腕上總要帶點什麼吧(转载)
环和佩,在古代都是玉的一种,女孩子走起路来,身上佩戴的是叮当作响,引人遐想,那走路的女子是怎样的身段和容貌的。
同事的小姑做起了玉的生意。因为她老公家就在玉产地,价格颇为低廉。只是在这边转一手而已,还挺好赚的。一起的同事,大多数是花?了钱,捧了场的。原来女人没有不喜欢首饰的。金银珠宝,到今天也是女人们向往的。结婚的时候,各个珠光宝气。前一阵还有个朋友订婚,男方是买了五金的,朋友说:虽然不是特别喜欢,但可以保值嘛。但凡女孩子,应该都有一个细细的银戒指和一条细细的银链子的。穿耳眼的时候,开始也都戴过银耳环。珠宝就比较难得了,不是特别俗气,就是特别精致,只是价格都不绯。何况如今还有钻石,也是珠宝的一种了。西方人的文化还是渐渐地渗进了世界各地。女人爱钻石,早不是什么秘密了。有几个女人可以抵挡钻石的诱惑?可话说回来,戴着那么些东西,毕竟有点暴发户的味道。因此,温润的玉受到了那些中年妇女们的追捧。
就好像这一次,同事只是到单位那么很自然地把胳膊上的镯子亮了一下,广告的连锁效应就出现了。我的同事,很多都是很普通的家庭妇女,甚至是手上连戒指都不戴一个的。这次,大家都挺大方,毕竟花200块买一个那么翠的玉镯子不是常有的事。一个,两个,三个……没几天,人手一个。走到哪儿,都能看见深深浅浅的绿,让我很是感冒。
只是某天在肯德基,看见一个单眼皮的女孩子,虽然是短短头发,但那眉眼却是完全古典式的精细。她的手上,带了一个翠生生的镯子,翻书的时候,偶尔碰到桌子,会有叮当的响声。那个镯子看起来,宽宽大大,总觉得会掉下来。她也总是过一会就会往上面捋一下。自然,不做作,如流水的动作。
想起以前的一个同学。长得不说是貌若天仙,也算是美丽的,现代,带着些许任性的可爱。她给我最深刻的印象,就是喜欢戴手链。有时,是细细的银链子;有时,是粗犷的皮绳; 有时,会是天珠,圆圆地卧在手腕上。许多时候,她会同时在手腕上戴几条手链。出去玩的时候,手上总是在叮当作响。只是没怎么看见她正经八百地戴过玉。原因不得而知。
我的手腕处,小的时候,似乎是有一个痦子。南方人不知道什么是痦子,都说是麦。我很喜欢这个麦。小小的,有点白白的。因为小孩子手痒的关系,总是抓,终于有一天抓破了。出了点血。从那以后,我那颗麦消失了,并且没有留下任何痕迹。没有破相的手腕,应该戴点什么。无奈我生来就不具备带首饰的条件。手腕圆滚滚的。实在戴什么都不好看,只除了手表。上学的时候,曾经戴过数不清的手表,各种颜色,各种款式,各种尺寸。
在街边的小店,看上一颗玫瑰图案的白色珠子,圆润光净。当时想若是手腕上戴着一串白色玫瑰,定然是美丽的。那种美是隐形的,不会过分张扬。让美丽的女店主帮我穿了一串,戴在手上,果然有我想像中的效果。只是无论我怎么喜欢,毕竟是死物,不小心就磨掉了表面的膜,象破相的新娘子,怎么也没喜气的的感觉了。
好几年都不再戴手链,直到有一天和学生一起逛街,帮小女孩买了一串磨砂的水晶手链,让她开心了好几天。自己买了一串手链,很简单的款式,墨绿的线,穿了块刻成牡丹状的玉石。买了很久也没戴过。放在包里,感觉一见钟情。
一个女孩子的手腕,无论粗细,总是要戴点什么的。或者是细细的银镯子,或者是碧绿的玉石,或者穿上红线系个招财猫,只要你想,都可以。戴点什么,总是个女孩子吧!虽说这年头,男孩子戴首饰早不是什么希奇的事了,总是女孩子戴着比较有感觉吧!总是戴着更象一个女孩子。
(轉自時尚版 pianra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