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情人看刀

   赵丢丢张中景吵了一架。

  不为什么大事。也就是电视吧。中午,《新闻三十分》报道了一桩杀人案——一个男人自己的妻子从六楼推下,摔死了……张中景边啃苹果边说:“这女人肯定也不是什么好鸟,要么背叛了丈夫,要么……”还等张中景把话说完,赵丢丢便啐一口:“呸,姓张的,你也太没人性了吧。不管女的做错了什么,她丈夫都没有权利随意剥夺她生命……”

  他俩就是这样为了一个不相干的女人的死吵起来的。

  赵丢丢先动的粗,气急之下,她抓起电视机边上那只景泰蓝瓷瓶向张中景砸去,张中景头一偏,景泰蓝哗一下碎成千瓣。张中景也不是省油的灯,见赵丢丢砸东西,他比她砸得更欢……赵丢丢家好端端的一个中午,就这样毁了一篇新闻报道上。

  赵丢丢是我小学同学我们曾经是一铁靶子,经常逃课,把书包藏在市郊那个荒废的工厂储藏室里,然后晃到金银桥去偷菜农地里的西红柿黄瓜,吃不掉,就砸个稀巴烂——在一片片红红绿绿中体验飞的感觉。真痛快啊,那段时光。那会儿赵丢丢她爸是市粮食局的一把手。八十年代初,这个官比现在市长还吃香,有求于她爸爸的人排着长龙。有一回,赵丢丢跟我讲,她家里那台香雪海冰箱都是人家送的,说完,打开门,从里面拿冰镇西瓜给我,等她去厨房拿盘子给我吐籽时,我狠狠地踢了他们家的冰箱一脚。

  都是过去的事,不提了。

  赵丢丢来到我家,愁着眉眼自言自语,天下男人一般黑,可以随便漠视和践踏女人的尊严。

  看她正在头上,我搬出略特、、罗丹、海德格尔等大师对待他们的妻子或情人具体事例——对她进行必要的劝慰。具体如下

  艾略特是位公认的天才诗人。但,就是这个伟大的诗人,逼疯了妻子薇薇安。当初,薇薇安可是在不顾家人的强烈反对下死心踏地嫁他的。在离婚后的几十年里,艾略特冷酷到连一次都不去疯人院——看看可怜的薇薇安……可笑的是,在电影《艾略特与薇薇安》里,导演布赖恩•吉尔伯特竟无原则地称道并纵容和骄宠着艾略特这个文学从业者恶劣的个人品性,颠倒黑白地把薇薇安塑造成一个不讲道理嫉妒成性的女人……

  罗丹,这个伟大的雕塑家,因害怕他的情人卡尔比自己更出名,跟她翻脸,他同样是把卡米尔逼进到疯人院。卡米尔一直以为罗丹是真爱自己的。罗丹给她画裸像,她自以为罗丹会把她留在作品永恒。其实,他罗丹不知画了多少和他睡觉的女人的裸像。

  大哲学家海德格尔对阿伦特的始乱终弃以及对其人格的践踏与无视,更是令人瞠目。1925年,36岁的经验丰富的德国马堡大学教授海德格尔把18岁的花季学生少女阿伦特请到自己的办公室,就哲学、宗教、社会等高深的问题对她进行提问。几天后,老海写出长篇散文体的情书……单纯的阿伦特受宠若惊——一切都在老海的计划之内。其实这时,如日中天的老海早已有了妻室。到1928年,《存在时间出版,他不愿因“作风问题”而延误似锦前程,以 便打发了阿伦特。阿伦特一直都深爱着他。后来,他因涉及政治与纳粹合作陷入困境时,阿伦特不计前嫌来到他身边安慰他……

  末了,我总结性地对赵丢丢说,与这等对女人残忍的国际大师相比你家的张中景不知要好上多少倍的。其实,潜意识里,我不知有多幸灾乐祸——就是喜欢看见赵丢丢痛苦的表情。我可能有点儿虐待狂。

  赵丢丢一直很顺,大学毕业,教了几年书,便辞职不干了,向她父亲借了十万块钱,与人合伙开了家海鲜馆。如今,估计她的资产怎么着也有一百了吧。这还是我保守的数字。反正一百万对我来说,算是上限了。也有人说她不止一百万,管那么干什么,吃饱了撑的。盖茨说,金一旦多得数不胜数,就不成其为钱了。

  也就是说,赵丢丢在物质方面幸福而富有。而我,也可以理所当然的与她共享那些物质上的幸福与富有。这想法无耻吧?但,顾得了那么多了。定期与她光顾桑拿中心,面膜,浴足,那感觉——正点而巨爽……躺在那儿,喝新鲜的柳橙汁,一双劳苦的脚被小姐抒情主义地捏着——从内到外的舒泰,一种极其迅速的下坠与醉生梦死的堕落,让我想起小学时跟赵丢丢去金银桥偷西红柿、黄瓜的事儿——都是快飞了的感觉。

  其实,在心底里,我是希望赵丢丢的婚姻不幸福的,愈辛酸愈好。我巴望着张中景是个虐待狂,天天折磨她……

  你可说对了,我这想法是多么的阴鸷和缺德。

  但你要这么想,我也拦不住。

  我?你也看出来了。与她的关系同一般——神秘主义的暧昧以及无可阻挡的感性纠缠横贯其中。我们之间的关系,好听点的说法,是情人的关系。难听点的说法——咳!还是不说了罢。说到底男女之间,与神秘主义沾上边,能有什么高尚的说法?不可能有了,是吧?

  我费了一番口舌,将艾略特等国际大师残忍地对待女人的事,抖落完一遍后,赵丢丢的一颗愤怒的女权主义的心,总算平静了些。我的言下之意——她丈夫算不错的了,他也不过是口头上说说罢了。他也根本没有进一形成蔑视女性思想

  赵丢丢终于离开了我家。

  我如一支疲倦已极的箫,又把自己放倒在床上。想必她比我更疲倦吧。因为,同一天里,她经历着两场战争——与自己的男人吵架,是一种关乎女性尊严的战争。沉浸在悲伤与愤怒里的她,来到我这里,又不可避免地历经了另一场战争——一场承担风险的爱之战。

  我想,我可能被赵丢丢给惯坏了。我是指物质方面——香烟,我抽“三五”;打火机,是“ZIPPO”;皮带,法国“都彭”……她刚给我换了一台电脑外加打印机,一万五千多块吧。她可真善解人意,不声不响叫一个搬运工拉到我家,又不声不响把我那台386淘汰出去。对我,她真是塌心塌肺的妥贴。那天,我正在跟一哥们泡茶馆,她兴冲冲给我挂电话说,嗨,我给你买了一台机子,也不知道你喜不喜欢。其实我根本不知道她给我买了嘛机子。一想起这事,我便感到羞愧,我才没人性呢。一个女人对你如此的死心塌地,你却希望她丈夫是虐待狂,下辈子,不五狗分尸才怪。

  可是,我不爱她,这是真的

  对男人来说,性与爱是可以分得开的——即便没有爱,也可以同样有性参与进来只是,我不会告诉她罢。但,她却认为——两者紧密不可分。她将自己解构得异常地爱我。她还认为,女人只有在爱一个人的前提下,才会与他有性的。但,我又有些犯难,照她的理论,她爱我,肯定不爱张中景了,那她与张中景的夫妻生活怎样解释呢?以她的逻辑去推理——我们的生活才是真正爱情生活,也是更合乎道德的生活,而他与张中景的夫妻生活才是非道德的。

  我都转糊涂了。

  这是令我痛苦的事之一

  我几乎出门一日三餐方便面打发。偶尔,赵丢丢带我去兰苑宾馆吃一顿海鲜,但必须装着与我谈生意样子。我想,我着墨坐在兰苑宾馆29层旋转餐厅里吞云吐的样子一定很酷,更是十二万分的滑稽。

  有一回,我正在家里吃着方便面,她烟视媚行地来了,坐在沙发里一声不吭。我歪头一看,哎哟,两眼里汪着一泡泪呢。我问她又怎么了?跟老公吵架啦?她拿牙齿咬住下唇,摇摇头说,看我整天吃方便面,她心酸。我说,咳!你们女人呐,就是——娇情……后面的话还没说出口,我的眼睛也发涩起来……那一刻,我知道,我俩的关系很危险,再稍微往前迈一步,我就快撑不住了——我可能要爱上她了。我赶快说,别娇情了,我的烟抽完了,去帮我买一包来。

