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侠]大武侠时代系列短篇之一

畸 谋

  子凡

   (一)花?

  忽逢一夜春风来,千树树梨花开

  千株梨花“书剑山庄”的后山坡,娇嫩而精致的雪白花朵缀满了枝,远远望去,仿佛漫天飞舞的白雪覆盖了整个山坡。

  山坡下,茵茵如毯的草地上,早已铺上了七张纯白色的波斯羊毡,。

  毡上各有一只描金的大漆盘,盘子里盛满了培育自温室的四季瓜果。不远处,青烟袅袅中,一只剥皮开膛、来自鄂尔多斯大草原的羔羊,贯穿了铁条,正在熊熊的炭火上徐徐转动,渐渐成了诱人的金黄色。渗出来的油脂凝聚成滴,落在火炭上,发出清脆的“毕剥”声。

  清风徐来,将花香、肉香、春泥的香气混合到了一起,直熏得人飘飘欲仙,呼吸之间,甚至连春日的阳光仿佛都透着一股甜香。

  风吹草低,手持金樽斜卧在白毡上的沈不凡,轻袍缓带,散发赤足,就好像躺在一片流云上,飘逸若仙。

  这神仙一样人物,正是“书剑山庄”的主人,当然也是这场“梨花会”的东翁。

  赴约而来的六位客人中的最后一个人,也已被引至羊毡落座,但他还是没有起身待客的意思

  “书剑山庄”是江湖中并不多见的书香门第,据说开创“书剑山庄”的沈氏先人状元及第,是位一等一的文人清贵。而历代的沈氏子孙虽不及其荣耀,但每一代中皆不乏博学大儒。

  沈不凡生肖属鼠,今年已五十八岁,他弱冠之年就已中举,半生饱读诗书,满腹锦绣,当然不是狂悖之徒。

  奇怪的是,今天他非但衣冠不整,态度也极轻慢无理,就好像转了性,换了一个人

  他当然有他的道理:第一,“书剑山庄”虽以诗文传家,终归还武林一脉,他不想终年固守斯文,给人看成迂腐的酸秀才。第二,这次前来赴约的都是他的晚辈,他这个主人若是个老古板,来客拘谨之下,岂非个个都要成了木鸡?第三,当然也是最重要的一点,这次的花会并非寻常的赏花行令,而是要为他最小的、也是最疼爱的三女儿相一位如意郎君。他的发妻已过世多年人比他再清楚女儿的心思,他只希望有资格坐在羊毡上的六位年轻人明白他的暗示,好好把握住这次机会

  他微笑着把剩下的葡萄美酒一仰而尽,手中的金樽在阳光下闪闪发光天地间的春色都似已映在了上面。他背后六张羊毡上的六人,当然也一同映了上去。

  放眼江湖,能有资格在这六块羊毡上坐上一坐的年轻人绝不会超过十个。

  这六个人正是当今江湖中年轻一代的佼佼者,都是名门之后,精通剑法,年纪不大,在江湖中闯出的名头却不小,而且相貌都过得去。尤其是“藏剑山庄”的少庄主游若龙,据说还是江湖中公认的第一美剑客。

  沈不凡满意地叹了口气。江湖俊才尽汇于斯,无论是谁做了他的东床快婿,他都不会再有什么遗憾了。

  他虽不贪杯,此时仍忍不住又要了一杯酒。

  酒很快就来了,斟酒的老家人顺势他耳语,沈不凡的脸色微微有些变了,放下金樽,站起身,引颈向最远处的羊毡上望去。

  最远处的羊毡上面盘膝坐着的,正是最后一个到的宾客。他远在一箭之地开外,面目看不清楚,只瞧见皮肤在阳光下黑得发亮

  现在,他正抽出了腰畔装饰得很考究的长剑,很仔细把一只翠皮的哈密瓜一劈两半,然后又割了好多薄片,这才懒洋洋的躺下去,一片片地送进嘴里。吃一块一口气,不断地叹气,不停地吃。

  他吃的并不快,只因除了这只瓜,整只漆盘早已空了。

  开始时候他坐着吃,然后又趴着吃,现在居然躺在了一堆果皮果核上继续吃。

  “看起来他胆子不小,胃口也还不错。”沈不凡收回了目光,问他的老家人沈福,“洛阳袁家的二公子呢?”

  “袁二少爷的佩剑良驹衣衫拜帖,统统给这黑炭小子夺了去,哪里还有面目再来赴会。”

  “袁氏一门最是护短,他闯了这等祸事,还敢大摇大摆的来这里,单凭这份胆色,他在江湖中就绝不会是无名之辈。”沈不凡沉吟着,又问道:“你可看出了他的来历?”

  “我没看出来,”沈福摇着头,把手中的大红拜帖呈上去,道:“就算以前是无名小子,从今天开始,相信很多人都会记得他的名字。”

  沈不凡展开帖子,只见上面袁啸天的名字已给一笔勾去,旁边用秃笔歪歪扭扭涂了两个字——陈旧。

  他看到“陈旧”这两个字的时候,陈旧正在放一个新鲜的臭屁。

  空着肚子吃一大堆的生冷之物,总难免肠胃不适,放点多余的气出去,并不算很稀奇的事,相信很多人都会有这样经历

  但陈旧这个屁放的实在与众不同简直就是屁惊四座。不但声音洪亮,而且气息绵绵,良久不绝,远远传了过来,如同一声铮鸣的号角。

  如此的春光美景之下,这个屁实在是大煞风景

  “啪”的一声,游若龙打开手中的泥金纸扇,轻轻在面前挥动,虽然没说什么,眼角眉梢的不屑却已很明显

  他“第一美剑客”的名号果然名下不虚,的确是世间少见的美男子。不但面如冠玉,剑眉入鬓,显得英姿勃发,全无半分胭脂气,而且举止看上去也很风流,挥扇的姿势娴熟而潇洒,显然经过多次练习。像他这样的人,多多少总是有点自恋的。

  但这一次“梨花会”夺魁希望最大的也正是他。

  如果雀屏中选,“藏剑山庄”与“书剑山庄”顺利联姻,他即便背负入赘之名,但同接管江南第一武林世家产业起来一点蒙羞又算得了什么——沈不凡中年尚无子嗣,前两个女儿又远嫁番邦,“书剑山庄”后继庄主的人选,自然非呼之欲出的女婿半子莫属。

  游少庄主的年纪虽轻,江湖却已老,人财两得的盘算,还是拨得清的。更何况听说沈三小姐从小就是个美人胚子,十八次变下来,想来也丝毫辱没不了他“第一美剑客”的名声。

  游若龙很自信,也很愉快。

  同来的五位情敌只能衬得他愈发的与众不同罢了,至于这个横空杀出来的黑小子,露乖出丑,粗鄙不堪,他当然更是不会放在眼里

  这一次他势在必得,沈三小姐的眼睛若没有瞎,看上的自然会是他。

  他悠悠然给自己也斟了杯葡萄酒,举杯浅尝,对于沈三小姐的姗姗来迟,一点都不着急。

  陈旧当然更不会着急,他只不过觉得有点“泄气”,这个屁得来说,实在是大伤元气。

  幸好羊肉最是滋补,而且已经烤得熟透了。

  他拍了拍屁股爬起来,倒背着双手,施施然走过去

  一个青衣小厮用刷子蘸着作料,正要往烤羊上涂抹,他一见,脸色都变了,一个箭步抢过去,劈手夺下了刷子,伸出舌头舔了一下上面作料的味道,“呸”的一声,喃喃道:“这是什么东西,险些糟蹋了好肉。”

  青衣小厮瞪着面前这个黑塔也似从天而降的少年,哪里还能说得出话。

  陈旧看着他,忽然笑了,露出一口洁白整齐的牙齿,道:“有盐没有?“

  当然有。

  “吃草原上最正宗的烤羊,只需要加一点点的盐。”陈旧一边解释给他听,一边动手把烤羊从铁架子上取下来,先扭断了羊头放到一旁,然后把双手插入断颈处,顺势一扯,整只烤羊就给撕成两片。他抄起一片,顺着肋骨下手,丝毫不畏熟肉的滚烫,不时吸吮着指尖的油腻,不大工夫就把两片羊肉撕得支离破碎,满满堆了一大盆。

  他这才长长松了口气,守着肉盆坐下来,右手抓起一块肉,左手指头捻一小撮细盐,撒一撮盐,吃一大口肉,看样子要是不把整只烤羊都葬送在自己肚子里,是绝不会罢休的。

  “嘣”的一声,围在腰上、白玉镶金的腰带,竟给他渐渐凸起的肚皮绷断了。

  他索性敞开衣襟,放怀大嚼,肉盆很快就见了底,他终于抱着肚子,心满意足地躺下去,长长打了个嗝,道:“好肉!果然是好肉!”顿了一顿,道:“其实也不见十分的好。”

  吃饱了还要发牢骚,青衣小厮有点气不过了,忍不住道:“哪里不好?”

  陈旧道:“本来这大草原上的羔羊肉是极鲜美肥嫩的,但要把活羊千里迢迢赶到这江南来,一路之上,难免水草不济,再加上水土不服,肉质难免要打了折扣,吃起来口感差了很多。”

  他居然说说头头是道,看起来对吃极有心得

  青衣小厮也不免对他刮目相看,陪出笑脸,道:“看不出公子还是个大行家。”

  陈旧也笑了,懒洋洋的笑容,从他那张黝黑的脸上慢慢浮现出来,看起来居然还很帅。

  其实他长的并不难看,高挺的鼻子,宽阔的额头,面颊的线条干净利落,棱角分明,很有男子气概,虽说肤色黑得有些离谱,却衬得他的眼神更纯净闪亮

  他仰面躺在那里突然变得安静下来,痴痴望着高天上变幻不定的流云,懒散的笑意依然挂在嘴角,眼神中却渐渐流露出很复杂的表情,有欢喜、有忧伤、甚至还有一丝的恐惧。

  没人知道心里究竟在想着些什么,他似乎把一切都收敛到那双漆黑的眸子里。

  一个心机并不是很深的人,却要埋藏很多的秘密,无疑是一件很痛苦的事。

  静静的躺在那里,面对着寂寥的天空,他显得有种说不出的孤单和无助。

  就在这时候,安坐在羊毡上的几个人突然有了一阵小小的骚动,纷纷站了起来。

  他们苦侯多时,望眼欲穿,沈家三小姐终于现身了。

  花树掩映间的一条石阶小径上,沈三小姐莲步而来。一条白色的坠地百褶长裙裁剪得很贴身,恰巧可以完全显露出一个花季少女曼妙的体态。她的身上没有一件多余的装饰,只在如云的绿鬓上斜斜着一只珠钗,面上未染铅华,正午的阳光照在她的脸上,那一层细细密密的黄色绒毛有着引人遐想的美。

  每一个引颈遥望的人都觉得不虚此行,沈三小姐果然没令他们失望,果然是个美人,而且很会打扮

  她俏生生站在那里,娇嫩而精致,仿佛就像是这梨花中的仙子,美得丝毫不带俗气

  游若龙轻摇纸扇,缓步迎了上去,别的人自然也不甘落后。

  唯一还能沉住气的,只有衣衫不整,躺在那里的陈旧。

  他虽没有动,眼里却发出了光,把两根手指伸进嘴里,忽然打了一个长长的呼哨出来。

  这通常都是登徒子调笑的伎俩,不但轻佻,而且无礼。

  游若龙的心头登时泛起了怒火——“藏剑山庄”和“书剑山庄”未来的少夫人,怎容得人如此突!

