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 正义和公道在哪里! 九问珠海父母官

  正义和公道哪里

  ——九问珠海父母官

  吃百姓之饭,穿百姓之衣,

  莫道百姓可欺,自己也是百姓;

  得一官不荣,失一官不辱,

  勿说一官无用,地方全靠一官。

  ——摘自 在同菏泽市及各县区主要负责人座谈会上的讲话(典出:河南南阳内乡县衙对联

  有道是“贤良方正号青天,正直清廉民父母”。青天者,古人谓之为清官,亦称之为父母官。今天我们所有掌上品公司投资人,因为公司无端蒙受极大冤屈,我们的投资遭遇重大损失,我们无处申诉、无处喊冤,只有泣血含泪的问一问我们珠海的父母官,问一问在共产党执政的珠海大地上,到底有没有正义?到底还有没有公道?

  我们不想骂街,我们也不会撒泼,我们只想讲道理,只想听道理,希望你们能摸着自己的良心面对我们的问题

  一问:初创企业如何鼓励?

  掌上品公司于2014年6月在广东省珠海市依法合规注册成立。公司以品质、科技、人生为经营理念,致力于打造享誉国际民族品牌,并建立中国最大的进口有机食品跨境电商交易平台。

  公司成立不到一年,便完成了PC端及微信端的网上商城建设,在线下设立的数千平米大型超(珠海、成都店)已线上商城完成了包括下单、支付、配送等一系列功能对接成功实现了线上线下的交易闭环。同时,面对全国消费者和投资会员的B2C+精品C2C模式网络销售平台开始运营并已见成效。公司计划在2015年内,以成都店为样板,陆续在全国大中城市开设50家精品旗舰店200社区体验店。三年之内,在全国完成9大体验中心+30000家实体店(可加盟)的总布局力争用三年的时间登陆美国纳斯达克,挂牌上市

  掌上品公司凝聚了一大批有理想干实事的优秀经营人才,他们高度历史使命和民族梦想,以不怕吃苦、敢于拼搏的实干精神,在不到一年的时间里,就完成了包括组织架构、运营管理等公司治理的制度设计,完成了公司未来发展整体战略规划,完成了产品开发及上线运行

  为了中国跨境电商的崛起,为了给国人带来健康生活品质,公司创始人及高管团队,不分白天黑夜,放弃花?假休息,数次远赴美国,在华盛顿、波士顿、洛杉矶和硅谷等地参观考察、学习取经,并受邀纳斯达克,除体验敲钟仪式外,还在华尔街系统接受资深法律机构对自己进行的上市专业辅导。

  为了尽快在世界范围内建立起属于自己的供应链,他们开启了掌上品釆购全球精选之旅,足迹遍布美国、法国澳大利亚、巴西泰国韩国10多个国家。在他们的努力下,不到一年的时间,便使掌上品公司跻身成为国内跨境电商领域的一匹黑马,令人嘱目。

  党的十八以来,中央提出,坚持共享发展,必须坚持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作出更有效的制度安排,使全体人民在共建共享发展中有更多获得感,增强发展动力,增进人民团结,朝着共同富裕方向稳步前进。

  但令人痛心的是,今天的掌上品公司不仅根本无法实现自己的经营目标,甚至连继续生存出现了巨大的危机。这一切难道你们不知道吗?或者还是充耳不闻?

  在这里,我们想问问珠海的父母官,对于你们治下的这样一家响应国家号召,胸怀大志,不用国家一分,自筹资金、艰苦创业的民族企业,你们到底是应该鼓励支持,还是漠然以对?

  二问:对创新创业如何包容?