  那一阵子,我夜夜失眠。百无聊赖时,赵丢丢汪着一泡泪的情景老在我眼前晃荡,赶都赶不走。

  这是令我痛苦的事之二。

  我不能爱上她,我不能爱上给我钱花的女人。我的自尊允许

  赵丢丢,她是一瓶毒药——我现在的这种尴尬处境是她造成的。如果不是她,我可能早已离开W城。

  想当小说家吗?去南京吧。想做批评家吗?去上海吧。可是,赵丢丢她不这么看,她说,只要做到心无旁骛,在哪儿不能写小说。她这是在讽刺我。她说,现在有人愿意为你提供物质之需,生计问题就不劳你犯愁了,你就一门心思地创作吧。

  这就是我的另一重痛苦所在,也是最深刻的痛苦。我只许成功,不能失败。否则,我对不起她。

  她,一个有家室的已婚女性,置名誉而不顾,在爱与物质两方面,纵深层次地对我慷慨解囊。当然,我这人一向清心寡欲,我也不会接受她更多的钱,一月的方便面钱以及烟钱而已。她是善解人意的女人,她也不会硬塞给我很多额外的钱,她知道我的自尊心异常强大每次,她给我钱时,总说,嗨,你记在本子上吧,等你成功了,发达了,再还给我……每次听她说这话善解人意地给我台阶下,真羞愧难当——羞的是我一个大男人竟然要女人提供物质之需,愧的是她那么坚定不移地认为我是个写小说的料。

  我的小说,她都看过。一次,她开玩笑说,嗨,你别气馁,如果没有一家杂志肯发,咱以后自费出集子——到那时,再有编辑腆着脸来约稿,我们就不要理睬他们。

  一个稚拙的小女人。

  我说,丢丢,烟又没了,你快帮我买一包来,她懒懒地从沙发里爬起来,蹬蹬下楼去了。我再也忍不住,我伏在被子里放声痛哭

  不行,再也不能这样整下去了。我得自己养活自己才行。

  开始偷偷写些系列千字文,关于西尔维亚·普拉斯、弗吉尼娅·伍尔花?、艾米丽•狄金森等女作家们的小随笔。我发现自己很会煽情,然后把它们一一寄给千字一百至两百稿酬的报纸的女编辑们,这些小姐儿们一个个的小资情调。她们很快就挂电话过来说,太喜欢我这样的文风了,让我继续给她们撰稿。其实,我知道她们是太喜欢普拉斯、伍尔芙了。

  一次,一个女编辑深更半夜挂电话过来,与我聊杜拉。我问她,你到底喜欢杜拉什么?她说,当然是她的生活方式啦。我讲,你刚大学毕业吧。她说,你的直觉可真毒。我倚老卖老对她讲,你还小,杜拉真正的魅力不是她的生活方式,而是她的写作。你见过哪个女作家像她那样把痛苦、绝望表现得如此到位的,只有她……没事时,你就多看看她的《副领事》、《直布罗陀水手》、《洛尔瓦•斯泰因的迷狂》吧,不要拿她的《情人》说事儿。

  我自信自己的嗓音性感动人,那个编辑小姑娘在电话那头一定把我佩服得要死……我知道适可而止且及时地刹车。末了她要我以后帮她的版子多写些杜拉等外国女作家们的稿子,并许以高稿酬。我故作姿态地回答,这倒没必要,我也是偶一为之,我主要精力都放在小说上。她则像鸭子似的提高了嗓门,呀,真的吗?我们报纸也连载小说耶,以后等我在这家报社站稳脚跟,我一定向主编推荐你的小说在我们报纸上连载。我假装漠然地回答,以后再说吧。

  谁也不会想到,我命运的转机会因为这个小姑娘,我也不愿承认。从此以后,我一直给她们的报纸写稿,基本上生活费不用发愁了。

  有一回无聊时,我在街上碰到一瞎子,一时兴起,让他给我算命。那瞎子远兜远转地说了一大堆费话,末了,他说,哎呀,小伙子,说了你可别生气。我说我不生气。他说,你不生气就好,我说,你说吧。他说,那我就不卖关子了——你呀,小伙子,你天生是享女人福吃女人饭的……呼的一声,我的血直往上涌。本来是蹲着的,我嘭地站起来,狠狠地踢了老瞎子一脚。老瞎子边摸腿边嘟嚷,我这是实话实说嘛,你说你不生气的……哎哟……我从皮夹里抽出十元钱甩给他。

  也值了,十元钱终于明白自己是个什么货色,嘿嘿,吃女人饭的货色。

  小时候,我们家隔壁的一对夫妇,整天吵架。一天中午,放学回家,我又听见那家的女人在院子里嚎丧,她一边拍着自己的大腿,一边骂着:你这个吃软饭的,你这个死不要脸的……翻来覆去,就是那几句,很有反复强调的效果。回家便好奇地问我妈,什么叫吃软饭的。我母亲一爆栗刮在我头上,骂道,去去去,小兔崽子,大人的事你少问。后来,去学校,我又好奇地跟丢丢说起这事。她神秘地扒在我耳边说,吃软饭就是指男人靠女人养。到底是女孩子,比我聪明多了。

  我不信这个邪门——决定自己养活自己。写了半年多千字文,也挣了不少钱。一次,跟赵丢丢历经一场酣畅淋漓的战争以后,我淡淡复淡淡浅浅又浅浅地对她说,丢丢,以后,你就别供我钱了,我自己能行的。她一骨碌爬起来,披着零乱的发,睁大双眼问,你哪来的钱啊?那神情,仿佛母亲听了儿子说“妈,我想离家出走”一样的惊骇。我说你别激动,我瞒了你写了些下三滥的千字文,收获颇丰。她有些不高兴。她一不高兴,就不吭声。我便一个人自言自语,我知道你嫌我没出息,但我不会放弃写小说的。这不,一家晚报已经答应连载我的小说了。你想想看,一天连载1000字,就是100元。我那个小长篇8万多字,你猜得有多少钱?我到现在都还没算清……赵丢丢打断我,别说啦,我知道啦,你也就是个揾食的命。

  那天夜里,无论我怎样地温暖她,她的身体都是凉的,苍凉的凉,弄得我孤独又绝望,颓又吃力……

  我不知道她心里到底想什么。她是很内敛的。虽然,还未确定下来我到底爱不爱她,但,我是绝对尊重她的。常常,她来我这里,并非为了那事儿,她只是想与我聊聊家常……我开始有些怜惜她。她也和别的女人一样的唠叨,譬如,她说,儿子在幼儿园听话,张中景好久没跟她吵架了等等……

  其实,赵丢丢是个很纯粹的人,也是优秀的。一个初冬,我们偷偷摸摸去杭州玩。那天夜里,在那家私人旅馆里,她满怀彻骨的悲哀,透露了一件事儿:

  结婚那夜,当张中景知道她竟然是第一次时,激动的神情近乎于萎琐……她说,她都想呕。也是从那时起,她开始看不起他。她一边抽着烟一边自言自语,她说她怎么也想不到,一个受过高等教育的医科生会那样的萎琐卑贱?不就第一次吗?犯得着那样病态的激动么?夜色里,烟雾袅袅,看着面前的这个女人,我涌起一种无言的尊重、深刻的怜惜……也许,她若选择另一条路,她可能不是现在的这个样子,她是相当有思想的。

  连张中景她都鄙视,那她鄙视我么?她当初为什么没有找到我,嫁我呢?这也许就是女人的聪明之处了。她们一般不嫁自己爱的男人,那是要受苦的,她们就嫁张中景这样萎琐的人,一辈子鄙视他们,可怜他们,讨厌他们,跟他们吵架,并折磨他们,给他们绿帽子戴。我能想象得出,赵丢丢每次从我这里离开,一定很痛快——哼,张中景,一想到你那激动的萎琐样子,我就偏给你绿帽子戴。