  他决定以后一定要找个机会,狠狠教训一下这黑小子。

  他走的并不块,但这段路也并不长,前面玉人的眉目已清晰可见,单一个小巧而微微上翘的鼻尖,就足以令人着迷。

  游若龙自认绝非好色之徒,此刻心头仍不免为之一荡,呼吸急促了起来,然后他就仿佛隐隐听到了自己的心跳声,轻微而富有节奏,并且越来越响。

  等他从意乱情迷中惊觉过来,那匹全身乌黑发亮的健马,四蹄如飞,已从他身边乌云一样飞快掠过,带起的劲风刮得他面颊隐隐生痛。

  马上的人振臂呼哨,显得说不出的轻狂得意

  除了陈旧,还能有谁!

  他骑来的马本远远散在草地边,听了他的那声呼哨,便一路小跑奔了过去,跑到陈旧身边,身子已跑热,陈旧一跃上马,不用加鞭,跨下良驹便如一支怒箭般射了出去。

  他用这么隐秘而突然的手段奔过去,显然不怀好意。

  已有人在高呼:“拦住他,拦住他!”

  五位世家子弟中,有一人随身带着行猎的弓箭,此时张弓搭箭,箭去如流星,但到了陈旧身后,其势已竭,陈旧扭腰回头,竟用两根手指轻轻松松夹了去。一声长笑中,马已奔至沈三小姐面前,他只一附身探臂,沈三小姐便被卷入了怀抱中。

  笑声未绝,人和马都已消失在梨园深处,只留下卷起的漫天飞花,洋洋洒洒地飘落下来。

  这是劫持,是绑架,更是无情的戏弄。

  当今江湖新一代最顶尖的高手,居然都只能眼睁睁看着他扬长而去,毫无应变之力,这真是一个莫大的嘲弄。

  游若龙的表情就像是给人在小肚子上狠狠踢了一脚,脸色发青,额头上青筋凸起,猛一跺脚,刚要展动身形追下去,突然从他身旁伸出一只手,牢牢攥住他的手臂,然后他就听到沈不凡一字字地道:“不用去追。”

  游若龙扭过头,吃惊地看着他。

  沈不凡的声音镇静而冷漠,手掌干燥稳定,无论是谁都感觉不出他内心的波动。他脸上几乎没什么表情,任何人都看不出他在想什么。

  这江南第一武林世家的当家人,临危不乱,果然有着大家风范。

  游若龙却想不通为什么阻止自己追下去,此刻耽搁一分,沈三小姐的下落便要渺茫一分。

  他已急得快发疯了。

  沈三小姐若是没了踪影,他的如意算盘岂非也要全然落空?

  他并没有想下去,也没有发疯,因为就在这时,沈不凡突然松开他的手臂,伸出两根手指,在他悬在腰畔的佩剑上屈指一弹,只听“呛”的一声龙吟,三尺长剑竟给他生生地弹得脱鞘而出,化成一道白光激射而出。

  游若龙的念头还没转过来,就见到沈不凡伸手抄住剑柄,看也不看,反手就是一剑刺出。

  这一剑诡秘毒辣,毫无半分征兆,当然不会落空,三尺长的剑锋完全穿透他背后那人的胸膛。

  站在他身后的是一位十七八岁的锦衣少年,此时低头看着胸口洇出来的大片血迹,喉咙里“荷荷”发声,却已叫不出声音,一张年轻英俊的脸渐渐扭曲变形充满了恐惧和绝望

  这应该是他第一次面对死亡,也绝对是最后一次。

  感觉着冰冷的剑锋穿心而过,那滋味的确可以让一个人的骨髓都冰冻起来。

  他的人也在这瞬间僵硬,仰天栽到之际,终于发出了叹息般的一声呻吟,然后死得干干净净。

  这少年也是应邀而来的六位世家子弟之一,“南沈北吴”,恩威江湖。他正是燕京大豪吴飞熊的子侄,身份何等显赫,竟无缘无故毙命在沈不凡的剑下。

  这一剑足以惊散任何人的魂魄。

  冰冷的疼痛就好像感同身受,游若龙整个人都已僵硬,眼皮却在不停地跳,脸上已没了血色

  别的世家子弟看上去同他也差不多。

  每个人都隐隐有了不祥的预感,恐惧就像瘟疫一样,传染了每一个人。

  沈不凡将手中长剑略略一斜,看着上面的珠子一连串地滚落下去,轻叹道:“藏剑山庄,果无凡品。”

  他猝然发难,刺杀一人之后,风神散朗如故,就好像地上那具正在枯萎的尸体跟他没有任何关系

  他双手捧剑,送至游若龙面前,淡淡道:“剑是好剑,却不知施展出的剑法又如何?”

  这的确是一柄好剑,样式古雅,虽不见得是“藏剑山庄”中最锋利的,却一定是最悦目的那一把。

  薄成一线的剑锋,迎展于春日的阳光下,光华夺目,恰似一位出身侯门的贵公子,孤独冷傲,令人难以亲近。

  游若龙迟疑着接剑在手,目光与沈不凡一碰,突然明白了他的意思——今日还应有一个人毙命于斯!

  他深吸了口气,强迫自己镇定下来。

  他毕竟也用这口剑杀过人,也在江湖的刀口剑尖上历练过,完全不必因为目睹了一次凶杀的场面就惊惶失措。

  ——谁将是下一个剑底游魂?他又为什么招来杀身之祸?这一次的“梨花会”,难道是沈不凡设置的鸿门宴?

  他脑子里有太多的疑问,却没有想下去。

  因为就在这时候,答案自己跳出来了。

  那手持弓箭的华服少年,似乎已经觉察到事情不妙了,瞪着一双眼,眼里充满了血丝,咬着牙悄然后退,突地抬手一箭射出,却是对空而发

  羽箭笔直冲天而起,发出凄厉尖锐的哨音,箭尾处还拖出一道鲜红的烟,经风不散。

  鸣镝!这是一只通讯的响箭。

  这一次,游若龙的表情就像是给人砍了一刀,失声道:“大地会!”

  华服少年站定脚步,挽弓而立,薄如剑刃的嘴唇,渐渐露出一丝讥诮的笑色。

  “安忍不动如大地,静虑深密如秘藏。”沈不凡曼声轻吟,目光却如出鞘的利刃,一分分冷锐起来,迎注着游若龙,道:“现在,你可明白我的意思。”

  游若龙点着头,额头上冒出一粒粒黄豆般的冷汗,握剑的手,忍不住一阵轻颤。

  “大地会”据说是继“青龙会”之后,最秘密、最庞大的组织,势力要远远超过当今公认的江湖第一大帮会“丐帮”。

  “丐帮”充其量不过是一群叫花子,而“大地会”敛聚的财富,已非常人所能想象得出。

  就如同佛门弟子的皈依一样,每一位被吸纳入会的成员,都要心甘情愿地奉献出自己全部的家产,而这种吸纳在“大地会”从未间断过。

  这一次他们显然对“书剑山庄”的沈不凡发出了邀请。

  游若龙终于知道,沈不凡为什么要用那么绝情的一剑刺杀吴浩。

  吴飞熊当然早就率吴氏一门投奔“大地会”门下,而眼前持弓的华服少年,南宫世家的少主人南宫羽,自是不问可知。

  大地孕育一切,也可以埋葬一切。

  沈不凡的那一剑,就代表了他的决断——宁可玉碎,决不瓦全!

  他决不允许存世百年的“书剑山庄”,在他的手中被吞并、消亡。

  “若龙兄风华正茂,前途不可限量。”南宫羽目光闪动,盯着游若龙,忽然道:“想必不会愚蠢到陪着姓沈的老顽固一同送死。”

  他说的是实话,实话总是容易动人

  游若龙脸色阵红阵白,已在后悔不该来,一旦来了就难以置身事外。

  他有把握在十招之内就结果了南宫羽的性命,但南宫羽身后的“大地会”他实在惹不起,可是今日如若袖手旁观,他这几年闯荡下来的侠名也要毁之一旦——临阵退缩,贪生怕死,任何一个罪名他都担当不起,那该是一生都难以洗刷的污点。

  沈不凡却笑了,笑得轻松而自在悠然道:“我虽然是个老顽固,却不见得一定要死,年轻人徒逞口舌之利,唯有自伤。”

  南宫羽冷笑道:“就让你这老贼苟延残喘片刻,又有何妨!”

  “到了此时还判断不清局面,一味的自狂自大,装腔作势,实在折损了大地会的金字招牌。”沈不凡的涵养工夫显然很到家,对他的出言不逊丝毫不以为然,摇了摇头,温言道“我们不妨打个赌,看谁活得更长久些。”

  他并不是在威胁,也没有在恫吓,可是话一出口,却叫人觉得有种说不出的寒意。

  南宫羽的脸色立时就白了,不自觉地后退一步,挽弓的一双手筋节暴起,目光充满了戒备警惕之色。

  “这一次你们来这里的有三个人,你,吴浩,还有那半路上便铩羽而归的袁二公子袁啸天。”沈不凡微笑着,缓缓道:“你们三人之中,你和吴浩的任务是出其不意刺杀我,而袁啸天却是要先行挟持小女,以备作我万一脱困的要挟,迫我束手就范。”

  南宫羽喉咙干涩,已说不出话。

   “另外,你们还有三十六人会在正午时分从正面突袭山庄,另有十六人埋伏在山庄和梨园之间的必经路上,用以阻杀救援之人。”沈不凡微笑着叹了口气,道:“我知道的就只有这么多,尚不知道对错与否。”

  南宫羽只觉得一个脑袋渐渐涨到了两个大,脚跟发软,简直快站不住了。

  难怪沈不凡好整以暇,突逢变故丝毫不慌乱!难怪他的响箭一响过后就没了消息!难道这一次派出七十二名好手,竟然在他的不动声色间就给一网打尽了?