  在十八届五中全会上,中央提出要“推动大众创业、众创新,释放新需求,创造新供给,推动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蓬勃发展”。

  与掌上品公司同处珠海一地的盖网公司,是成立于2012年的一家互联网企业,也是掌上品公司创始人李绍增、邹菲等人曾经参与创业的企业。该公司成立四年来,以其独特的融资方式商业模式,不仅成为了被广东大力宣扬的先进企业,更是获得了当地政府在政策和资金上的大力支持,名躁国内外

  李绍增、邹菲等在创立掌上品公司的初期,便严格遵循国家相关法律,在借鉴盖网成功模式的基础上,对掌上品的运营模式作出了许多创新性的完善,使之在不违背现行法律的框架内,既能更加合理的保证公司快速发展,也能持续保障投资者的收益回报。公司成立一年来,始终严格遵守合同条款、履行约定,认真兑现广大投资者的回报,从未有过任何拖欠,受到了所有投资者的充分信赖和高度认可。

  一个初创公司,在创业过程中要经历千辛万苦。为了尽快地在国内跨境电商行业建立先发优势虽然掌上品运营团队做出的成绩有目共睹,但工作中肯定还有经验不足之处,或许不太规范,或许急于求成,或许等等等等。但作为投资者,我们不会对其求全责备,更不会吹毛求疵。因为我们相信公司创立的初心不是以圈钱为目的,相信有着宏大梦想、有着撑天大爱的这家公司,绝不会将投资人的投资款据为己有。

  但是珠海警方不相信!他们非但不相信,他们轻易就可以动用自己所拥有的公权;仅仅是因为涉嫌,便采取了先抓人、后封账、再停业这种严苛无情手段对掌上品进行打压制裁。

  看起来,珠海警方的这种做法是在终止犯罪,但我们认为却是在滥伤无辜。因为掌上品是否违法最终应由法院通过审判来裁决,如果就这样简单粗暴的将公司停止经营,无疑是人为地截断资金链,由警方宣判了企业的死刑

  国务委员、公安部长郭声琨强调,创新是推动公安工作发展进步的第一动力。理念一变天地宽,要切实推进思想理念创新,主动碰撞那些以为常的传统思维方式,彻底摒弃些不合时宜的错误思想观念,使我们的工作理念更加符合时代要求、法治精神和人民期待

  真理与谬误只有一步之遥,而罪与非罪有时候也只在毫发之间判断这一切的基本标准其实并不缺乏。我们想问一问珠海的父母官们,对于当前中央鼓励创新创业的决心和态度,难道你们还缺乏基本的认识吗?对于中央的这些政策和布署,难道你们还可以视若无睹吗?难道对这种滥杀无辜的执法行为,你们就真的就可以转身走开、闭目不见吗?

  三问:对执法犯法如何监督?

  今年6月5日,珠海市公安局发起所谓的“集群战役”,采用收网”的方式,将公司董事长李绍增、总裁邹菲等12人以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名义突然抓捕,而后立即停止了公司的所有经营活动,查封账目、冻结资金、强行关闭电商运营平台。距今七个多月以来,在证据明显不足的情况下,仍一意孤行、持续不断扩大侦查范围,直至11月,珠海公安抓人的行动还在继续。这一切,不仅在全国广大消费者和投资者心中造成了极大的恐慌,对掌上品公司的生存也造成了毁灭性打击。

  今年以来,最高检为了规范司法行为,防范违法违规办案,保障公正司法,出台了《职务犯罪八项禁令》,其中规定:严禁擅自处置案件线索、随意初查和在初查中对被调查对象采取限制人身、财产权利的强制性措施;严禁违法使用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措施;严禁违法干涉涉案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严禁违法违规处理查处、扣押、冻结涉案财物;严禁刑讯逼供以及其他非法取证行为。

  原本,我们这些不太懂法的老百姓,以为在整个办案中,执法者的一些做法只是不符合程序而已,但对照《八项禁令》我们才知道,其不少做法原来是被明令禁止的。于是我们想问,这样做的性质是不是明知故犯?是不是执法犯法?

  回顾此案,类似的情况还不止于此。

  1、6月16日,珠海警方便以破获掌上品一案,在其官网上转发公安部经侦局贺电,并通过媒体公布了案情及相关嫌疑人的个人情况和照片请问,此案尚属侦查阶段,并未最终审判,珠海警方如此大张旗鼓披露案情,其动机和目的是什么?是想博取功名、邀功请赏,还是想借助社会舆论来干扰影响司法审判?