  从杭州回来,我也曾仔细地想——如果我跟一个女人结婚,新婚之夜时,知道她是第一次时,我会怎么样?我会不会激动?我想,我决不会;如果她不是第一次,我又会怎样?我想,我同样也不会怎样。我可以与她结婚,说明我爱她,至于她是否第一次,我真的无所谓所以,我得出了一个结论,那就是,我比张中景更懂得尊重女性。即便他受过高等教育——但,一只鸡,他再怎样受过高等教育,还是一只鸡,永远不了凤凰。以后若再有人拿“贞操”说事儿,真应该把他捉来吊死。

  小说连载的事,并非预料中的顺利那位报社的小姑娘还在电话里抚慰了我一番。我对她讲,无所谓的,再说,我的小说也不适合在报上连载的,因为没有多少故事情节,偏重于意识流,不适合分开来看。我又王婆卖瓜起来,问她《尤里西斯》在报上连载么?没有,它绝对没有过吧?我的小说就是那样子的。嗬,我不说了,免得在你面前暴露了自大……小姑娘在电话那头笑得很勉强。我知道她有点不好意思,她曾说一旦在报社站稳脚跟就说服主编发我的小说的。她的不好意思也并非全为了我的小说,而是意识到我终于晓得她在报社还不是个角儿吧。多纯洁的姑娘啊!后来,想缓和一下尴尬的气氛,我给她讲了个段子,如下:

  一次,金岳霖与冯友兰等一大班子教授,坐汽车去西南联大的途中,车过一古县城城门,司机提醒说,各位先生,请把你们的胳膊都收回去,免得磕着了。众教授一听司机这话,就都赶快缩回脖子,把胳膊从窗口移进车内。惟独冯友兰不动,他想,凭什么要拿,拿回胳膊的普遍性与特殊性是什么?还没等他想透彻,只听咔嚓一声——冯友兰骨折了。

  小姑娘哈哈大笑,她微喘着说,想不到老师你还这么幽默

  后来,每想起那个晚上,故作姿态地给那姑娘讲段子,我就发现自己很悲壮,竟沦落到小说连报纸也拒绝连载的地步。我想,我可能只有两条路了:一条是改行,另一条是发疯。但,我既不想改行,也不想发疯。

  我都快30岁了,改行已来不及——必须继续把小说整下去。

  我有一哥们儿。他是走南闯北的角儿,在京城呆过一阵子,据说,给别人当过枪手。他讲了很多我闻所未闻的稀罕事。譬如,某女未出名时,曾混在北京,她特喜欢扮楚楚可怜样,专挑傍晚时,去杂志社推销自己的小说,还专找男编辑,讲一些文学上的事,说来说去,也不早了,眼瞅着编辑部都快下班了,便无意暗示自己晚上连住的地儿都还没落实呢,男编辑的心一软,索性把她带回家……后来,她的小说当然是发出来的;再后来,她成名了。这事儿当然是男编辑抖落出的。这位男编辑对别人津津乐道着,言下之意——自己占了某女的便宜

  我禁不住愤怒,那个男编辑真是个人渣。别人拿他当跳板,踩他背上,他还直喊舒服呢。真傻B,谁玩谁都搞不清爽,还叫男人?把男人的脸都给丢光了。

  我这哥儿们就在那里兀自一个劲的坏笑着。我问他笑什么?他说,曹力啊,你要是一女的,便好办了,天生着一张俊俏的刀削脸,你要是一女的,你肯定迷死人。我让他立刻给我闭嘴,简直是在侮辱人嘛。哥们儿不依不饶,他说这又有什么?端着稿子裹着糖衣炮弹,敲开命运之门,你管别人怎么说呢?只要能成名。这不,你鄙视什么,我们不正在说着某某么?她现在可是一名人呐!著名女作家啊!你不屑?你正派,那谁认识你呀?正派值几个钱?臭狗屎不如。你才是傻B!

  那个晚上,我们抽掉了三包“三五”。他小子发了。又从北京滚回W城,以房产身份参与开发市府广场。他的大名屡屡出现在市报上。元旦时,“某某某携全体员工向全市人民——恭贺新禧”;逢国家卫生检查团来W城考察,又是“某某某产为把W城建设成第二个大连而贡献绵薄之力”……我问他,在市报上打一条这样的横幅需要掏多少钱?他笑而不答。后来,自己又憋不住,还是说了,有时要钱,有时不要钱。我说我不懂。他骂一声傻B,道,有时,虽不要转支票到他们报社的账户里,但我必须还得掏现金出来。你以为桑拿招妓不要钱?这些项目比广告费还高!我说,那么,祝愿他们早日得上爱滋。他说,曹力,你这就是不平衡的心理在作祟了。我说我有什么不平衡的。他说,其实,你面前有阳关道你不走,却偏要把自己往死里逼,何苦呢?不就小说吗?老了再写也不迟啊。要么,跟我一起干吧?到销售部来,做助理好不好

  抽完一根烟,我就拍拍屁股答应了。谁叫我曹力穷呢?人穷——志短。

  我是五一节那天去他的房产公司上班的。直接领导我的上司,是位女士。我想在这里为她费点儿笔墨——她可是W城里的名角儿,姓冯名彦章。据说与她有神秘主义的关系的男人可不少,无论上层建筑抑或下层建筑,就没有她摆不平的事儿。我这哥们儿够深的,敢用她作销售部经理。不过,正因为她认识的人多,我这哥们才肯用她的吧。换个良家妇女来做这个位置试试房子可不是这么容易想卖多少出去,就能卖得了多少出去的。他用冯彦章,也叫以毒攻毒。头几天,让我叫她冯经理,还真有点儿不适应呢。她倒落落大方,称我小曹小曹的。

  这个冯彦章以前做记者时,曾闹过一次重量级的绯闻。有一年,副市长带着手下的一班人马去某沿海开放城市招商,报社便派了她去作跟踪采访,电视台也派记者去了。他们下塌的是五星级酒店。一天早晨,电视台记者起床经过副市长的房间门口时,见门没锁,就径直推门,便进去,想问候一声。可是,记者看见副市长还没起床,再仔细一看,躺着的不是副市长,副市长不在房间里,而是穿着性感睡衣的冯彦章躺在副市长的床上,电视台记者吓死了,以为自己走错了房间,就在他进退维谷之间,最搞笑的事——发生了,拿被子闷住头的冯彦章以为记者是副市长呢,竟撒了一句娇,把个记者吓得够呛……

  这个段子在小城文化圈,流行了很久很久。自古文人无行。每当酒桌上,任谁捏着嗓子撒一句冯式的娇,立马就会引起一通心照不宣的爆笑,屡试不爽。酒桌上的女人也笑,笑得更欢,那笑里深埋鄙视、刻薄还有那么一丝儿守身如玉。至于关于冯的其他离奇的段子,我就不说了,免得以后遭雷劈,还是积点嘴德吧。我又不是女人,我一个大男人掀女人的屎盆子总归有点变态吧,何况,我跟她还是同事呢。

  一次, 我把关于冯式这个撒娇的著名段子讲给赵丢丢听。奇怪,她没笑。我开头有点纳闷。我问她

  怎么不笑?难道不可笑吗?嘿!她眼圈红了且意味深长地反问一句,你是不是觉得我与冯是一样的啊?弄得我莫名其妙。这女人还真是麻烦,你讲一个段子哄她开心吧,她却不知搭错了哪跟脉,竟“引火烧身”。任我千锤百炼地解释,任我和风细雨地抚慰,她才稍稍平息了情绪。事后,她意味深长地要我可听好了,她与我在一起是纯粹的,叫我不要把她给看扁了……听她第一次说这种话,那一刻,我感到无比恐惧。

  是啊,她是纯粹的,但,她又纯粹得邪恶。

  在心里面,我既敬她又有些怕她;在肉体上,她纵容我又禁锢我……

  每次,跟我那哥们儿去酒吧喝酒,他照例要叫花儿般的小姐。我每一次皆发乎情而止于礼,不像哥们儿真刀真枪地逼近或深入事物的实质,最多,我要小姐陪我跳一支舞而已,连抚摸我都拒绝,不是嫌小姐脏,是因为我有赵丢丢。