  从未有过的无助感,就像一根又细又韧的线,勒住了他的心,勒得他透不过气来。

  他感觉自己完全掉进了一个精心设计陷阱里,任何的挣扎咆哮,都显得那么的无力和可笑

  他的斗志已彻底崩溃。

  “我已有十一年没杀过人,对我而言,没有什么比杀人再残酷、再恶心的事了。”沈不凡垂目看着自己的手,他的手指修长清洁,除了他自己,再没人能看出这么样的一双手到底沾染了多少人的鲜血。

  他的眼中终于流露出了疲惫厌倦之色,叹息着喃喃道:“结束一条年轻的生命,无疑是一件很罪恶的事,这种事只做一次就已足够了。”

  他的弦外之音,也足够让南宫羽欣喜若狂,让他的双膝禁不住弯了下去。

  年轻人谁没有做过错事,只要他肯浪子回头,就值得原谅依旧还是光明正大的世家子弟、名门之后。

  沈不凡嘴角噙着一丝笑意,眼光有意无意地瞟了游若龙一眼

  就在南宫羽双膝即将落地的一刹那,一道寒光乍起,闪电般投入他的怀抱。

  游若龙的“游龙剑”终于脱手而出。

  他无疑选择了一个最恰当的时机。

  这时的南宫羽精神涣散,全无戒备,正给了他一个一击致命的绝佳良机。

  他没有错过这个机会。

  这一剑倏忽而去,如羚羊挂角,无迹可寻,看上去远远要比沈不凡反手的那一剑漂亮精彩

  这两剑唯一的相同之处就是,一剑穿心,救无可救。

  南宫羽垂头看着钉子般钉在自己心口的剑柄,还有一息尚存,还没有死干净。

  面对突如其来的死亡,没有任何情绪的表露宣泄。这个年轻人只缓缓把这最后一口气吐干净,突然露出一个很古怪笑脸。

  他终于知道自己是怎么死的。

  他是跪着死的。

  站着的活人看着他扑倒在地,各有各的眼色和表情。

  游若龙的一张脸却已因兴奋而发红。一剑斩杀“大地会”的爪牙于剑下,无疑会再一次使他的侠名扬于江湖。至于南宫世家,却连兴师问罪的资格都没有,如果他高兴,甚至可以振臂一呼,率领江湖中的正义之士,将南宫一门从江湖除名。而江湖中人畏之如虎的“大地会”通过今天的事看起来,远没传闻的可怖,沈不凡弹指间,就化解了他们的突袭,将一场祸事消弭于无形。

  游若龙把每一层后果考虑到了。

  尤其让他兴奋的是,“书剑山庄”这江南第一大武林世家的实力要远远超过他的想象。他如果做了“书剑山庄”的女婿,才真的是前途不可限量。

  他的这一剑,显然也给自己的夺魁加上了至关重要的筹码,在沈不凡心中的分量已非他人可比。

  “藏剑山庄”若与“书剑山庄”南北呼应,合二为一,说不定还可以合力将“大地会”掀翻马下。到时候,一战成名,美人在抱,又该是何等的风光逍遥

  现在只剩下唯一的一个问题:如何营救沈三小姐脱困。

  那黑炭似的野小子既非“大地会”门下,根本不足为虑,“藏剑山庄”结交广泛,要找出他的行踪来也并非难事。

  最后的一个问题,似乎也即将迎刃而解。

  迎着正午的阳光,游若龙眯起眼睛,觉得很轻松,也很愉快。

  最后他只希望那个黑小子是个未经人事的鲁男子,不要冒犯了他的佳人,虽然他并不介意,但还是希望和他入洞新娘子是个真正意义上的新人

   (二)逃亡

  人在马上,马在路上。

  无须加鞭,这匹三岁口的大宛良驹一路上越岭翻山、踏水过溪,即便身负两个人,急驰了一个时辰后,依旧身行如龙。

  这是逃亡的标准速度

  路线也是经过精心挑选的,僻静、平坦,却正好可以完全发挥马匹的优势,也正是条逃亡的标准路径。

  奔出这条林间小径,前面就是官道。

  这里距离“书剑山庄”已过百里之遥,已不必再担心露了行迹。

  就在这时候,树下的草丛里突然寒光闪动,一左一右探出两支镔铁钩镰枪,正是前朝大破拐子马的独门兵刃,也正是对付奔马的标准武器

  没人能想到这里居然会有埋伏。

  陈旧也想不到

  唯一想到的,却好像是那匹马。

  健马长嘶,人立而起,这两枪居然钩空了。

  这匹马久经训练,正如一位武林高手,收放自如,应变奇快,双蹄乘势踏落,只听“咔咔”两声,竟将两枚枪头一齐踏断。

  空林寂寂,午后的阳光透过枝杈投射下来,风从密林深处吹过来,带着潮湿腐朽的味道。

  健马垂首轻嘶,颈下已满是汗水,它毕竟也不是铁打的

  “小黑子,你还真是个好小子!”陈旧长松了一口气,跨下马背,轻拍马首,微笑着喃喃道:“如果你做个人,我这老黑子也是要甘拜下风的。”

  “背弃故主,卖主求荣。”有人冷冷地接口道:“无论它是人是马,都一样该死!”

  听口气就可以知道这个人很专横、很冷酷,而且惯于发号施令。

  “口口声声不离生死。”陈旧皱了皱眉,道:“袁大少爷好大的煞气!”

  他居然猜出了来人是谁,并且还猜对了

  袁傲天从树后转身走了出来,脸上也忍不住露出一丝惊讶之色。

  他是袁啸天的胞兄,却年长他的兄弟整整二十岁,长眉细目,穿一身洗得发白的蓝布衣衫,看上去颇有几分出尘的仪表。但他本来很清秀的面庞,却像是带了一副面具,很少有什么表情,未免显得刻板阴鸷,令人很难亲近,一双眼在顾盼之间精光闪动,更是不怒自威。

  陈旧踮起脚,笑嘻嘻招了招手,与跟在他身后的袁啸天打了个招呼。

  袁啸天根本不理他。他本是为了一雪前耻而来,但现在,两只眼珠子盯住马背上的少女,连眼皮都舍不得眨一下。

  经过炎炎烈日下的长途奔驰,稳坐雕鞍上的沈三小姐只在鬓角鼻尖微微见汗,神色却是冷定的,纵然是在被掳劫的一刻,她都不可思议表现得安然自若,没有挣扎,也没有呼叫。

  她的表情从始至终竟几乎是凝固的,就连眼神都是凝滞而空洞的,虽有光亮,却没有焦点

  她整个人看起来赫然就好像一具制作美的娃娃,有着迷人光泽颜色,却已失落了灵魂

  袁傲天的目光也不禁为她的颜色所夺,也在盯着她看,眼中光芒闪动,突然拱手一揖,道:“不知芳驾可是沈家的三小姐?”

  他毕竟还是老江湖,念头一转,便想到了陈旧所以要打劫袁啸天,最大的目的就是要那张可以到“藏剑山庄”一路通行的拜贴。

  他既赶去了“藏剑山庄”,那马背之上,梨花仙子般纯洁娇艳的白衣少女,除了沈家的小姐,还能是谁?

  袁傲天纵是城府深沉,此时也不禁耸然变色,转头对陈旧厉声道:“你好大的胆子!”

  陈旧还是笑嘻嘻的一脸不在乎,道:“我的胆子一向不小。”

  “哼!哼!”袁傲天连声冷笑,手已握紧了腰畔的剑柄,上上下下打量着他,却迟迟不肯拔剑。

  他实在看不透这黑小子的来历。

  他兄弟已在这小子手下吃了一次亏,说是轻敌大意也还勉强说得过去,但“藏剑山庄”的“梨花会”却几乎聚集了江湖中成名的少年英才,他不但把众人心目中最珍贵的一朵花摘了去,而且还能毫发无伤,全身而退,当中的机变和身手,实在不容小觑

  袁傲天沉吟不决,袁啸天却已按捺不住,“唰”地一声,拔剑在手。

  “不知死活的小淫贼,口气倒是不小。”他长剑在胸前劈空一斩,样子又威风又神气,有了长兄在侧,仿佛早忘了上午的狼狈,剑尖指着陈旧的鼻子,道:“给你两条路,要想活,就乖乖和我回‘藏剑山庄’听候沈老庄主的发落。”

  陈旧叹了口气,道:“另一条路不用问,自然是条死路。”

  袁啸天森然一笑,道:“把你劈了喂野狗,连坑都省了。”

  他根本就没打算给陈旧走那条活路。

  神不知鬼不觉杀了陈旧,不但可出心头的一口恶气,更可以把迷失心性的小美人藏入金屋,等到生煮成了熟饭,还怕沈不凡不认他这个东床快婿。

  遇到了这等事,他的脑筋倒是转得又快又清楚。

  兄弟二人眼光一对,心意已通。

  袁啸天更不迟疑,一个箭步窜出去,长剑一抖,急刺而出,霎时间,漫天都是剑光,招招都是杀手。

  袁傲天滑步跟出,掌中剑随之出鞘,两剑交剪般盘旋飞舞,织出一片剑网,将陈旧的身行锁住。

  健马铁铸般的纹风不动,马背上的白衣少女静静瞧着在两口长剑绞杀下奋力求活的少年,如同置身事外,仍没有任何情绪的流露。别人的死活,她又怎会放在心上。

  剑网密集,并在逐渐收紧。

  陈旧左转右扭,终还是挣脱不出。

  漫天的网丝忽然化成了一道闪电,剑光一闪,袁傲天手中的剑锋已刺入陈旧的肩胛。

  鲜血乱箭般标出,陈旧仰天栽倒。

  袁啸天咬着牙,劈手一剑,斩向他的咽喉。

  陈旧左肩被剑锋贯穿,竟被牢牢钉在地上,眼见这又狠又准的一剑迎面斩来,已是避无可避。

  眼见一颗大好头颅即将落地,这一刻,沈三小姐的神色不知怎么竟然微微一动,但随即垂下了眼帘,对一切又全然恍如不见。

  她真的没有看到,却还是听到了惨呼声。

  惨呼过后,居然跟着还有哭爹喊娘的抽泣声。

  等她的眼光再看过去,只见三个人居然都躺到了地上,都在不停地喘息,不停地流血。

  陈旧的伤在肩膀,袁家兄弟都伤在腿上。

  他们的腿骨都已被生生地敲断了,而陈旧拿在手中的武器,却是地上那两枚被马蹄踏断的镔铁枪头——他们本来要用来割断马腿的枪头。

  袁傲天腿上流着血,脸上流着汗,嘴里流着苦水,狠狠地盯着陈旧,过了良久,才嘎声道:“这算是什么武功!”