  2、珠海警方按照查抄得来的公司与会员所签合同上的联系方式,拟定统一文字格式的讯问笔录,主动打电话给掌上品会员,怂恿、盅惑、引诱会员前去报案,并不负责任的承诺会员签字后,可以为其退回投资款。

  如此明目张胆地进行钓鱼执法和违法取证,难道他们不是在挑战法律和正义吗?不是在败坏党风和政纪吗?如果这是真的,那么请问珠海父母官,你们有有被赋予监督的职能?

  四问:对公器私用如何追究?

   曾指示,要求坚持从严治警,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坚决反对公器私用、司法腐败。因为,公器私用有损执政之基,有失民心所向。

  众所周知,调整社会关系各种不同的法。民法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关系,行政法调整公民、法人和政府之间的关系,而刑法则规定了犯罪和处罚的法律,它是以剥夺人身自由乃至生命的最严酷法律。所以在法理上,刑法须保持谦抑性原则。换言之,能用民法调整的,就勿需政府干预,需要政府干预的,就不必公检法出面,除非政府行政干预无效,万不得已时,才能使用最严酷的刑法来治罪。

  而掌上品一案,却完全颠倒了先民事后行政最后刑事的执法顺序,从一开始就兴师动众地耗费作为公器的国家资源,来进行从严从重的打击。我们怀疑,如果是别有用心,这种作法已经从客观上起到了帮助别的竞争者打击掌上品的目的了。

  十八届五中全会上《关于定国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中指出:“处理好惩治犯罪和保障人权的关系,落实罪刑法定、疑罪从无、非法证据排除等制度,健全冤假错案有效防范和及时纠正机制”。

  看看案发至今,珠海警方的做法吧:

  1、案发时,珠海警方迅速釆用一系列手段,令掌上品公司的日常工作陷入瘫痪,并在市政府有关部门出面协调时,仍然阳奉阴违,于协调会当天抓捕了公司会员网站后台管理员朱生,随即强制关闭了公司会员网站和购物平台,甚至不止一次的电话恐嚇公司微信公众号的管理人员,禁止其继续推送公司的正常资讯。

  2、从六月以来,警方不断地鼓动不明真相的投资会员,称李绍增已将你们的投资款挥霍一空,如你们再不报案,今后将无法获得赔偿,云云。但当会员要求提供李绍增挥霍的证据并希望他们据此提起公诉时,他们却又无言以对。

  3、在明显证据不足的情况下,采用各种非常规的办案手段,一而再再而三的延长和扩大侦查的时间、范围。如此这般,我们不知道珠海警方到底想达要到什么样的目的。

  在宪法赋予公安机关所有的职责中,我们知道最重要的根本目的便是:保障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

  在这里,我们想请问珠海的父母官,本案中作为国家机器的珠海警方,到底是在为创新创业保驾护航,还是在为利益集团看家护院?他们到底是执政为民,还是执政为利?

  五问:对执政为民如何理解

  什么是执政为民?邓小平同志曾经指出“全党要始终把人民拥护不拥护、人民赞成不赞成、人民高兴不高兴、人民答应不答应作为党的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点”。我们认为在今天,这就是我们党执政为民的具体体现。

  珠海警方以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为名,羁押掌上品高层已近八个月,并置公司花费巨大心血搭建的电商平台上全国消费者和会员需求与不顾,勒令停止公司正常的经营活动,致使公司经营陷入瘫痪状态,无法面对广大消费者和会员。我们实在不通,在中央大力推进依法治国的今天,这种以搞死整垮企业为目的的执法行为,为什么居然还会发生在被赋予了“经济特区”之称的珠海?

  已颁布18年之久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适用性,早已成为阻碍当前创新创业的障碍,这是不争的事实。

  俗话说“法不治众”,如果广大群众因为遵从自己的意愿而进行的投资,甚至连辩解的机会都没有,就被判违法,执法者是不是应该反思一下,自己的执政和执法到底是为民还是为利?

  在本案中,珠海警方罔称掌上品广大投资者为受害者,他们查封掌上品是为了解救这些老百姓。这种说法如果不是逻辑混乱、是非不分,便是心怀鬼胎、动机不纯!