  酒吧里,那些形而下的动作,强化刺激导致不可收拾的精神疲软。撩人情欲的美洲摇滚穿过珠光闪闪的帏幔、层峦叠嶂的喧嚣直抵纵欲的KTV包房。那些杏花、鸢尾花玫瑰花们倚在男人的怀里酝酿温情,让贪婪的嘴唇咀嚼无度……那一刻,她们是会说话的哑巴,用身体语言出售着寡廉鲜耻的诱惑。男人们处于情欲的巅峰之上,试图以惊艳的动作挽回精神的颓圮重整失范的秩序。罗洛梅说:“以个人为中心的现代人,最大的能耐就是学会了在性交中如何不动感情。”

  在酒吧,钱是能干会花的核心。若没有它的参与,人头马、路易十三、朗姆、拜占庭落日,是不会主动跑到你嘴边来的……

  在酒吧,我曾看到一个特殊的姑娘,樱桃樊素口,杨柳小蛮腰,红妆银裹,通体娇香,冬青树上雪花般晶莹。我们酒至半酣,她笙歌一曲——绛衣披拂露盈盈,淡染胭脂一朵轻。自恨红颜留不住,莫怨春风薄情……看她一派惊艳——两弯眉画远山青,一对眼明秋水间。是碧纱窗下画了双蛾,轻轻拂拭了罗衣上粉香浮涴,言词冷冷有林下之风……可以将她写进元剧的散曲——玉容寂寞花朵,胭脂浅淡樱桃颗。

  白天,我们衣冠楚楚,言谈儒雅;夜间,我们放浪形骸,巧言令色。爱欲之路,变得像一根秋天里的蚕丝,在青霄与黄壤间飘浮盘旋……

  在酒吧,放浪形骸的语言下潜伏着冰雪,波动着秋意。烛光如期熄灭,调情的佐料方寸不乱。千金难买的福祉,在手触摸里荒凉。强暴的动作令人彻骨,不停缝合不停的剪破,纷乱迷惘之处,遗下荒凉的指纹,时间的马紧追不放,一环紧扣一环,静等一种安排;乱念的鸦群,一声声鸣叫远逝,徒留随风摇落的挽歌……没有硝烟没有流血,一颗心深不可测暗藏风暴。多少敌手于蹄下,一次次围攻一次次撤退,无非为着那警幻所嘱之事。纵有满腹韬略,遥听沙场金音,也只为千里跃进直捣黄龙。巧言令色之后为的是让你王朝倾覆,一股冷意侵入肌肤,激流汹涌,掀起千重血焰……

  是的对于赵丢丢,我又有什么可顾忌的呢?她又能把我怎样?她又不是我真正的女人,更没有什么可顾虑重重的了。其实,哥儿们的妻子基本不用的,他们喜欢用外面的女人。一次在酒桌上。谁说来着——中国已婚妇女普遍性冷淡,她们的心思全扑在孩子身上。男人不在外面花,难道要男人自宫啊?一位女孩子当场摔碎一只酒杯,愤然离去。望着她的背影,我像望着一个王朝的消失……禁不住想,这女孩真他妈妈的刚烈。

  一天黄昏,下班后,不想马上回家,骑着那辆金狮牌破车,在大街上溜迏。眼看秋天就要到了,不知不觉,我已上了三个多月的班。真快,这日子,比我在家里呆着感觉快多了。我一边穿行步行街之中,一边享受着街头音像店里飘出的纳丁·克尔的歌,挺朋克的,颓废而柔美,像一笔冷落的蝴蝶蓝。记得第一次与丢丢在一起时,就放了这首歌的,真美——肉体之美灵魂之美最登峰造极的结合,它让我终生难忘。她也是有品位的,说自己也喜欢纳丁·克尔,我还打击过她——娇情什么呀,不就从人家王家卫的电影里听来的么?她说,难道你不是么?我说我可是在看王家卫电影之前就喜欢上了纳丁·克尔的!

  走到一家超市门口,我把车子停下来,锁好,径直走进去。也不清楚自己究竟需要购买什么。人,有时是无意识的。转来转去,竟然转到儿童玩具专柜前。小姐立刻热情地过来问,先生你要买哪一种玩具?送女朋友还是送小孩子?我感到可笑,难道现在流行女朋友玩玩具了吗?小姐莞尔,她说,先生你说对了,现在的女孩子们都喜欢玩毛毛熊、蓝蚂蚁啃骨头还有树袋鼠什么的。我“嗷”了一声。小姐觉得机会来了,她便向我极力推荐蓝蚂蚁啃骨头。我说我给儿子买,还是拿个毛毛熊吧。小姐恭维我,想不到先生这么年轻都有小孩子了,真看不出来。这世道真她奶奶的变得快,如今都作兴恭维男人年轻了。

  既然莫名其妙买了一只毛毛熊,就索性送给丢丢的儿子吧,还没见过她儿子长什么样呢。我在电话亭打了丢丢的手机,她正在训员工。我让她晚上出来,说请喝茶。她答应了,并说位子由她定,到时候呼我。

  放下电话,我想,这成什么了,我请喝茶,她定位子,太霸道点了吧。但,以前怎么没觉得?对,以前我没钱,都是她请我,位子都是由她定,她说顺口了。现在,终于有点儿钱了,该我请她了。可是,我能否还得清,欠她的一切?我想我可以还清,只是个时间的问题。但,感情呢?罢!罢!罢!不要纠缠这些形而上的东西了。糊涂点,好过日子。

  记得我们从酒吧走出来时,那夜的月光很亮,似铺了一地的银子。我说,丢丢,好多天了,你都不找我,怪想你的。边说边把装有毛毛熊的手提袋递给她,让她带给她儿子。她依旧一声不吭。女人沉默,是最令人害怕的。我从不怕喋喋不休的女人。女人一沉默,就变得深刻了。我索性也不吭声,走罢,反正这儿偏,也撞不上熟人。

  走了很久。她终于忍不住,冷不防冒一句,有一次我在车上看见你和冯彦章了,有说有笑的……

  我也终于松了一口气,还以为什么大事呢。这女人!

  我说,你吃醋啦?工作么!她是我上司,我是助理,我每天当然要跟她外出会客户吃饭什么的,你有什么醋可吃的?

  她以特别柔弱的语气回应道,是啊,我有什么醋可吃,你又不是我丈夫,我有什么资格吃醋……那一刻,我发觉她无限苍凉。十几不见,再仔细看看她,瘦多了,头发乱乱的,估计有一阵子没进美容院护理了。就因为我无意之中说过喜欢女人留长发,她一直没剪掉。其实,像她们生意场上的女人,应该剪个干练短发才好。

  我安慰她,劝她不要胡思乱想,我若与冯彦章发生什么暧昧的事情?那不是自贬么。那晚,她一直不肯怎么说话。后来,实在走累了,我提议去河边一会儿。河那边就是金银桥。我问她记不记得小时候,我们逃课去金银桥的事。她立刻来了精神,说记得记得,那时多痛快啊,把摘下的西红柿、黄瓜砸得稀巴烂,回家天都黑了,我妈问我跟谁疯去了,我死不说,还挨了一顿臭打。是啊,从小,她妈就不喜欢我,她当然不敢说跟我玩去了。我说,你还记不记得,你妈说我长了一张女人的脸,皮肤又白,学习又不好,将来准没多大出息?你不记得了吧?你看,真叫你妈给说着了。

  她慌忙打岔,你瞎说什么呀,我可是从三年级就开始崇拜你的,你每次的作文都让老师当范文念的……

  但,她只说对了一半。另一半是,每次数学测验发下卷子,数学老师都要对我进行一番人格羞辱,上数学课打瞌睡不知吃了多少粉笔头。我在骄傲与耻辱里磕磕碰碰小学毕业,就近上了最赖的黄花初中,而丢丢她却考上了市重点初中。

  进了黄花冈初中,我的数学成绩更是一塌糊涂,代数还勉强对付,几何简直一团糟。我不说了,说出也是耻辱。真正使我丢掉耻辱之心的是,有一天,终于知道钱钟书当年清华时,数学只考了15分。可惜,那是初中毕业以后的事了。我初中毕业以后,再没脸继续上高中,只好一边打工,一边上夜高,混了两年,又混上夜大中文系。那时,丢丢已被保送到师大中文系了。虽然都是中文系,但却有天壤之别。只到夜大毕业,我都不知道她对我一直存有好感。小学毕业时,我们两家就不做邻居了,她们家搬别去了。