  “这跟本就不是武功。”陈旧懒洋洋地躺在那里,表情和姿势同躺在“梨花园”中晒太阳没什么两样,把手里的枪头放下去,伸出两根手指捏住剑锋,很仔细、很小心地一分分拔了出来,伤口很深,血又一次的涌了出来,他吸了口凉气,道:“武功是用来伤人的,不是自伤的。”

  袁傲天看着他,心里也不得不承认,他用的的确不是武功,而是一种比武功更有效的手段。

  这手段虽然一击奏效,瞬间便放倒了他们二人,但他竟不惜自己身受重伤,这跟疯子几乎也没什么区别

  这黑小子当然不会是疯子。

  “你究竟是什么人?”袁傲天问他。

  “你真的想知道?”陈旧捏着剑锋,居然把长剑送回到他的鞘中,然后把内衣的一片衣角扯下来,按在肩头的伤口上,用来止血。

  袁傲天的瞳骤然收缩,看着他手中的那片衣角,脸上的肌肉突然僵硬。

  那片衣角是淡淡的天蓝色质地是最上乘的锦缎,上面用精巧的苏绣针法,鲜红的丝线,锈着一条小龙,一条肋生双翼的飞龙。

  袁傲天认得这个暗记。

  因为他自己的内衣的衣角上也有这么一样刺绣,绣的却是一条飞虎。

  这是“大地会”中各人的标识,这少年居然也是“大地会”中的人,而且地位比他还要高一级,最高的一级。

  “现在你既知道了我是谁,是不是肯罢手,肯走了?”陈旧淡淡道:“走时别忘了捎带上你的兄弟,他哭得可真难听。”

  他就这么躺在地上,看着袁傲天拉起了满脸鼻涕眼泪的兄弟,两个人相互搀扶一瘸一拐地走远,头上的冷汗这才一下子流了出来。

  凝固的血已将那片锦缎粘在皮肉上,他揭起一角,突然用力一扯,伤口再一次撕裂,殷红的血,泉涌而出,迅速染红了半边身子,看上去触目惊心。

  冷汗同时湿透了重衣,陈旧整个人似已麻木,双眼只凝望着白衣飘飘的少女,期盼这样能够触动到她早已僵化的神经,把她从那场永无止境的梦魇中唤醒过来。

  一切试图似乎都是徒劳的。

  沈三小姐图画般的美丽,也图画般的不真实,对眼前的一切都视而不见,什么都打动不了她。

  阴冷的风贴着地面吹在伤口上,钻心的刺痛。

  陈旧终于从心底里轻轻叹出口气,因为失血而变得惨淡苍白的脸上,第一次露出了失望沮丧的表情。

  高大茂密的古老树木下阴暗而潮湿,地上堆积的经年的落叶都已腐烂发酵,踩上去烂泥一样湿滑。

  这里终年不见天日,也终年鲜有人迹。

  陈旧并没有再走那条事先选好的路径,而是牵马进了密林深处,横穿过这片森林时,天色已黄昏。

  落日的余晖正照在他面前一片开阔的原野上,天上晚霞似火,地上到处盛开着一簇簇不知名的野花,不远处,流水潺潺,一条小溪蜿蜒着流向远方

  这像是一片被人遗忘世界平凡、恬静,看上去很美。

  看来被人遗忘也并不是什么坏事。

  ——一个人遗忘掉过去的痛苦,是不是也一样?

  陈旧止步转身,作了一个很奇怪的手势,那匹善解人意的良驹立时就俯下身去,一直等身上的人下去,这才一跃而起,跑开饮水吃草。

  沈三站在原地,却显得无所适从,微微侧头,只定定看着眼前这个遍身血污的男人,眼神纯净而漂亮,仿佛直到现在,才发现这个人的存在

  陈旧也在静静看着她被霞色映红的面颊,看着她眼中对自己的陌生眼光,心头突然泛起一股说不清的滋味,也不知道是欣慰,还是酸涩。

  这是他们今天第一次如此近的面对,然后,陈旧对她说出时隔年后的第一句话:“我想你饿了。”

  他的手背到身后,再伸出来,掌心竟魔法般多出一个又大又红的苹果——是他从“梨花园”的漆盘里留出来的。

  沈三的目光在苹果和他的眼睛上来回梭巡了几次,终于试探着伸手拿过去,放在嘴里,小小地咬了一口。

  她显然是真的饿了,这一天的奔波,对她来说,实在是一件很辛苦的事。

  捧着苹果坐了下去,大大咬了一口,含在嘴里,却不咽下去。

  陈旧懂她的意思。他坐在她对面,伸手接过她递来的苹果,也咬了一口。

  苹果又脆又甜,他的鼻子却不知怎么有些酸了,仰起脸,把眼睛里就快流出的泪忍回去。

  你一口,我一口,最后沈三手里剩下了一个小小果核,她就拔下头上的金钗,在两人中间挖了一个小小的洞,把果核埋了进去,小心翼翼掩上了土,也仰起脸,一脸的孩子气,充满了期待,仿佛随时都会看到一棵枝繁叶茂的苹果树,从这里破土冒出来。

  晚风吹来,拂起她披散下来、海藻般浓密的长发,这所谓的三千烦恼丝,看起来并没有增添她一丝的烦恼。

  她把自己封闭起来,拒绝任何人和事的闯入,完全的孤独无助,也完全的无忧无虑。

  “......咿呀呀吱呦,呀吱咿吱喂......”毫无征兆的,从不开口与人交谈的沈三,竟然轻轻的哼唱起来。开始的时候,词曲还有些含糊,唱到一半,已将这唱腔委婉清新的黄梅小戏的韵味完全表达了出来。

  江南水乡的吴侬软语,搭配上轻快俏丽的曲调,听上去更是别有一番滋味。

  这是她在襁褓中就听惯的调子,因为她的母亲是安徽黄梅人。她把幼时的记忆完好的封存起来,删除掉那刺痛人心的一幕——她把自己保护得很好。

  夜色就在她的歌声中悄悄笼罩下来,倦鸟归巢、虫声唧唧,和歌声溶在一起,宛如天籁。

  他们看着第一颗星亮起,直到黑丝绒般的夜幕上繁星点点。

  不知何时,沈三已和衣躺在即将凝结出露珠的草地上,眼帘垂落,昏昏欲睡。

  夜雾,不知何时从他们身后的树林中悄悄地弥散出来,浓得就像乳汁一样,让这夜色凭添了一种神秘的味道。

  陈旧静静地等着雾气漫过去很远,这才一跃而起,潜入这夜色浓雾中,没走多远,弯下了腰,似乎用了用力,一整块草皮竟应手而起,下面是个倾斜的洞穴,里面居然藏着一辆马拉的车厢

  这实在是一个很神秘、也很奇妙的发现。

  车厢涂着黑漆,车后的帘帷也是数重的黑色棉布制成的,车厢里面的一套被褥却是雪白的丝绸,皮肤般的光滑清凉,鹅毛填充枕头柔软舒适

  陈旧脱去了沈三脚上的绣鞋,把她抱上去,替她拉好了被子,沈三立时就发出轻微的鼾声,睡得香甜无比,就像是个孩子。

  千里马驾驭起车辕显然有点不情愿,垂着头,踏着细碎的步子,显得有点委屈。

  陈旧坐在赶车的位置上,也不知道从哪摸出了一壶清水,几个硬面饼,甚至还有一包卤牛肉。

  食物是新鲜的,存放的日子绝对超不过一日,而整个车厢从里到外也都是崭新的。

  车厢当然不会从地下面无缘无故长出来,唯一的解释就是,陈旧不止为自己安排了一条退路。

  他今年才不过二十岁,但思虑之缜密深远,就连老江湖也不见得比得上。能做到“大地会”飞龙一级的人物,绝非一时的侥幸所能得来的。

  把背靠在车厢上,尽量把伸直双腿,慢慢喝尽了那壶水,他终于感到全身已近干涸的血脉中,又开始有血液流动起来。

  无须鞭策,马车径直朝着北斗七星方向进发。

  一路向北,在那片齐鲁大地上,有一处很大的港湾,大海上更有一座青青的小岛,面朝大海,春暖花开。

  “你最想去哪?”

  “我要去看海。”

  陈旧还记得沈三说出这个愿望时的样子——双臂张开了一个大大的怀抱,仿佛要把蔚蓝的大海都揽在自己怀里。

  那一年,他十岁,她九岁。

  可是所有的一切,都在那一年改变,甚至颠覆了。

  他的记忆是那么清晰而深刻,就像刀子刻在他心头一样,疼而永难愈合。

  那是一段噩梦般的往事,一切都是狰狞扭曲的。

  陈旧拒绝自己再陷进回忆里。

  毕竟,他们还有方向,还有前途,还有那片海、那座岛,在等着他们。

  最后的归宿,竟是万里之遥的海岛

  “看海”,难道就是一语成谶。

  ——“大地会”的触角,总不能遍及海疆吧。

  缭绕的晨雾,在车壁的黑漆上凝成一粒粒的露珠,然后泪一样的淌下去。旭日从右侧升起来,带着慵懒的暖意,带着木叶清香的空气,甘泉般沁人心脾。

  马车走在一条废弃、却依旧平坦的古道上,几乎没有丝毫的颠簸,车里的人也还沉睡未醒。

  陈旧并没有再隐藏行迹,“大地会”的势力,他又怎会不清楚。既然明知道躲不掉,何妨不索性做得大方些。

  只不过当身后响起急促的马蹄声时,他仍不免有些意外和震惊。

  他震惊的并不是对方追赶上来的速度,而是听蹄声就可以分辨出的——追上来的只有一个人。

  一人一骑。

  陈旧在心里冷笑,右手已握住了腰畔的剑柄。

  这不是他的剑,却一样可以为他杀人。他的剑只要出鞘,就从未空回过。

  七次出鞘,七条人命,就已为他博取来了“大地会”中仅有三席的“飞龙”尊位。

  ——“飞龙令下,便宜行事。”

  他虽没有直接统领的下属,却可以调动号令千百的人手、千百万的金银,而他却只须听命那一个人的差遣。

  ——“一龙抵得百万兵”。

  自从他一剑摘了重兵环卫、踞守帅帐,号称朝廷第一勇士的骠骑大将军的头颅之后,那神魔般不可测的会主,就对他下了这样的定论。

  蹄声犹如战鼓擂动,迅速逼近过来。

  来人显然比陈旧还要大方,全然不在乎暴露自己。

  陈旧缓缓吐出一口气,嘴角露出一抹笑意,是苦笑。

  他不用回头去看,已经猜到的来人是谁。

  普天之下,也只有这个人知道他的方向和目的。

  他本该早就猜到的。

  苦笑着松开了剑柄,擦去手心的冷汗,懒洋洋地靠了回去,他在心里终于不得不承认,他还是对这段冒险的旅途充满了莫名的恐惧。

  而这段旅途才不过刚刚开始。

   (三)选择

  就像是一片朝霞从天边飘了过来。

  马是胭脂色,马上人的衣裳也鲜艳如彩霞,就连脚上的一双小蛮靴都是绯红色的。

  马车已停住,黑马竟然不肯再走了,转首回望,显然这阵快捷的蹄声也引起了它的注意

  它当然是奔跑的大行家,只听这蹄声的节奏,就知道赶来的同类的和它一样不同凡响。

  胭脂马上人右手挥鞭,左手提缰,跨下的枣红马猛地向前一冲刺,两条前腿突如钉子般牢牢钉到地上,不动分毫,两条后腿却高高扬起,将全身的重量和向前的冲力都聚集到两条前腿上,当中要承受力量,岂只它体重的数倍。换做寻常马匹,即便不是双腿立折,恐怕也是要顺势摔倒,而这匹枣红马却连膝盖都不弯一下,一声长嘶,双蹄竟完全陷入干硬的土中,终究还是稳稳站住了,而且姿势看起来一点都不勉强。

