃,分给我一条腿,那条腿在经过火烤之后缩得比牙签大一点点如果是弟弟吃说不定会从他的牙缝里“擦肩而过”,因为他的牙齿长得开,哈哈哈

     吾乡的气候用小学自然书上的说法上属于“亚热带”气候,不是大热大冷之地,不产毒蛇。可是在我奶奶他们那个时候,吾乡还是蛮夷之地,自然,蛇就很多。把我奶奶的话记录在此就知道到底多少了。我奶奶说:

    “刚刚嫁到胡家的时候,一天总有十几二十人吃饭,天不亮就要起床烧火作饭……(省略掉旧社会的媳妇的难处,只说蛇。)那时候没有现在的省柴灶,灶膛大得睡得下小娃娃。我朝灶前一坐啊,点燃一把刨花正准备往灶里塞,我的妈啊,里面睡一条大花斑蛇,还盘成一盘。”

    “我把油放进锅,转身去拿辣椒,我们的辣椒都是放在筛子里,筛子吊在灶屋的楼板上,我踮起脚把手一伸进去,摸到一个冰冰凉的东西,哎呀,心都吓得不跳了。是一条大黑蛇。”

    “我背了一个大粗蔑背篓去摘茶,摘啊摘啊,人累了就靠着一棵棕树,砰的一声,一个好重的东西砸到我的背篓里,把我打得往后一仰,我扭头一看,砍脑壳的,一条蛇从棕树上掉进来了。我吓得连背篓啊茶叶啊都甩了,没得命的跑啊,跑到成伍(我堂弟)的老家公(外公)家里,他问我跑这么快搞么事,我半天都说不出话来。”

    “那个时候走路走错了都会踩到蛇。家家户户都有家蛇,不咬人。”

     我的小叔叔年轻的时候喜欢打蛇,他在跟别人讲怎么抓蛇的时候说过这样一段话,我到现在还记得:

     “蛇是有鳞片的,像鱼钩的倒刺,要是它钻洞了,不能死命的往外扯,就是把尾巴扯断了,它也不出来,要往里回一下,然后再忽里鹘突的一扯,就扯出来了。我就有一次,拼命的抓起尾巴扯,把岩墙都搞垮了,都没抓到的。”于是我从此知道了抓蛇原来要这样的。有一次,他捉了一条蛇,用一个炉锅煮着,圈成一卷。后来读阿城的《棋王》里写到知青煮蛇的一章,觉得是写吃蛇最好的文字了。

     可是我长这么大从来没吃过蛇肉。因为我是属蛇的。父亲年轻的时候是“追几里路也要捉到条蛇吃吃的”,可是从生了我再也不吃蛇了。这是他自己对我说的。不光是不吃蛇了,用他自己的话说是“我遇到它啊,就说,你快点走,你从路的旁边走,莫让年轻人遇到你。”人就是这样啊,由一个莽撞的年轻人变成父母,最后成了菩萨

    十 赋 比 兴

     《诗经》的基本笔法就是赋比兴,他要说君子淑女,却先说河滩上的那一对雎鸠;他要说自己对渺不可及的爱人的思念,却先说那河对岸茫茫的秋中的蒹葭;他要说新娘子美丽,却先说那灼灼的桃花。或者他什么也不说,采着车前草啊,一筐又一筐。

     真正懂得赋比兴的好是从沈从文先生那里得来的。看他写给张兆和的情书中说“我行过无数地方的桥,我喝过无数种类的酒,我看过数次的霞,却只爱过一个正当最好年龄的人。”这样才真的叫好文字,好性情,生生把人倾倒。