  等我知道一切时,她已结婚,连孩子都有了。不过,在她结婚之前,我知道了又怎样?我不能怎样。我哪敢,我想也不敢想。

  当丢丢某一天将一本小册子递给我时,她已是一个男孩的母亲了。那本小册子里沾贴着我从初中开始发表的豆腐干……那一刻,我终于顶不住了,请她去“马义兴”撮了一顿。后来的事,我不想再说。后来她又告诉我,我请吃饭那天,她看似平静的坐在那里,其实心中正激流暗涌,她对自己说,终于吃到冷漠的曹力的一餐饭了。

  而我一直认为,自从她考上重点中学后,她肯定不会拿正眼瞧我了吧。现在,一切的自卑,均再无必要,我们终于又碰在了一起。

  只是,她母亲对我还抱有偏见。我们的事她妹知道。当然,妹知道,妈就知道,母女一条心嘛。我不知道她母亲在她面前是怎样羞辱我的。反正有一次她回娘家挨骂后,跑到我这里来哭得很伤心,都哭了有半个小时吧。我也不哄。

  我也纳闷,这女人也真傻,她到底看上了我什么了呢?无钱,又无本事,空有一张花架子。这年头,男人花架子不顶用。女人才稀罕有花架子呢。女人一旦有了花架子,便标志着——一场意味深长的人生在等着她。什么红颜薄命,那原本出于非红颜的嫉妒罢了。事实证明,漂亮女人的生活永远幸福于相貌一般的女人。我这样说,可能要被相貌一般的女性骂作天杀的。可这是事实,执迷不悟那只能算作自欺欺人。连奥斯丁小姐都感慨,如果给我美丽的容颜,我宁愿不要写出那些东西。奥斯丁可是个有才华有思想的小姐啊,她都这么说了,可见,容貌对于女人来说,简直太重要了。社会就是这样的社会,不肯承认也无济于事。

  女人们常说,嗨,男人嘛,丑点儿不碍事,只要他有才、有本事;女人嘛,就得漂亮点儿,给男人撑门面……我每听到她们持这种自轻自贱的没出息的观点,就替她们悲哀,这不是在自我作贱么?我对丢丢说,女人一旦自甘下流,也无可救药了。她一边在一旁坏笑,一边喘着气说,曹力,你这么俊俏真是可惜了,你怎么不是一女的呢?我说,我要是个女人,你不就成了同性恋了么?她不屑,同性恋又有什么,王尔德、纪德、魏尔伦、兰波还同性恋呢。

  说到这事上。我们又想起毛宁,就是那个歌星毛宁,他真是惨,他算是倒霉透了。同样的事,为什么张国荣就能够大家接受?毛宁栽就栽在他找了外面的下三滥。如果他也象张国荣那样有个固定的伴,就什么事没有。毛宁这孩子真倒霉,自小缺乏关怀,他需要的,也只是一份温暖吧。

  “我们活着

  也许只是相互温暖

  想尽一切办法

  只为逃避孤单

  郑钧唱。

  活着,只是相互温暖。这话,让人酸楚。将来,我一定写一篇小说——活着只为相互温暖……

  以前一个文学女青年给我写信,那时正流行孟庭苇的歌。她在信中对我说,她非常喜欢孟庭苇的一首歌,其中有一句——“两个人靠在一起就是微温”,当时,我不是很被触动,心想,这小妮子才多大呀,就学会引诱男人了么?天都要变呐!她还嫩着呢。她也就19岁吧。禁不住又想,女孩子在这方面均是无师自通。我那时真是个封建卫道士

  不过,那时的女孩子还没法跟如今的女孩子比。

  如今的女孩子那才叫惊世骇俗。《深圳晚报》报道了一个十几岁的小女孩子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我不跟父母住一起,是因为他们妨碍了我的自由。这自由里包括——交友自由、娱乐自由,还有性自由等等。作为男人的我们,看了这则报道,也稍稍有了一点安慰——毕竟,女孩子们的性觉醒是一种进步。我们再也不用为十几岁的女孩子们担心了,担心她们以为跟男孩子接吻就以为会怀孕。在性方面,早觉醒早好。觉醒了就知道究竟是怎么个一回事了,就不会感到太神秘,她们会明白,哦!原来,性与吃饭、穿衣是一回事儿。这样,他们就不会随便去冒险去尝试。而把性看得越神秘,就越不是什么好事了,反而要坏事。

  说到这里,突然想起北京的一个封建卫道士,他在某杂志里撰文,劝他的外孙女儿(侄孙女儿?)一二三四五,列了很多条。其中的一条大意是叫那小女孩不要太早地被男人“破瓜”。“破瓜”,这两个粗鄙的字,是对女性的一种极度侮辱,竟出自于一个作家之口,太令人齿寒——封建社会里的瘤毒至今都还长在他的脑壳里。有这种心理的男人根本不配活在现世,应该被拉出来吊死,彻底清理出我们男人的队伍。他真为我们男人丢脸。

  10月27日,是赵丢丢的生日。我也想有所表示。送花?那是中学生们爱干的事儿;请吃一顿烛光晚餐?太酸了,不是我曹某所认同的。但,总得表示一下吧。可是拿什么表示呢?唉,跟她交往少说也有两年了,还真不知道她喜欢什么。难为她对我一片真心,我却不知道她喜欢什么。这样说出来,简直要遭雷劈的。有一回看电视,韩国片儿,那女人在商场里为其情人买了一条围巾,后来又买了一条女式的,这不稀罕,稀罕的是——她并非买给自己,而是叫服务小姐包好,让她情人送给他妻子…… 弄得我挺感动。她拿走那个女人丈夫的心,却要在物质上(如果围巾也算物质的话)进行补偿。这真是一个悖论。后来,那男人的妻子把围巾披在肩上问那男人好看么?那男人的眼神挺复杂。

  我呢?还真没送过张中景什么东西,倒动不动地在赵丢丢面前贬他。真不应该。我这样干真要遭雷劈。我应该在赵丢丢面前说张中景的好话才像个男人,不应该冷嘲热讽——赵丢丢把他打翻在地,我再踏上一脚。何况人家张中景又没惹我。他也不敢。他要面子,他以为他是知识分子,他要是来找我谈,这本身就说明他已输给了我。是的,这是男人的秘密。如果我的妻子在外面有人,我也不会去找那个人谈。装糊涂很好,起码说明我没输。

  算了,也没什么可买的。就送一瓶香水吧。我的嗅觉灵敏得很,且充满记忆力。每次我们在一起时,一股好闻的香味扑面而来——我喜欢那种味道,那种味道让我想起童年母亲怀里的乳香。

  留存于童年记忆里的乳香,久远而辽阔,让人陷入到一种久违的纯洁的氛围。于是,我给她讲美国作家斯坦培克的小说《愤怒的葡萄》:

  为寻找生路而受尽折磨与欺凌的农民约德一家,流浪途中,在一间仓棚里躲雨,意外地发现一位农夫因患病已连续6天没有进食了,生命垂危。危急时刻,作家斯坦培克“派遣”刚刚分娩的约德女儿罗撒香走到那个陌生农夫身旁,托起他无力的头,用乳房为其哺乳……

  赵丢丢懵懂地问我到底想表达什么?我说,没别的,闻着你身上的香味,就情不自禁想起来——罗撒香,你身上也有一股乳香。赵丢丢很羞涩,那一刻,她美极了,比罗撒香还美。

  凭着记忆力,闻遍了散落在我们这座城市里各个角落的香水……就在我将要失去耐心的时候,终于在一瓶香水面前,同样闻着了赵丢丢身上的味道。是它,没错,再看看标签——夏奈尔19号。小姐帮我包装好,弄个小袋子拎着。

  赵丢丢看我终于肯给她送礼物了,悲欣交集。其实,我的“范思哲”的西服、“古姿”的墨镜“埃玛纽勒•恩伽贺”的鞋,统统都是她送的。她说我天生就是穿名牌的胚子。她说,曹力,你真应该自豪,为你的肩,你的腿,还有你的刀削脸。我被她说得不知所措,她越这样说,我越自卑,好象我不是个男人了,而是一只靠脸吃饭的“鸭子”。