  两马四目相对,彼此眼中竟有着惺惺惜惺惺的复杂表情。

  只可惜,它们的主人远没它们有情调,懂得眉目传情。

  陈旧板着黝黑的一张脸,气色败坏,看上去的确很讨厌。

  胭脂马鞍上的人面对这样的一张脸,脸色当然也不会好看

  脸色不好看,不代表相貌就难看。

  事实上,如果这个人洗去面上的风尘之色,再好好的睡上一觉,一定会是一个美人。

  她淡褐色的皮肤,看起来健康爽朗,和陈旧在一起居然显得还很般配;一双大而灵活的眼睛,眼波流转有三分的柔媚,却有七分的寒意,宛如尚未完全解冻的河水,下面春水暗流,上面却仍是坚冰一块。眼角处微微上翘,不生气也似带着三分的薄怒。

  她当然是个女人

  只有女人才会不计后果地乱使小性子——她跨下的若非也是万中选一的良驹,她摔得一定比马还惨。

  她的年纪看起来比陈旧还要大些,不过这并不防碍她使小性子,牙齿掉光的老太婆也一样有小性子的。

  通常情况下,一个女人若对一个男人有小性子,就说明她对他有了某种程度的亲近和依赖。

  看着陈旧的脸色,又瞟着眼他肩头的伤,绯衣女子面上的薄怒终于褪尽,掏出个乌木瓶子,瞧准他的伤口掷过去,“一半外敷,一半内服。”她的口气还是冰冷的,“十日之内忌酒,忌女色。”

  陈旧正疼得在那咧嘴,听到她后半句话忍不住笑了。

  绯衣女子白了他一眼,道:“亏你还笑得出。”

  眼见他在那笨手笨脚地敷药,脸上露出不耐之色,终于忍不住跳下马,把他向里一推,跳上车坐到他身边,手腕一翻,指尖已夹了柄小银刀,刀锋一掠,就将伤口的结痂削了去,手指在陈旧的手背上一弹,乌木瓶中的伤药洒下,将伤口覆盖,顺手又扯下他的一只衣袖,包扎妥帖。

  她的手法无比的轻巧灵动,一气呵成,眨眼之间,把一切都处理得妥妥当当。

  陈旧闭着眼,把剩下的药倒进嘴里,清凉的药性立时令口齿生津,他就混着口水把药粉吞了下去,禁不住长长舒了口气,眉头也舒展开来。

  “这是谁的出手,这么重?”绯衣女子却皱眉问他,不等他回答,又抢着道:“莫不是沈不凡?”

  “如果是他出手,”陈旧苦笑道:“结果真的很难预料。”

  “你好像很怕他,却还是在他老虎一样的屁股上重重踢了一脚。”绯衣女子把眼睛眯成了一条线,道:“我想不佩服你都不行了。”

   “我也没办法。”陈旧笑了笑,道:“遇到娶媳妇这等终身大事,抛头颅洒热血,又何足惧哉。”

  他的回答居然还很妙。

  绯衣女子哑然失笑,伸出足尖在黑马的屁股上一点,等马车向前慢吞吞走了一段,这才问:“沈家的这位三小姐,真的是你没过门的媳妇?”

  陈旧点点头,道:”而且还是指腹为婚订下的。”

  绯衣女子怔住。

  “指腹为婚的意思就是说,我爹和沈不凡各指着自己妻子的肚子订下这门亲事,如果两个未出世的孩子是一男一女,等长大成人,就可以结为夫妻。”陈旧闭着眼睛,道:“现在的结果你也看到了,我是男的,偏巧对方是女的。”

  “还真是天公作美,连我都要替你高兴了。”绯衣女子想了想,道:“这么说你与沈家还是故交?”

  “我爹和沈不凡不但同窗,还是同科的进士。”陈旧笑了笑,笑得很奇怪,喃喃道:“不知道这样算不算是故交。”

  绯衣女子盯着他看了一眼,打开了油纸包,拿起个硬面饼,掰了一块放在嘴里慢慢咀嚼,过了一会,才道:“我们认识多久了?”

  陈旧道:“十年,整整十年。”

  绯衣女子道:“我们算不算故交?”

  “你是看着我长大的。”陈旧微笑道:“我想赖都赖不掉。”

  绯衣女子抬手在他脑门上弹了个爆栗子,佯怒道:“我看着你长大,你现在却看都不看我一眼,难道还怕我这老太婆逼你娶我不成!”

  陈旧揉着脑门,终于睁开眼,吃惊地看着她,怔了怔,终于忍不住展动颜色大笑起来。

  “你说过的,我要戒女色。你是女的,样子又不难看。”他笑着道:“我只是在遵医嘱而已。”

  阳光驱散了晨雾,笑声也正如这灿烂的阳光,让他的整个人都在发光。

  笑,有时恰如一剂良药,有着让人意想不到的奇效。

  绯衣女子看着他脸上的笑色,一颗悬着的心终于放了下来。

  他的伤不轻,这段旅程也很凶险,她本来还担心他撑不下去,但她现在终于知道,在他没到那座青岛之前,他的人是不会跨掉的。

  晨光明丽,鸟语花香,马车闲闲地顺着古道走着,他们两个人看起来就像在春游踏青一样闲适。

  “沈不凡杀了我爹。”陈旧沉默了良久,突然开口,这是石破天惊的一个话题,他口气却显得清描淡写,“记得那一年,我十岁。”

  十岁孩子记忆力,足够让他记住那一切......

  那些年他们两家因为儿女亲家的关系而时常走动。他的父亲中了进士后,朝中没什么背景,却因写的一手字颇得颜体风骨,在翰林院谋得了一个书书写写的闲差。那一年蟹肥的季节,他父亲告了假,带着他到“书剑山庄”去看开得正好的菊花小孩子对菊花不大感兴趣,那蒸得遍体通红、籽满膏肥的横行将军才对胃口。贪吃的结果就是半夜里肚子的翻江倒海,他半睡半醒地坐在屏风后的马桶上,透过屏风的缝隙,只瞧见他父亲和沈不凡两个人灯下对酌,都已喝得有些面红耳赤,低声说些什么,好像还有点争执,两个平时温文而雅的人,似乎都有点激动。

  “然后,我见我爹拿起桌子上的一本书大声说了一句话,‘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济天下’。”陈旧轻轻叹了口气,喃喃道:“他本来就是个迂腐顽固,不知道变通的读书人,这句话说得尤其又酸又土,但却很坚决。”

  这显然是招致杀身之祸的一句话。

  “然后,我就看见沈伯......沈不凡的脸色白了又红,红了又白,突然一下又变成了铁青色。”陈旧望着远山,目光深远,过了良久,才缓缓道:“我只瞧见亮光一闪,爹爹突然就扑倒在桌子上,沈不凡手中出鞘的剑,却在一滴滴地往下滴着血。”

  他的声音返起了一丝的嘶哑,接着道:“他是知道我在屏风后的,提着剑就向我走来,就在这时候,门口有小三的哭声......她什么都看见了。”

  这实在是一段令人窒息的叙述,陈旧深深吸了口气,很快把结果说了出来:“小三从此以后就不理人了,沈不凡在最后的关头并没有斩草除根,把我放逐到了那片大漠大概是让我自生自灭,而那本古书也终于归了他,也不知道他有没有挖到那个传说中的宝藏。“

  “这是一个很差劲的图财害命的故事。”陈旧笑了笑,道:“但它偏偏是真的,偏偏发生在我身上。”

  “你没打算过复仇?”绯衣女子道:“你们的江湖好像信奉一句话,父仇不共天。”

  以牙还牙,以血还血!这本就是江湖的规则

  “这真是一个好提议。”陈旧点点头,道:“好得不能再好了。”

  没人知道他这句话里的意思,绯衣女子显然也不懂,但她并没有问下去,她并不是一个多嘴多舌的女人,而且就在这时候,车厢忽然轻轻摇晃起来。

  车里睡着的人终于还是醒了。

  摇晃开始变得剧烈起来,然后她突然开始捶起了车壁,捶得越来越用力。

  车厢里黑暗寂静如同坟墓,完全不是她所能忍受的。

  “里面有准备好的衣衫,帮我给她换上。”

  蓝布印染着白花,素净淡雅,沈三卷起衣袖,露出嫩藕般的一双手臂,卷起的裤管下是莹白光洁的小腿和底平趾敛的天足。

  这套蓝布衣服是全新的,宽腰长袖,并不合身,但让她有了一种真实可触摸的美感。

  她下了车就在那里蹦蹦跳跳,尘土脏了脚,她毫不在乎,脚心踩到了给阳光晒得发烫的石子,便笑出一阵银铃。

  陈旧用欣赏的眼光看着她,脸部的轮廓在这时都变得柔和起来。

  “她的确值得你冒险。”绯衣女子淡淡地笑着,凉丝丝,甜丝丝的一抹笑意依稀出没在她眼底,让她的目光显得闪烁迷离,甚至有点不怀好意,“可是她对你好像完全没有印象。”

  “十年之前我可不是现在的样子。”陈旧拍着自己的脸,喃喃道:“那时候我在日头下晒上半天都会晕倒。”

  绯衣女子道:“可是你现在却壮得像条野牛。”

  陈旧道:“所以她认不出我一点都不奇怪,只要我还认得她、记得她,就足够了。”

  “你确定她是你记得的沈家三小姐?”绯衣女子眼中的笑意忽然变得又冷又尖锐,就好像结了冰的锥子,眨也不眨地盯着陈旧,缓缓道:“难道你真的确定她就是你青梅竹马、指腹为婚的那个小三?”

  陈旧怔了怔,念头尚未转过来,只觉眼睛一花,就已见她手腕翻转,那柄银色的小刀又夹在了指尖。

  刀锋在阳光下反射出刺眼的白光,陈旧的脸也白了,这个变化绝对在他意料之外,他几乎来不及做出任何反应,眼睁睁瞧着那只手、那柄刀,向沈三挥了过去。

  同样轻巧灵动的手法,夺人性命,是不是也一气呵成?