  我们广大的会员作为投资人,与作为发起融资需求的掌上品公司之间,是一种完全平等主体下的合同关系。我们投资人是在清楚明白地了解掌上品公司的经营模式和投资风险的情况下,为追求投资回报而自愿进行的投资选择,没有受到任何人的胁迫和欺骗。这完全不同于在社会经济活动中被抢被骗的刑事案件受害人。如果按照珠海警方的逻辑来立案既然作为融资方的掌上品公司是罪犯,那作为投资方的广大会员也应该是共犯才对。因为对国家金融管理秩序的侵害,只有在双方共同的行为下才有可能完成,两者缺一不可

  将如此浅显的道理作故意曲解混淆,我们真的不知道是他们的法律智商出了问题,还是立案动机出了问题。

  如果一定要说投资者即是受害者,那我们可不可以说,正是因为珠海警方简单粗暴、缺乏人性的执法,才使我们众多的投资者现在落成为受害者!看看今天,除了被警方钓鱼执法蒙骗去报案的极少数掌上品投资者外,绝大部分投资者都坚称,自己作出这个投资决定,完全是出于自愿而绝不承认是受害者。这难道不是对执法者和办案者极大的讽刺吗?

  六问:对民间资本如何引导?

  掌上品公司为解决创业初期的融资问题,采用众筹方式,为许多会员的闲散资金提供了投资出路,这既响应国家号召,又帮助公司创业,还能为普通百姓赢取回报,本是一件有益于各方的大好事。如果当地政府善加引导,必然形成一种皆大欢喜的多赢局面

  国务院在《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意见》中指出“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法律法规未明确禁止准入的行业和领域。”并且要求“清理修改不利于民间投资发展的法规政策规定,切实保护民间投资的合法权益,培育维护平等竞争的投资环境。”

  在当前“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时代背景下,以众筹的方式创建公司,并以此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虽尚无明确的法律规定禁止与否,但全社会都可以明显地感受到中央政府对此宽容和鼓励。既然“法无明文即可为”,我们想请问珠海父母官,老百姓用自己省吃俭用积攒起来的钱,响应政府创新创业的号召,为企业融资排扰解难的这种投资行为何罪之有?而完全出于自愿的投资者,如果不是本案的同案犯,为什么一夜之间就成了受害者?

  七问:对恶意竞争如何处置?

  迄今为止大量事实表明,掌上品一案的背后有着重重黑幕,这是一件被同行企业精心筹划、蓄谋已久,以构陷报复为目的的恶性事件。其动机之阴险、手段之歹毒、过程之卑劣,完全可以被列为反面教科中的典型案例

  对手不是着眼于提高自身的市场竞争能力而是使用非商业的不正当手段,想方设法,甚至不惜以触犯法律的方式,企图致掌上品于死地。这极大的伤害了掌上品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合法权益,也使合法守法的掌上品公司无端蒙受了名誉上和经营上的双重损失,几乎濒临死亡。这个对手,就是与掌上品公司同处一城的盖网公司。

  我们知道,判定竞争是否为恶性的根本出发点,在于竞争所使用的手段是否合法和合乎伦理,竞争的结果是否促进了竞争本身。对于竞争手段的善恶判定标准,则应该根据不损害消费者利益、不损害公众和社会利益、不违背国家利益、并遵从社会道德伦理等标准来加以甄别。

  案发五个多月来,盖网公司的高层上窜下跳、八方游说,对在两家公司均参予了投资的双投会员竭尽威胁恐吓、引诱盅惑,卑鄙的行为和手段无所不用其极,希望整死掌上品之心昭然若揭。

  1、盖网公司的主要领导曾在今年三月,就向自己的会员发出警告,明确要求不要再投资掌上品,并言之凿凿地宣布掌上品在六月份必定出事。我们不知道,两家具有相同基因的企业,难道盖网公司竟然真的能够强大到如他们自己所说,可以手眼通天地决定掌上品公司的生存命运

  2、由于两家公司早期的关系及彼此几近相同的模式,掌上品公司案发后,部分投资人希望通过盖网公司高层,出面向有关部门说明,曾于7月20日约见了盖网公司总裁郑×雄。

  会谈中,郑×雄面对六位掌上品会员代表,声言他可以让掌上品公司存续下去,但李绍增本人必须被坐实判刑。此外,他还表示,可由他公司出面来协调掌上品被冻结的账户,甚至全面接收掌上品的投资人团队。他甚至狂妄的声称,如果能够与他配合,向他进贡5千万元好处费,他可以出面在法院量刑时,让李绍增少判几年。

  我们实在不知道,郑×雄所在的盖网公司是否真的对掌上品握有生杀大权。如果有,我们想问问这是谁赋予他们的?