  她问我知不知道她为什么喜欢用夏奈尔19号。我说,我怎么知道,我又不是女人。她说,据说夏奈尔19号这种香味是夏奈尔的俄国情人身上的味道。当年,夏奈尔就是凭着她俄国情人身上的味道,制作出了夏奈尔19号。我问,19号是什么意思?是否暗示那个俄国情人是夏奈尔的第19个情人?她说也不知道。我说,女人真虚荣,用香水还要讲究来历。她说也不是讲究来历的,主要看香味适不适合自己,每个人身上都有与生俱来的味道,同样一种香水,适合A但不一定适合B。我讽刺她——你天生就是用夏奈尔19号的胚子。她快乐地答,哎哟,你说得太对了。

  说到人的体香,不禁想起十几年前看的日本剧《东京爱情故事》。一个晚上,赤名莉香跟永尾完治在露天台上看星星,看着看着,莉香就说,完治,我闻着了你的体香。永尾完治羞得满脸通红。那一刻,我觉得莉香很邪气。但这“邪”,不是“思有邪”的邪,是调皮里不肯睡去的慵懒。那时,我特别喜欢邪气的女孩子,她们勾引你都显得磊磊落落,颇有大家风范。那时,丢丢正读师大吧,未嫁时的她不知是不是跟莉香一样那么邪气,在勾引着她身边的男同学。我一直不敢问她当初为什么选择嫁给张中景。她好象对我说过,她父亲比较喜欢张中景——外表斯文,不多话,又是个外科医生,这样的人一般都被父母辈的人喜欢。

  不过,现在的已是母亲的丢丢,还是有那么一些邪气的影儿的。她显得年轻。一般,没有心计的女人都很显年轻的——即便她们做了母亲也是年轻的。曾经碰到过一个很有心计的女人,整天琢磨人,婚还没结呢,就老得像三个孩子的妈。一点不假,女人就应该纯粹些。那些小手腕要它作什么,能当饭吃么?也许,我没有拒绝她,是潜意识的吧。她单纯,爱就是爱,不爱就是不爱,在商场上滚了这么多年,本色还是没有给磨掉,也是难得

  丢丢穿明黄色系衣服很抢眼,把头发高高盘起,有点像《人到中年》里的潘虹,颇具悲剧之美。一天晚上,我从市电视台的一个节目里偶尔看见了她,就是这样的打扮。我坐在沙发里抽“三五”,看着她对着镜头讲话,有些笨拙,有些腼腆……一个做了母亲的女人在公众场合还那么紧张,表明她的心还是很纯粹的吧,像个小姑娘似的,让人怜惜。我知道那是她不得已而为之,电视台的那班狼狈们拉赞助拉到她头上来了。不知她这次又被放了多少血。那些钱捐给希望工程也是好的。

  所以,赵丢丢时常开导我——你以为活着容易吗?方方面面都不能得罪。由此,我联想到她之所以坚决不离婚死了也要撑住的全部心思了。我说你不是说过要为心而活吗?怎么这么虚伪?你不爱张却偏要拴在一起,这对你儿子成长有利么?她就转移话题,别说我啦,你有很长时间没写小说了吧?倒弄得我哑口无言。

  也不知怎么了,有一阵子,我老暗示赵丢丢跟张中景离婚。我想,可能,我真的爱上她了。

  这是决不可能的事。我不肯原谅自己。

  如果真是那样,她父母非活埋我不可。一个无业游民竟拆散了他女儿的家庭,还要娶他百万身家的女儿。不可能,这也太荒诞了。况且他女婿还是个有头有脸的外科医生呢。如果真是那样,活埋我以后,肯定也要活埋赵丢丢的。这也太荒诞。不说了。

  如果真的爱上了赵丢丢,那么,只有一条路可供我选择——彻底离开她。除此以外,别无他法。

  那些天,总是恍恍惚惚的。是啊,她说得对,我已有很长时间没写小说了。何止是不写小说了,连看小说的兴趣也快丧失了。她有一回亲自去上海进海鲜,空闲时,特地跑到三联书城淘到了许多大师的小说——卡佛、索贝蒂、阿特伍德……她吭哧吭哧地抱着大师的心血上楼,像抱着她的儿子,然后,往地板上一摊,曹力,快来看看我给你从上海弄来什么了。我正在电脑边敲千字文,其实我已经看见,但,我没有回头,装着无所谓的样子。在她面前,我必须树立起硬汉形象来。不然,我保不准哪天要崩溃掉的。现在,卡佛、索贝蒂都躺在我的书柜里,我摸都懒得摸他们一下。

  以前的那些个无数长夜,都是在看书中度过的。不仅看,还做笔记。有一回,在抽屉里找个什么东西,突然看见了以前的那些笔记,一种耻辱感一波一波地往上涌……回忆那些边读书边做笔记的夜晚,我想吐……

  我又不上班了。

  主要是与那哥儿们恶吵了一架。不要他轰,我自己自觉走人。他把一幢危房卖给一位撤迁户,还是一位孤寡老太太,竟对她说,看您老如此高寿,鹤发童颜的,我想讹您也不敢呐!讹您是要遭雷轰的,您老说是不是?他狗日的在北京也就呆了两年多吧 ,却要故意地说骈一口憋脚的京片子。那老太婆像领了神恩似的一个劲的夸他好……结果是,老太婆一条腿给砸得骨折,至今还躺在医院里。拗不过,他狗日的赔了几万块钱,临了,说一句,就当老子嫖妓了。我实在看不下去了,就跟他狗日的吵了一架。我问他还有人性没有?他骂我是吃里扒外的白眼狼……我真想扁他个骨折,被大伙拉开了。

  赵丢丢知道我不干了,比谁都高兴,她说,我早就让你别干了,你不听,我早晚知道你受不了他,你们俩根本不是一条道上的虫子。这不,给我说中了吧?其实,我也知道她心里的小九九,我不干了,是因为她也少去了担心——她怕冯彦章教导我学坏。女人啊女人。

  赵丢丢对我写千字文一直颇有微辞。她说这影响锐气,千字文最消解人的锐气。我就劝她,不管怎么着,起码能挣钱养活自己。就为了我的自尊,你也不要再接济我了。我又激她,一个男人是靠女人接济活得体面,还是自己写口水文章挣稿费活得体面?我知道她无法回答这个问题,我就把她往死里逼,让她以后不要再在此事上纠缠。

  有时,我在家里会会个别文学女青年,要是赵丢丢不巧也闯来了,她的脸色就不是太好看。对女孩子过分客气,反而弄得人家不好意思,怏怏逃走。我也不好说什么,彼此心照不宣。夜深,杯盆狼籍之后,她说要回去,我也不留,随她走。我都搞不懂自己为什么如此心狠了。明明知道她会伤心难过,但就是不留她。一想到她一个人坐在回家的车上黯然神伤,而张中景又在医院值大夜班,我就幸灾乐祸——看你下回还敢不敢对来找我的文学女青年过分客气了。这女人!

  那一阵子,隐隐约约觉得我与她之间可能要完了,这是我的预感。我的预感向来灵验。小时候我预感我父母要吵架,他们一定大打出手,并且把家里砸得鸡飞狗跳。有一次,我父亲实在没东西砸了,就拿起我的铅笔盒向我母亲砸去。上小学时,丢丢送给我好几个铅笔盒,每次送给我都说,希望你爸下次别拿你的铅笔盒出气了。从三年级开始,她就对我希望希望的。我欠她很多东西,铅笔盒、名牌衣服,最重要的是欠钱。这是我的耻辱。我粗略地估算了一下,欠她的钱起码也有两三万吧,还不包括她送我的那台电脑。

  我希望自己立刻从W城人间蒸发,随便躲到任何一个地方去,让她心碎去吧。我希望自己吃了上顿无下顿,晚上睡火车站的水泥地,头发里生满虱子,人不像人,鬼不像鬼的。这样想,我特别痛快。

  女人的滋味,已尝过。什么人间的盛宴,地狱的苦楚……我皆尝过——我唯欠一死。结婚,对我来说,是不大可能的了。我不想害无辜的女孩子,我注定不能成为她们的饭碗。那个算命的瞎子说得对,对极了——我天生吃女人饭。天生吃女人饭的男人,是不适宜结婚的。乔治·桑给福楼拜写信:“为什么您还不结婚呢?独身使人不愉快,是会致命的。”可惜,她乔治·桑一生中倒结了不少次婚,但,她也没能活得愉快些。女人就是傻,自己干傻事,还要劝别人一起来跟她干傻事。