  陈旧知道这个答案。他的气息瞬间断绝,在一阵眩晕中,只觉得一颗心直沉到脚底。

  手起刀落,青丝飞扬。

  这惊鸿般的一刀并没有割断沈三的喉咙,只堪堪擦着她的眼皮划过,锋利的刀刃翻转之间却已将她额前垂落的秀发割断了。

  呼吸之间的生死立判,沈三却显得无知无觉,连眼睛都没眨一下,憨笑如故,甚至伸出手去抓飘散在风中的自己的发。

  她没抓住那游丝般的发,陈旧却已抓住那绯衣女子的手腕,就像捉住毒蛇的七寸一样,死死地扼住,丝毫不放松,他的眼也瞪着她不放松,“车梦铃!车梦铃!”他直呼她的姓名,一点都不客气,恨恨地道:“你知不知道你在做什么?”

  车梦铃眼中丝毫没有怯意,冷冷地道:“你弄疼我了。”

  陈旧道:“你知道不知道你险些杀了她?”

  车梦铃道:“我的手很疼。”

  陈旧道:“你究竟想要对她做什么?”

  车梦铃道:“放手!”

  看到她渐渐竖起的眉,眉宇之间蓦然升腾起的逼人的煞气,陈旧只有松手,却隔在了她和沈三中间,喘着粗气,道:“你发疯了么?”

  “我没发疯。”车梦铃看了看手腕上那道发紫的淤痕,道:“发疯的是你。”

  “是我?”陈旧叫了起来:“你还讲不讲理?”

  车梦铃的目光越过他的肩膀,冷冷看着沈三,一字字道:“她不是沈家的三小姐,绝对不是!”

  陈旧突然安静了下来,原本就不善的表情迅速板结,变得又干又硬,盯着车梦铃,“我只不过让你给她换了身衣衫,”他把冷笑尽量压下去,缓缓道:“你却验了她的身,而且还用那么凶险的手段去试探她。”

  车梦铃吃惊地看着他,想不到他居然会有如此的反应。

  “你不相信我?”她问他。

  “你要我怎么相信你?”陈旧道:“你今天才不过是第一次见到她。”

  “你也不过是十年之后第一次见到她。”车梦铃道:“你凭什么相信她就是你要找的人?”

  陈旧摇了摇头,拒绝回答这个问题。

  这本来就是一个无理取闹的问题。

  车梦铃眼波瞟过在他身后那个完全置身事外的青衣少女,欲言又止——那么天真纯美的笑靥,足以取信任何人,只有黑暗中那赤裸出来的身体,却无意泄露了她的秘密。

  漆黑的车厢里,一切都没逃过她天生的那双夜眼。

  可是她并没有说出那秘密,她知道即便说了陈旧也不会懂,也不会信——一个有秘密、心里有鬼的人,又怎能沉住气,坦然面对她那一刀?

  她痴痴地怔在那里,终于在心里偷偷叹了口气,再说不出什么。

  一股陌生的酸痛感穿心而过,几乎快把她的眼泪疼了出来。

  或许连她自己都不知道,她可能真的是想嫁给这个小她七岁的男人。

  不然她怎么会从天边般遥远的大漠一路追随他而来,又为什么现在会因为他的不信任而伤心

  她并没有哭,只跺了跺脚,彩霞般飘飞到胭脂马上。

  她走得和来时一样突然。

  陈旧站在原地,目送她离去,淡漠的眼光中,没有歉意,没有挽留,仿佛现在在他的世界里,除了沈三,别的女人都是不相干的过客。

  等他的眼光一落到沈三身上,立时变得温柔起来。

  沈三站在路旁的树下,微仰着头,眼睛定定地瞧着什么,专注的表情带着一丝恍笑——那里有一只蛹,正破茧成蝶,尺长的双翅渐展于风中,颜色斑斓,美得不可思议。

  (四)变异

  古镇。长街。

  长街是用一块块崭新的青石板铺就的,而且显然刚刚用清水洗过,纤尘不染,碧玉一样闪着淡淡的荧光,尤其当马蹄踏上去,金玉之声,宛如音乐

  就在这音乐声里,马车踏上了古镇上的长街。

  车走的并不快,因为这条长街已是古道的尽头。

  一条废弃的古道,连着一座遗世而立的古镇。

  这里是典型的江南水乡的景致,垂柳池塘,白墙乌瓦,尤其在将晚的天色里,清风送爽,一切都恰似一幅写意的水墨画,空灵幽雅,令人心旷神怡。

  这当然是局外人用欣赏的眼光所感受到的。

  一旦置身于这条长街中,所有的一切立时就感觉不一样了。

  夜幕渐垂,残阳渐坠。

  黑骏马垂着头,缓缓走到这里,寂寞的蹄声里,已渐渐透出疲惫、萧索之意。

  这段旅途即便对它来说,也太过漫长。

  而现在,它终于望到了这条路的尽头。

  穷途末路,这就是置身其中给人的感觉!

  长街的尽头处摆着一张宽大香案,上面放着三牲,两旁又各燃着一只粗若儿臂的龙凤喜烛,看样子不伦不类,也不知道是要行祭祀,还是要拜天地。

  等到陈旧抬起头,看到香案后、红罗伞盖下的那个人时,便知道了这香案的用处

  这个人穿着大红的梁冠吉服,上面玉佩、彩绦、络穗、蔽膝、绶佩,杂七杂八的零碎,一应俱全。就算给死人穿上这身新郎倌的打扮都会喜气洋洋,可是这个人隐藏在伞下阴影里的那张脸,却是苍白如死人。

  他并没有死,而且看样子还经过一番精心的打扮,显得苍白且有些浮肿的脸,多半就是给洗澡水泡出来的,梳理得一丝不乱的头发,甚至还没有干透。

  他直勾勾的眼光盯住陈旧,眼神却在不停地变幻,忽而怨毒,忽而恐惧,样子看上去显得又可怕、又可怜

  如果不是见过他一面,陈旧根本认不出这个人就是当今号称“天下第一美剑客”、“藏剑山庄”的少庄主游若龙。

  时隔三日,那个意气风发,风流自赏的游若龙,怎会变成这付模样?又怎么会等在这里?

  陈旧想不通。

  更让他想不通的是,整条长街上竟然只有他一个人。

  这个古老破败的江南小镇,仿佛真的遗失成了一座死镇,非但没有人烟,甚至连死老鼠都不见一只。

  长街两侧起起伏伏立着几十座样式古雅的小楼,刚刚给人统统用大红的油漆涂过,红彤彤的油漆还没有干,在血色般的残阳下,也仿佛血一样无声地流淌

  天地间仿佛都弥散了一股血气,天上地下仿佛也只剩下了一种颜色。

  马车不知何时已停住,两个人目光胶结,都没有开口说话,彼此沉默在热烈狂燥的气氛里,模样都有种说不出的诡秘。

  只有随风而动的腐朽的窗棂“吱吱哑哑”的响,就好像有怨灵隐身其后,在呻吟泣诉。

  僵局总需要有人打破,沈三出现得也正是时候。

  ——她每次出现得好像都很是时候。

  跌跌撞撞地从车厢里跳出来,东张张西望望,她的精神看起来很好,好像对任何事都会感兴趣。最后当然还是香案后的那个衣着光鲜的大红人吸引住她的目光。

  在她的印象里,似乎只有戏台上的人才有这样滑稽的打扮、这么古怪的表情。

  她拍着手,咯咯笑着径直走过去,陈旧居然也没有阻止她的意思。

  游若龙的目光一落到她脸上,瞳孔立时开始扩散,甚至连表情也随之开始涣散,显露出一种无法形容的恍惚之色。

  这绝不是一个新郎看新娘子应有的眼色和表情,更像是个神智不清的病人开始虚脱了。

  这看起来打算要在这里拜天拜地的一对新人,似乎都有些神经兮兮的不正常

  比较起来,陈旧显得不但正常,做事还很有条理。

  他先把车辕从马背上卸了下来,牵着黑骏马到池塘边去饮水,自己蹲在那抄水洗了脸,甚至掏出把和车梦铃那柄样式一样的小银刀把胡子刮了。

  身上那件满是血污的衣裳已不能穿了,幸好他在车厢里也给自己留了一套长衫。

  纯黑纯丝的长衫,最精良的质地,最精巧的手工,样式也正是当下王孙清贵当中最流行的一款。

  再站到香案前,面对红罗伞下的游若龙时,他的脊背标枪般挺得笔直,面上的风尘之色一扫而空,整个人显得神采奕奕,涣然一新。

  他换的并不是一件外套

  自信、果敢、坚决,都从他的胸膛里迸发出来,他已再不是那个懒散、落魄、卑微的少年。

  他所显露出与他的年纪不相符的威仪和气势,虽没有咄咄逼人的锋芒,却更有慑人心魄力量。

  游若龙不知什么时候坐到了伞下一把宽大的交椅上,椅子上铺着用玉石编缀的席子,据说有安神的功效,他的神情看起来却显得更加焦躁不安,显然是已经注意到了陈旧的变化,手指一道道缠着腰畔的彩绦,缠得很紧、很用力。

  沈三小姐却显得很轻松,而且好像看透了这个人,根本演不出什么好戏。

  她忽然从腰间解下个青草编织的笼子,只轻轻一扯,里面立时就有一只彩蝶翩然飞出,正是她看着破茧的那只蝶中的凤凰,斑斓眩目,倾国倾城,美艳不可方物。

  凤蝶并没有飞走,沈三屈指一弹,它居然俏生生地落到了那根竖起的纤纤玉指上,双翅开合,似在炫耀自己的美丽。

  沈三忍不住展颜而笑,这是她的把戏,精彩而奇妙。

  就在这时,只听“毕剥,毕剥”接连两声,香案上那两只巨大的红烛先后爆出了两朵灯花,霎时间,两只蜡烛放的光竟然要比灯笼还亮。

  亮起来的不止蜡烛,还有游若龙的眼睛。

  就在这一刻,他的双眼发亮,迸发出异样的神采,整个人看起来就像是还了魂,突然充满了生气。

  他就用这如炬的目光逼视着陈旧,突然指着他的鼻子大笑,笑声响亮而短促,霍然起身,道:“我认得你,你是陈旧。”

  陈旧点点头,不说话。

  这个变化虽然很突然,但还不够他吃上一惊。

  “我知道你是大地会中的头牌杀手,漠北一带尊你为雄,还有个名号叫‘大漠之鹰’。”

  陈旧仍旧点点头。

  能在大漠上翱翔的鹰,最拿手的本事岂非就是忍耐?

  “只可惜这里不是你的大漠,你的行藏也已经泄了底。”游若龙仰起脸,阴恻恻地一笑,笑声压在喉咙里,犹如里面藏了一条响尾蛇。他本不是阴鸷狠毒的人,至少表面上看起来不是,但现在却完全变了,变得锋芒毕露,杀气腾腾。

  谁都可以看出来他笑得不怀好意,陈旧却偏偏还好明知故问,“那又如何?”