  为遏制恶性竞争,规范市场竞争行为,我国已经颁布了《反不正当竞争法》、《反垄断法》及其相关司法解释等法律规范,在《刑法》分则第二章,“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中也专门设立了规制企业竞争的一些罪名。这些罪名的设立,对于维护正常的市场竞争环境有着重要的意义

  两家公司创始人,由于历史渊源,在合作中因故分手另起炉灶的例子太多,本不足奇。作为政府的相关部门,在了解掌握这些情况后,更应该加强对彼此关系的引导协调,加强对彼此商业行为的规范约束,并对可能出现的恶性竞争行为及时处罚制止。但反观本案,无论是珠海警方的执法方式,还是盖网高层的恣意妄为,都在相互映衬之下显得如此反常和诡异,竟然让人凭添无穷的联想

  我们不禁想请问珠海的父母官,面对盖网这种公然败坏社会风气,影响政府和执法机关形象,蔑视国法的恶劣行径,难道你们真的就不知道吗?难道你们知道后,还可以让他们在珠海继续为所欲为、横行霸道吗?

  八问:对民怨民愤如何化解

  掌上品公司案发距今已近八个月,公安机关的抓人、封账、停业,已人为的使公司资金链断裂,给公司的经营活动造成了不可估量的损失,然而真正严竣的困难还不仅止于此。

  对于掌上品团队和数以万计的投资人来说,由于担心自己的投资血本无归,原本幸福家庭顷刻之间陷入了无底深渊,已经有许多家庭因为倾家荡产而濒临破碎,已经有许多会员经受不起这残酷的打击而卧床不起,甚至多次产生轻生念头。部分投资者更是因为亲人涉案被抓而极度恐怖绝望,已经出现了程度不同的暴力倾向。如不能尽快妥善解决此案,极有可能导致更大面积的情绪失控,从而在多地引发恶性群体事件。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曾明确提出,“公正是法治的生命线。司法公正对社会公正具有重要引领作用,司法不公对社会公正具有致命破坏作用”。并强调,“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广大投资者和他们的家人们,急切的希望政府尽快介入此案,并依法办案、秉公执法,还掌上品应有的清白。时间不仅在考验着我们广大投资者的承受能力和忍耐能力,也在考验着政府的行政能力和执法能力。

   曾经引用《管子·牧民》中的“政之所兴在顺民心,政之所废在逆民心”来告诫党内干部。今天,我们怀着对此案现状深深的忧虑和担心,想问问珠海的父母官,你们到底是想顺民心还是逆民心?

  九问:如本案昭雪谁来担责?

  直到今天,掌上品广大投资者对于飞来横祸,表现出了极大的承担力和自制力。他们绝大多数都相信自己当初的选择,没有怨天尤人;他们互相安慰鼓励、共度难关;他们学法守法,排除各种干扰,不采取非理性的极端方法来给政府增添麻烦;他们坚信中央依法治国的决心和措施,坚信一切邪恶终将被正义所铲除;他们会拿起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的权利,并坚信法律最终会还他们公道和清白,他们真的是一群又可爱可怜的人。

   曾告诫全党:“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

  今天,掌上品的所有投资者都坚定的相信,纸,终究是包不住火的。相信有一天,有关部门开始认真调查此案时,我们眼前的黑幕将被层层撕开,面具也终将爿爿脱落。那时候,掌上品的冤情将会大白于天下,而幕后那只卑劣的黑手,也会彻底暴露在灿烂的阳光之下。

  到底谁才是策划此案的元凶,到底又是谁在助纣为虐,这一切终将会得到法律的拷问和正义的鞭挞。我们期待着那一天,因为这些兴风作浪、为虎作伥的败类,面对正义,除了要担责,还将被问罪!

  掌上品加盟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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