  有一些雪茄证明了

  它的燃烧是聪明的

  如果烟灰完全消散

  在与火明亮的吻里……

  经常地,我跟赵丢丢完事后,照例是要抽上一支“三五”的。有一回,抽着抽着,就顺手扯过纸笔写了以上一段诗,拿给她看。她看了一个劲地笑……我问她笑什么,难道写得不好么?她说,蒙谁啊,马拉美写的《香烟》嘛,这是第二段。惊出我一身冷汗——她的记忆力如此的惊人,弄得我挺无聊,无趣,无奈。只好,从床上爬起来,走到电脑旁,放纳丁·克尔的碟,以缓解一下尴尬的气氛。雅皮的歌声从纳丁那金属般南美的嗓子里流出来,一派堕落之情——刚刚与一个女人在歌声响起之前,享受了云雨之欢,我极度的空虚——恐惧——孤独。

  心灵的孤独,是性爱所不能缓解的。

  性爱,于某些时刻,一边让人沉迷般宿醉不醒,一边又将人送至更深层次的孤独与空虚之中……

  见她慵懒地躺在那里,我,复来了精神。我满怀绝望的分开她充满诱惑的身体,她迎合着,幽柔地打开自己,她闭着双眼。我轻轻地靠近,拿双手枕到她的发下……一片唇濡湿了另一片唇。她的唇凉凉的,凉如苇草编就的席子。那么多的湿润,那么多温暖的所在,让我情难自禁。她妩媚地躺在黑夜深处,似梅花蕊上晶莹的雪,蒹葭深处横波的月,白鹭洲畔凝碧的水……

  有一些泪,安宁而欢喜地淌下来……

  她饱满的身体,精致,圆润,光滑,散发着神秘的幽香。一枚宁静的,完美无缺的玉,在我温柔的抚慰里,变得纯净透明……

  我的唇游弋着,柔柔的溪水里的青荇,静静地滑过她的颈项——停顿,迟疑,触及她的锁骨,复而爬上小小的乳,那是一对熟悉的生命,被我用眼睛呵护着千遍的生命。我的唇与她的肌肤相互贴近相互吮吸……一切都已恍惚。而吻,是相当深切的。一个灵魂与另一个灵魂静静相对……

  她等待着,如一只晶莹剔透玉佩。她用双手箍住我,箍住我的双肩……疼,从不同的地方,刹那间向我们倾覆而下,尖锐而鲜明……渐渐地,疼痛,渺渺地被一阵晕眩的潮水所淹没……

  我绝望地挣扎在一片汪洋里,我快要窒息了,却怎么也抓不住那根浮木,我多想抓住它啊,抓住了它,就能得救。可是,我抓不住,我一辈子也别想抓住它。在她的怀里,我,哭了。无法遏制地绝望之水,将我呛得血脉不畅……

  在女人的怀里,我永远空虚。

  我的情绪低落。每每情绪低落,胃口就不好。已经有几天没好好吃上一顿饭了,我突然感到饿。不仅胃饿,精神上也饿。胃饿,好解决。但,精神之饿,是轻易解决不了的,谁也帮不了我。以前,我饿,还可以看书,将自己想象成福克纳,还有什么斯啊拉啊基的;以前,我饿,我还有憧憬——总有一天,我要成名成家的,拿最高的版税,先把欠赵丢丢的钱还上,然后,买一幢小别墅,一定置个游泳池,我天天泡在水里写小说,写一张丢一张,然后,我的保姆把它们捡起来,装订好,拿到出版社里对老编说,这是我们家曹先生随手丢在游泳池边上的,我把它们拿来了,您瞅瞅看能不能出版?哈哈!连我们家的保姆都这么有文化。

  现在我饿了,再没有什么可充饥的了。我的小说恐怕已有百余万字了吧,它们一个都没有变成铅字,它们都躺在我的电脑里,不,赵丢丢的电脑里。我连电脑都买不起,还老做白日梦。

  我配么?

  一天早晨,起来刮胡子,一看见自己的这张刀削脸,我就恨自己怎么不是个女人。是女人,我就端着一叠稿子裹着糖衣炮弹去敲编辑的门。就凭这张刀削脸,他们不晕都不行。我怎么有这种堕落的想法,这太无耻了。

  某一天,一个写字的哥儿们跑到我家里来,他给我上了一上午的人生课,烟都抽掉三、四盒。他边抽着我的“三五”,边劝我不要再写那些缥缈的小说了,谁看呐?他问我。他劝我写一些纪实性的生活小事,一个月两、三千稳赚。他还举例说,一次在酒桌上,听到一个关于11岁小姑娘的事。小姑娘在读到鲁迅“院子里有两棵树,一棵是枣树,另一棵还是枣树”时,就向老师提出这样写太没必要了,写“院子里有两棵枣树”不就得了。老师说,鲁迅是名人,名人的文章怎么能随便改呢。小姑娘后来也就长了一个心眼。在一次作文课上,她写道,“我家养了两条鱼,一条是金鱼,另一条还是金鱼。”作文本发下来,老师在这句话下面划了一条红杠,批评道“费话。”我这哥儿们根据这件小事写了一篇千字文,发了无数地方,他说他挣了一千多块。他洋洋得意地劝我以后就朝这方面努力去。他说,没错的,听我的,没错。我说我就是对这些小事提不起精神来,我翻报纸都是从后往前翻的,因为副刊都在报纸的后面,我只认副刊,不认那些刊发生活琐事专刊版面的。哥儿们苦口婆心地劝,你这是往井底下钻,视野不开阔。我说憋死拉倒。这哥儿们刚刚认识我时还颇谦虚,但现在大不相同了。自从他一月挣回两、三千大元,估计走路时鼻子一定是朝着天空的了。他说他的目标是一幢30万的房子,压力大得很。

  我最讨厌别人无止境地追求物质享受,立马打击他,你这哪是什么压力,你这是物质膨胀。我这人就是这德性,辩不过别人,就灭掉他,不要他自我感觉太良好。我这哥儿们走的是刘燕敏、罗西、莫小米、陆勇强之流的路子,文章铺天盖地的撒,砸不死人,累也要把人累死——翻开所有的杂志、报刊,想不看他们——都不行。

  还有一哥儿们,我们俩还比较谈得来。一般情况下,我们偶尔碰碰头,喝三两二锅头,一边谈谈文坛现象,一边展望着自己的人生前景。三杯酒下肚,他说我非常具有小说家的气质。什么叫小说家的气质?就是见到一张桌子也能写五、六千字。我相信他这话。但也决不需要别人安慰我。都快三十岁的人了,“安慰”这个词早就应该从我的字典里剔除掉。

  我自信自己具备小说家的气质——更甚至,对着一颗葡萄,我都能写一万字——它从哪里来,它将可能到哪里去,将被谁吃掉,或者不被人吃掉,被狗吃掉,被一只鞋踏破,肉汁淋漓,一个小囡囡不小心踩了上去,滑倒,大哭,引得她娘舅跑出来,以为是谁欺负了她,见她身后正站着一个小男孩,上去就是一拳,把那小男孩的鼻血都给砸出来了……嗬,我不写了。如果有可能,我将在今后写一篇关于葡萄的超现实小说。

  我喜欢“超现实”这个词。我极讨厌复制生活型的小说家。

  当一只蜘蛛垂直落下,它嘴里还吐着丝。复制生活型的小说家可能写——蜘蛛失足落下来了;但,“超现实”小说家就不这么小儿科了,他们会这样写——一只蜘蛛落下来,它是上帝派来与我对话的……“超现实”小说家可能是一个语言的疯子,他们的思想是分裂的,弄不好就会走火入魔。

  卡尔维诺就是一位出色的超现实小说家,我非常推崇这个意大利家伙。这家伙的鼻子真高。《纽约人》杂志评价他——用最非凡的精确性和美感同时描述着想象和现实的世界。我曾反复读他的《寒冬夜行人》和《命运交叉的城堡》。

  “关灯吧!你还没读够?”