  游若龙把缠在手指上的彩绦一圈圈放回去,用眼角瞟着他,冷冷地丢给他一个字,“死!”

  “死”字出口,欢天喜地的乐声也已响起。

  长街寂寂,非但没有人影,连鬼影子也没一只,可是这锣鼓喧天的喜乐却从四面八方潮水般涌了过来。

  游若龙走到案前,负手而立,长长吐出口气,情绪终于渐渐舒缓下来,而烛光映照下的脸,竟渐渐生出了一种奇怪的铁青色。

  那一对即将燃尽的红烛发出的光,不知何时竟变成了碧恻恻的颜色,在已暗的天色中看来,说不出的诡异可怕。

  这对红烛,照亮的正是通往黄泉的不归路。

  蜡炬成灰,毒已成烟。

  这次的毒杀并不巧妙,却很有实效。

  陈旧一直站在下风处,每一缕毒烟都没有浪费。

  游若龙咬着牙,等着他倒下去,等着他哀号求饶。

  他的心头突然掠过一阵残忍的快意,毕竟,那份比凌迟还难以忍受的痛苦,不只他一个人独享过。

  陈旧还没有倒下去,黝黑如铁的容颜却仿佛在扭曲,显露出很惊讶的表情。

  这突然而来的喧扰和鬼火般的烛光当然足够他大吃一惊,但他的目光牢牢地盯在某一处,像是看到了更加恐怖的东西。

  游若龙也感觉出有些不对劲,顺着他的目光低下头,一瞬间险些跳了起来。

  只见香案上铺着的大红帏帘下,不知什么时候,竟伸出一只手来。

  这本来是一只很秀气、修剪得很整洁的手掌,但现在却满是伤口、满是紫黑的血污,看起来鬼爪般可怖,无声无息地潜到了游若龙脚畔,一把就扼住了他的脚踝

  无论谁给这样一只手抓住,都会有种要被拉下地狱的感觉。

  游若龙没有跳起来,他的身子瞬间僵硬如尸,直挺挺的动也不敢动分毫,牙齿却不由自主地上下轻击,“格格”直响。

  刚刚才显露出的雄风杀气,全都不翼而飞了。

  只有心里有鬼的人,才会怕成这样。

  他心里有什么鬼?

  幸好那只鬼手除了扼住他的脚踝,迟迟再无别的手段。

  游若龙又把牙齿咬得“格格”作响,终于把胸口的那口凉气透了上来,突然飞起一脚,狠狠朝帘后踢去。

  只有骨头碎裂的声音,却没有惨呼,那只手还没有放松,抓起来却不是很紧了。

  游若龙一脚接一脚踢过去,一脚比一脚有力,在一连串的皮肉钝击声中,终于嘶声而呼:“看你还不死,看你还不死......”声嘶力竭的声音,搀杂在无休止的乐曲声中,凄厉、狂野,直能叫人的寒毛都竖立起来。

  那只手也终于再无力抓住他,游若龙最后的一脚不但把帘子底下的那个人踢了出去,也把整个香案掀翻在地。

  烛火立时点燃了帏帘,熊熊的火光中,只见香案下的地上居然还动也不动地伏着三个人,三个死人。

  每一具尸体上都布满了剑痕,每一个人的眼睛都没有闭上。

  被踢飞的身子还在蠕动,慢慢地僵硬,最后终于还是不动了。

  火,燃起了尸体的衣服,空气中立时充满了令人作呕的味道。

  那场“梨花会”应邀而去的六个年轻人中,三个死在这里,正被烈火焚烧。

  他们年轻的生命,显赫的家世,到头来不过是付之一炬。

  “这就是和我争的下场,你们每个人都该死!”游若龙嘶声而呼,神态癫狂,双目渐渐赤红,盯着陈旧,厉声道:“你也该死,你也去死!”

  这条长街曾被那三人的鲜血染红,他在每一个人的身上至少刺了十几透明窟窿,几乎放干了每个人的血,最后还把他们的尸体藏于香案之下。

  他就是杀害他们的凶手,这就是他心里的鬼。

  难怪这条长街要用崭新的石板铺就的,上面还用水清洗过。

  难怪他要在洗澡水里泡上四个时辰,才能洗尽身上沾染的血迹。

  难怪他穿起了这身用四条人命换来的吉服,却有着死人一样的脸色。

  但这一切似乎并不是出自他的本意。

  他为什么要做出这么疯狂的事来?

  火舌翻卷,也舔到了他的大红吉服,他跳着脚,用力撕扯着衣服,衣服立时成了碎片。他的肌肤本来白如精钢,从脖子到小腹刺了一条张牙舞爪的青龙文身,而现在这条青龙却已支离破碎,全身上下几乎没有一块完整的皮肉。

  那显然是给他自己抓出来的伤痕,每一道都入肉三分,每一道都已溃烂,流出的脓血带着扑鼻的臭气。

  “你终于还是服下‘尸虫脑神丸’。”陈旧悚然动容,脱口道:“你已没有回头路了。”

  游若龙身子一震,呆了片刻,惨笑道:“‘蝶茧’之毒,普天之下有谁能忍受得了!谁能受得了......”

  陈旧无语。

  没有身受“蝶茧”,是绝无法想像得出,那种身子似被一道道蚕丝从头到脚紧紧勒得密不透风,动不能动,五脏六腑却仿佛在不断膨胀、溃烂,直要从嘴里吐出来的痛楚。它或许称不上是天下至阴至毒之物,但那由内而发的腐败感,却能完全摧毁一个人的意志。

  那是一种活生生的、死的体验

  这世上最可怕的无外死亡,而唯一比死亡更能令人恐惧的,只有等死!一种精神完全清醒下,感觉着由内而烂,变成尸体的缓慢过程

  这种假想出来的感受,能令任何人都崩溃。

  而服下“尸虫脑神丸”,虽可解除这种痛苦,却无异于饮鸩止渴。

  用一生的被奴役,来换取破茧重生。

  游若龙忽然之间泪流满面,全身都在颤栗发抖,就好像一个刚从噩梦中惊醒过来的孩子,满腹的委屈和恐惧。

  他的情绪转换得很快,也很不正常,他整个人都已处在崩溃的边缘。

  一念之差,已让他失去了引以为荣的一切。

  昔日那个风流倜傥,踌躇满志的世家公子,已沦为别人操纵的杀人傀儡。

  没有人再比他更痛恨自己!

  他唯一能掌握的,只有他的剑。

  他拔剑,双手而持,野兽般的狂吼声中,连人带剑,疯了一般向陈旧扑了过去 .......

   (五)毒计

  即便相隔三尺黄土,沈不凡仍可以很清楚的听到游若龙这一声充满绝望的狂吼。

  沈不凡当然没有死,但他却真的在地下,在坟墓里。

  古墓

  这座千年的古镇下,赫然竟埋藏着一座千年的古墓。

  这是一间很宽敞的屋子,明亮、干燥、空气清新,若不是四壁墙上用浓墨重彩绘着天上、人间、黄泉三处境界的神、鬼、人,以及墓主人生种种生活细节画面,无论如何也让人想不出这是座深埋地下的坟墓。

  墙壁上的彩绘在耀眼的灯光下,栩栩如生,油彩鲜亮。每张面孔上的每一双瞳孔,经过千年的光阴,都透着神秘而直刺人心的光亮。

  沈不凡的目光却是黯淡的,脸上更是显露出掩饰不住的疲惫之色。

  像他这样的江湖名侠,又执掌着一门声势正隆的武林世家,已不必再为名利所累,生活本该是惬意而随性的,如果他肯多花点心思,想要过上王孙公子一样雅致浪漫的生活,也并不是什么难事。

  这世上本已没有什么事,再能令他困倦力疲。

  这当然也只是在坟墓里,才颠仆不灭的道理。

  又有一声嘶吼传了下来。

  这地方不但通良好,通音也不错。

  游若龙长剑破空之声清晰可闻,听风声就可知剑势的急骤凌厉,而被他刺杀的陈旧,却完全没有声响。

  ——没有金铁交鸣之声,陈旧显然还没有拔剑。

  ——他还在等什么?

  沈不凡凝神听了片刻,终于还是摇了摇头。他虽然没抱什么希望,但现在还是忍不住有些失望,深吸了口气,振作起精神,重又提起了满蘸朱红丹砂的狼毫。

  屋子里除了一桌一椅,再没别的摆设。桌子上堆满了一捆捆的信札和卷宗,他的目光一落到已翻开信札上那些蝇头小字上,立时变得专注起来,笔锋落处,写出的却是一些奇奇怪怪的符号

  这实在是一件很烦琐、很耗费精力的事,他又太过于专心,以至于背后响起了脚步声,他都仿佛没有听见。

  底平趾敛的一双天足,没着鞋袜,轻轻落在打磨如镜的青石上,所发出的声响,绝对比一只狸猫大不了多少。

  这个人走到沈不凡背后不远处,禁不住微微顿了一下脚步。

  从她站的这个角度看过去,沈不凡佝偻起的背脊,似乎让他的整个人都显得矮小了些。双眼凑近了那些密密麻麻的小字,口中不时地喃喃自语的样子,更完全像是一个食古不化的老学究在做学问。

  不过等她再次举步时,沈不凡立时就已警觉到了。

  他本来就是一个机警敏感的人,只不过当一个老人独处在坟墓里很久之后,总难免有所松懈。

  他长长吐出口气,挺直了脊背,合起了信札,也放下了狼毫。

  他的动作舒缓不迫,显然知道来人是谁。

  能一路通行无阻直达到这里的,也只有一个人。

  一个女人。

  她穿着一件异域风情的鲜红丝袍,宽宽松松的袍子,柔柔软软地垂下来,完全裹住她的身子,只露出白生生的一双脚。

  她的手上一左一右提了两样东西,左手是一座紫铜小火炉,右手是一个楠木小食匣。

  任何女人女手上提了东西走起路来,纵然不像螃蟹,也都不会很好看,但她偏偏是例外,纤腰摆动,莲步生花,竟是说不出的曼妙自然。

  小火炉轻轻放到了沈不凡的脚畔,所散发出来的热力恰好温暖他的腿脚,小食匣里素淡的食物,也恰好可以对上他的胃口,填满他的饥肠。

  她实在是一个又温柔,又体贴的女子,如果再配上姣好的容貌,简直就是任何男人的梦想

  看不到她的脸,一块翠绿色的丝巾从头顶垂落,覆在她脸上,只有小巧而上翘的鼻尖,从下面微微凸显了出来。

  她吃吃地笑着,吐出来的气息喷到丝巾上,仿佛一阵涟漪荡漾在碧水上;点漆般的双眸,在半透明的丝巾后,也仿佛有春波流动。

  沈不凡也笑了,一笑之间的风流倜傥不输少年,让他的整个人一下就变得年轻生动起来。然后,他才用极温柔的姿态把她揽在怀里,凝目看着她,柔声道:“看起来,你还不错。”

  “岂止不错,简直就是好极了。”红衣女子满意地叹息道:“给你关在笼子里太久了,还有什么能比飞出来透透气享受的?”