     人可能是要稍稍长大才知道这种好,跟懂得给所爱的人以空间是一回事,跟懂得要温柔的对待你所爱的人是一回事,跟懂得有所为有所不为是一回事。

     小时候并不喜欢古诗词,准确的说是不能体会它的好。长大了才知道什么是意境,才迷上了意境。背景内容是血肉相连的。他是他的土,他是他的水,他是他的根。

     所以我写的一切的看似无关紧要的花花草草,小虫大蛇都是我的老屋的背景。我的老屋,后面是竹园,前面有芭蕉,再前面是雪白的梨花。再远一点是莽莽苍苍的大山,山间有瀑布,里面住着各式各样的可爱的极忠厚的动物。

     而老屋连同这一切都是我们一家人,相亲相爱的一家人的背景。在这里我长大,离开,思念。我愿意老了的时候回到这个春天开满梨花樱桃花的鸟鸣蝉噪的老屋,在这里死去。

    后记 江湖夜雨十年灯

     要说江西诗派,我相信没有多少人喜欢,但是黄庭坚的这两句诗我是欣赏得不得了:桃李春风一杯酒,江湖夜雨十年灯。我想把它用在这里来写我的老屋及它的变迁是太准确了。快乐时光总是太短,倏忽而过。冷雨敲窗的夜晚总是太长,长得让人望不到头。板凳需坐十年冷啊,板凳也快要坐穿了吧。

     读高二的那一年夏天,梨花开过了,正结着硕硕的果。我们常常在树下挖洋芋,妈妈就在树下编织毛衣,还给我编了一个跟我的毛衣同色的紫色发带,好配色。她已经病了有两年了。应该说是重病了两年,她的身体不好,我的外婆四十四岁才生她,太娇贵了。可是我看不出来她很痛苦,总是笑笑的。我们把椅子搬到地头上,她就坐着看我们做事。

     有的下午我陪她去打针,我们穿着一样的衬衣,只不过我的是粉红色的,她的是白色的。那时候才十六、七岁,长得和她一样高,只是没她胖。走在小村庄里,还很害羞。人都不敢看的。总是她在跟人打招呼:

    姑娘回来了?

    回来几天了。

    读高几了?

    再就读高三了。

    大学生啊。

    不晓得她有不有这个福气啊。……

     他们就这样一直说着,我们走回家了。

     可是人们在背地里说她的病是治不好了。

     但是在我们的眼中,她不是病人,她依然是那个很活泼很可爱的母亲。她也依然每天笑着,早早的起来做运动,走到树林边就捡一些枯树枝回来好引火,晚上雷打不动的在稻场上散步。我做作业的时候常常偷着玩,她看见了,并不责怪我,在窗外说,还在懒,小心我回头告诉你妈,让她打你。然后自己先笑了。

     她每天吃的东西都是爸爸专门为她做的,鸡汤或者是土鱼,她只吃一小碗。她总是很想让我和弟弟跟她一起吃,但是又怕爸爸说她,而且我们已经不是很贪吃的年龄了。但是偶尔还是会喝喝汤,她的心里似乎才好受一点点。

     暑假完了,我们又回到学校去了。可是等我和弟弟再回家的时候,她已经走了。她没有留下呻吟和泪水,她没有留下悲观和咒骂,她留给我们的永远是她的笑,她的温柔,她的乐观。四十多株梨树,被父亲一砍而光,因为她的坟被梨树挡住了,她看不到老屋了,我们也看不到她了。那块地,就再也没开过如雪的梨花。

     屋后还有一块草莓地,是她找的苗种的,因为她,再也没有人去采过。她不爱吃蚕豆和紫苏,我们都记着。她希望我将来唱歌的,可是我从小就有咽喉炎。是她从小学三年级就教我和弟弟打乒乓球的。她73年高中毕业,没有恢复高考的时候已经结婚了,她希望我上大学,可是她没看到我拿通知书的那天。她喜欢白色胜过其他任何绚丽的颜色。她会用白色的线勾枕头套子,图案是并蒂莲。她认为她生的两个孩子是世界上最好的孩子,可是她没看到他们长大。她认为她的丈夫是世界上最侠骨柔情的男人,可是她没能跟他慢慢变老。

     世上无限丹青手,一片伤心不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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