  “再等一会。我这就读完伊塔洛·卡尔维诺的小说《寒冬夜行人》。”

   这著名的对话出自哪两位之口?我记不清。上海的一个作家说,卡尔维诺的小说是写给智力过剩的人看的。他这话说得多狂啊。我喜欢老卡,但我不认为我的智力过剩。因为我还不是作家,我要是作家,我也敢发狂的,尽管我很想当作家。

  我始终视写作为一种高尚的行为,并且将其当作毕生的追求。

  我喜爱“超现实”,但,不希望自己进入精神病院。当尼采在德意志的街头遇到了一匹瘦骨嶙峋的老马,他跑上前去,抚摸着老马的脖子,哭了。人们都说——尼采疯了。其实,我一直坚持认为,尼采没疯,他肯定与我一样——坚持万物都有灵性,他心怀悲悯,想起老马极端艰辛的一生,他能不流泪么?当我看见一匹老马时,我虽不哭,但我同样心怀悲悯。我没疯,所以,尼采也没疯。

  有一阵子,我特爱收集骂人的话——歹毒的,隐晦的,直白的,应有尽有,都收集了一个小本子了。一次,当一个中篇写到两万字时,突然发现小说里女人们的骂人不是很生动,于是就问赵丢丢她们女人一般气极了怎样骂人。她不高兴了,她说干吗整天神神叨叨的,对女人骂人也感兴趣。我指着那台电脑开导他,你就当她是一只狐狸精,老在你背后说你坏话、损你……当有一天,你亲自听到了她正与别人在嚼你的舌根子,你上去后怎么骂她啊?她说,还用骂吗?上去就是一耳光。我没辙了,我知道她是斯文人,不爱骂人。但,我小说里的女人们可不是省油的灯啊,我必须知道女人怎么骂人。有一阵子,只要一上街,只要远远看见有女婆娘们吵架,我就象个小市民似的往上凑。

  曾经,一个文化流氓说,要想做一个出色的小说家,就必须吃喝嫖赌样样来,不然的话,怎么把小说写得透彻啊。而我则不敢去堕落,有了一个赵丢丢还不够么?但,如果上帝他老人家对我说,曹力,你堕落去吧,总有一天你会爬起来的。那么,我就去堕落。可惜,上帝他老不对我说这话。

  二十世纪八十年代初,中国的男诗人流行长发、嫖妓、群居群睡……不知道那会儿的女诗人怎么样,但,既然群居群睡,加上那会儿还不是很流行同性恋,由此推断,女诗人肯定也好不到哪里去的。前不久,一个大女作家对近年来涌现的某几个小女作家很是不屑,她说,她们玩的那一套,我们早在八十年代初就玩过了。这话说得多伤人,还让不让这些小女作家们活啊。我作为一个男人,都看不下去了。

  二十世纪八十年代的那些女诗人们,她们如今大都混出来了,有的呆在国外;居国内的,也都是文坛大姐大。(尽管我极其讨厌“大姐大”这个词,但又不得不用,毕竟找不着合适的词来替代。)她们经常写文章怀念二十世纪八十年代的好时光,她们说,以前六块钱可以吃一顿火锅,现在打个水漂都不能了。是啊,比喻得真够准、狠,弄得我也开始怀旧了——对上个世纪的八十年代的怀旧。而那时候,他们快活时,我在哪里呢,我才十几岁吧 ,我凑个什么热闹?

  但,怀旧,确实是一种传染性的疾病

  我并不清楚,自己到底怀念什么,又有什么可怀念的。

  赵丢丢有很长时间没来找过我,也不打个电话。她可能出差去了。当初与别人合开海鲜馆时,她的资金占60%,她是大股东,所以凡事得她拿主意,最操心的也是她。一个女人家,也不知哪来的精力,就喜欢颠来倒去的。我不是太喜欢女人做生意,我一直对她说,无商不奸,无商不奸。无钱时欺诈有钱时淫乱。她又气又恼,她说,什么无商不奸,我奸了谁了我?我说,你就奸了这个正在跟你说话的男人。她的神情复杂。我知道玩笑开得有些过了,不得不用嘴去安抚她,她的唇,凉如古井之水……我们显得异常尴尬。

  有时,心灰意冷。便想,索性娶个叫尚爱兰或艾小红的姑娘算了,养一个孩子。我则写些千字文,赚回稿费养活她们娘俩,不也很体面?而现在跟赵丢丢这么耗着,吃亏的是我,别人准以为我是她养的小白脸,可能还有更恶毒的说法,那便是——我曹力是她养的小白脸之一,她赵丢丢还有小白脸之二、之三、之四……我也就是一只高级“鸭子”罢了。一想起这些,便痛苦不已。这全是给小说给害的吗?非也。

  人生啊人生

  落叶追逐着落

  雨点敲打着雨点……

  我这是怎么了呢?怎么就想起了骆一禾的诗了呢?说到骆一禾,就又想起了北京,真想去北京呆上一阵子,许多人都是去北京以后才出名的!但,北京也是个霸气的城市,那满街的卷舌音让人起鸡皮疙瘩。我,即便去到北京,怕也混不出个什么名堂。

  赵丢丢更不让我去,她总说,在哪儿不能写作。我觉得她说这话并非出于真心。她就是不肯放我走。从前,我要去南京,她竭力反对。有时,真恨她,却也无法宣泄……

  写到这里,再也不想写我们之间的事了。

  可是,我还能写些什么呢?我一无所有,我的心情糟透了。赵丢丢,她到底能给我什么?她什么也不能给,除掉性。而她则以为自己给予我的是——爱。

  渐渐地,她让我累,让我不堪重负。如果她不老缠住我,说不准不准的,怕是我早离开了B城。我真的呆够了。这小地方太闭塞。有时,买一本书都要从其他的大城市邮购。这地方的书店,竟卖些下三滥的玩意儿。我越想越恨,恨我自己,更恨赵丢丢。这女人,她是在用温柔杀我呐!而我还不得不对她感激不尽。

  不行,我得跟赵丢丢尽快断掉,再不能这样耗下去了。

  要性生活做什么?小说都写不好,我还有脸要性生活?

  真想“自宫”了。若想成大气候,必须舍弃掉一些在常人看来重要的东西,譬如女人、金钱,必要时,还得搭上生殖器。金庸的《葵花宝典》里说,欲要成功,必得自宫。为了炼《葵花宝典》,你看东方不败、岳不群、林平之们,谁不是拿剑“刷”一下斩断了念想。

  我发现自己开始有点讨厌赵丢丢了,是一种无法说出的厌烦。

  她是极度成熟的女人,熟得有些过头,好比一只水蜜桃,熟得不能再熟,轻轻一碰,便溃不成军,汁水淋得一脸一身。我想,我现在这个状况,真的不适合再吃水蜜桃。而她就是一个水蜜桃。我是指她的身体,与水蜜桃何其相似,我尤其不喜欢这样。我还没结婚呢,凭什么跟她耗着,我倒要觉得我亏了。亏大了。她再有钱又怎样?钱,在某些领域是不起作用的。

  我的妻子,她必须是生涩的苹果,或者芒果。在某些事情上,她什么都不要问。她如芒果一样静止在那里,让我以水果刀般的眼睛慢慢地端详……

  在此,不想详叙我是怎样与赵丢丢分的手。这不是什么光彩的事。那是我们的最后一夜。我给了她,把一切统统都给了她。我也不是我了。黑暗里,我看不见她。她是否流泪,我也不知道。我没有吻她。那晚,我主动献身,但,不献吻。那夜,我特地提到钱。我就是要提钱,好让她加剧对我的恶心感。我说一定悉数还清的,不过是时间的问题而已。她不说什么,一声不吭。也许,她知道我是在故意恶心她吧。她,就这点聪明。

  我是在周庄写这篇东西的。自从与赵丢丢分手后,心情极度郁闷,无以排解,便跑到周庄来,散散心……白天,背着包,无目标的东逛西逛;晚上,坐在小旅馆的桌子前写。在周庄,这个诗意而安宁的小镇,我想让自己平静下来。也幻想——结识一位女孩子,一位有着芒果般清香鲜花初露的女孩子。我遇上她,让她爱上我,然后,带她回家……

  会有女孩爱上我么?

  在周庄的小旅馆里,我随意地打开电视,一家音乐台正播着王杰唱的一首十几年前的MTV:

  “看够冷漠的眼神

  爱过一生无缘的人……”

  刹那间,我的眼泪,气势汹汹滚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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