  她旋转脚跟, 老实不客气地坐到沈不凡的膝上,一条手臂勾住他的脖项,双唇附在他耳边低声道:“更何况,一直陪伴左右的还是一个小伙子。”

  沈不凡故意板起脸,道:“那你又回到我这老头子身边做什么?”

  “因为我发现他实在是一个好男人。”

  “好男人?”

  “善解风情的男人是好男人,不解风情的男人更是好男人。”

  “他是更好的那一种?”

  “如果我年轻二十岁,说不定真的和他私奔了。”

  沈不凡嘴角牵动,居然又笑了。

  小铜炉上的白瓷瓶里温着酒,他拿了过来,缓缓饮下一口。

  有酒喝的时候绝不吃醋,这也是好男人的原则

  拥个满怀的女人温香如玉,馥郁的体香就在鼻端萦绕,他根本也没有吃干醋的必要

  红衣女子从他手里夺过酒瓶,居然也仰着脖子,喝了一大口。

  舍弃一个好男人,她的心里当然不会太痛快。

  两个人一时间都没有再开口,只听见“游龙剑”破空发出的尖锐的声音,犹如厉鬼呼啸。

  红衣女子秀眉渐蹙,忽然幽幽地叹了口气。

  沈不凡道:“你在为那个好男人担心?”

  红衣女子摇摇头,道:“我只是在为自己担心?”

  沈不凡道:“哦?”

  红衣女子道:“游大少爷若真的杀了他,你是不是真的要我去做‘藏剑山庄’的媳妇?”

  沈不凡展颜一笑,道:“这个你大可放心。”

  红衣女子还是摇头:“可是今天的游大少爷看起来很凶。”

  沈不凡道:“任何人到了他那样的绝境,都会很凶。”

  红衣女子道:“他只有杀了陈旧,才能活下去?”

  沈不凡点点头,又摇摇头。

  红衣女子显然不懂他的意思,正要问下去,就在这时候,呼啸的剑风声突然断绝,甚至连那一直如潮水涌荡的乐音也没了声息。

  死寂犹如一记重锤,把一切都敲得粉碎。

  沈不凡的脸色不禁有些变了,眼中光芒闪动,显露出惊疑之色——这情况显然不在他的预计之中。

  不在他意料中的事还没有结束,只听“呼”的一声响,一股炽烈的热浪猛然从通气孔道冲了下来,“劈劈啪啪”,木头在烈火中爆裂的声响,紧接着不绝于耳地传了下来。

  地面上显然已变成了一片火海。

  地下的空气也在开始发烫,沈不凡深深吸了口气,就听见惨呼声又开始响了起来,一声接一声,犹如拂晓里的鸡啼。

  他的脸色变了,真的变了。

  墙壁上的画像在一波波的热浪下,似在扭曲变形,仿佛都活了过来,投射出的眼光显现出诡秘莫测的一面,仿佛带着死亡的气息。

  这座堂皇的陵寝,现在看起来,才真的像一座坟墓。

  沈不凡拿过了红衣女子手中的酒瓶,凑到唇边,想要再喝一口。

  他的手还是很稳,他还能沉得住气,可是突然“波”的一声脆响,酒瓶居然瞬间粉碎。

  也就在这一瞬,红衣女子腰肢扭动,游鱼一样从他怀里迅速滑了出去。

  倾出的酒,立时洒满了沈不凡的前胸,四溢的酒香里,隐隐飘出一股奇异的香气。

  他却不撒手,任凭碎瓷深深嵌进了手指,鲜血顷刻间就流满了手掌,竟似流得比酒还要多些,他却似毫无知觉,动也不动,只痴痴看着胸前的酒水渗进衣杉。

  “这是三十五年陈的女儿红。”过了半晌,他才抬起头,静静地看着她。

  “要是再准一点,就是三十八年。”红衣女子一离开他的怀抱,就闪到桌子对面,身上的轻衫在热浪中翩翩舞动,整个人看起来就像是一只火红的蝴蝶,眩目而妖异。

  沈不凡轻轻叹了口气,道:“你今年也正是三十八岁了。”

  红衣女子嫣然道:“难为你还记得。”

  沈不凡点点头,又摇摇头。

  红衣女子这次没有开口询问的意思,薄纱后透出的目光已利如刀剪,瞬也不瞬地盯着他。

  “宁见阎王脸,不见芙蓉面。”沈不凡的笑容里终于透出一丝苦涩意味,道:“我没想到这句话在过了十年之后,依然应验。”

  “芙蓉美面芙蓉剑,一见如到阎罗殿。”红衣女子喃喃道:“只可惜‘芙蓉剑’杜红英十年前就已死了,现在的我,不过是你养在笼中的金丝雀,你的禁脔,你的工具,甚至是你的女儿。”她的话音轻柔,宛如梦呓,当中没有怨毒,也没有任何情绪,可是话到最后,她突然放声大笑,笑得弯了腰,笑出了眼泪。

  这里的每个人,似乎都只和疯子一线之隔,完全不可理喻。

  沈不凡还能沉住气,等着她笑完,这才道:“你是在怪我一直没有给你名分?”

  “我早就没了那份奢望。”红衣女子道:“我只是没料到,在你身上耗尽了青春,最后却成了沈三娘。”

  沈三娘!这真是一个充满嘲弄的名字,当中却又蕴藏了一个女人多少的青春和血泪

  沈不凡道:“你对我觉得很失望?”

  沈三娘道:“我对你早就没有再希望什么。”

  沈不凡逼视着她,一字一字地道:“所以,你就想要我死?!”

  沈三娘道:“一个女人若到了我这样的年纪,好歹总要给自己留条后路。”

  “安忍不动如大地,静虑深密如秘藏。”沈不凡轻声低吟,终于缓缓吐出口气,缓缓点头,道;“我懂了。”

  他的确懂了。

  只要他一死,他身后留下的秘密,足够她用十足十的赤金、去铺就她的那条后路。那是令人无法估量的财富.,更何况还有权势——足以令女人都热衷的权势!

  财富和权势,本就是培育阴谋和背叛的温床!这睿智了一生的老人,又岂能不懂这道理。

  他仿佛在轻轻的叹息,仿佛在感伤着什么,眼光垂落到手上的伤口上,看着仍旧涌流不止的鲜血,面上渐渐泛起一阵酒醉般的酡红,亦同时泛起了一种令人无法解释的笑意。

  或许他比谁都了解,人在这个世上,本就是靠爱活着,而又倚仗着阴谋权术生存

  沈三娘冷冷的目光,牢牢地锁着他,满是戒备之色,仍不敢有丝毫的放松。

  沈不凡面露的回光返照的气色,让她把悬着的心放了下去,但那讳莫如深的笑色,又让她把刚放下的心又提了起来。

  但即便他又在弄什么玄虚,她也并不是太在乎。

  如果说整件事从头开始,算是一出经过精心安排的好戏,那么,现在戏已到了落幕的最后时刻。

  曲终人散,通常意味着揭晓所有的谜底,而失败者,势必将被埋葬。

  只要这个垂死的老人咽下最后一口气,那么他留下的一切,势必会尽数落入她的手中,那的确是可以令女人都颠倒的财富,即便她要分出一半给另外一个人,却是她的心甘情愿。因为那个人,实在是一个不可多得的好男人。

  眼前的这个老男人却还没有断气,手上的血还在流,在滚烫的空气里很快就变成紫黑色。

  沈三娘冷眼冷笑。

  一个垂暮的老人,能有多少血可流?

  本来放血正是破解“蝶茧”之毒的不二法门,但酒中的毒却是她特意加了料的,就算沈不凡流尽了身上最后一滴血,除了只能令他速死,再无益处

  通常情况下,一个女人如果决意杀人,往往做得更绝情、更残忍,根本不会给人幸免的机会。

  这一点,沈不凡当然也很清楚。

  铜炉上还温着另外一瓶酒,当然是防备有失预留的后手,他拿起来,毫不迟疑,一仰而尽。

  如果说,察觉到第一瓶酒里有毒,他的自残放血是一种本能的自救,那么现在,他则是在自杀

  ——一个人如果到了该死的时候,还想侥幸活下去,不但愚蠢,而且可笑。

  沈不凡脸上就带着这淡淡的嘲弄之色,喃喃道:“这世上真心想要自由的人并不多,大多数人穷尽毕生精力,都不过是在寻找一副合身的枷锁......”

  无论这是牢骚,还是忠告,都已是他说的最后一句话。

  四壁上的长明灯已在一波波的热浪下,逐盏熄灭,空气也已变得灼热而稀薄。

  沈三娘慢慢坐到了地上,直到现在,她才发现自己浑身上下都软绵绵的提不起一丝的气力。

  她从未想到过事情竟然会发展得如此顺利,沈不凡本不该以身犯险出现在这里,他们事前的计划里本来也没有这一步。虽说计划并没有完全按照事前设计好的发展,但收效已达到了目的——应邀前去的世家子弟,相互火拼,无一幸免,他们背后的家族也即将掀起一番更大的火拼,鹤蚌相争,“大地会”正好可以乱中渔利。

  陈旧的出现虽然是个意外,却也无关大局。

  沈三娘想不通沈不凡为什么要仓促布下一个局,又亲自坐镇,单单只是为了取陈旧的性命。

  这一切简直就好象是他在自掘坟墓,完全找不到解释的理由

  他甚至没有在最后关头,做鱼死网破的最后一搏。

  沈三娘轻轻地在喘息,一种说不出的恐惧,也已渐渐爬上了心头。

  在这间漆黑、酷热、深埋地下的坟墓里,再没有比听到自己独自的呼吸声,更能令人恐惧的事了。

  因酷热流出的汗,又因酷热而干,她感觉自己就快要变成了一具干尸。

  她全身都帖服在了地上,只听见自己越来越粗重的呼吸,越来越急促的心跳......

  (六)真相

  风再起时,尘埃已定。

  又清又冷的夜风,从墓室顶上掘开的洞口吹进来,就好像流淌的清泉一样。

  枯萎的人很快被滋润,只翻了个身,就鲜活如昔。

  她并没有很快爬起来,枕着手臂,迎着月光,仰面躺在那里。臃懒而闲适的姿势,迷离而朦胧的眼神,让看起来她完全不像刚刚经历过一场血腥的谋杀,并从鬼门关返身还阳。

  她就用这脉脉的眼波,凝注着站在洞口边缘的人,俏面上渐渐泛起甜甜的笑色。

  月在中天,人在月下

  陈旧负手而立,高高在上,黝黑的脸上没有表情,身上的衣裳上也没多出条褶皱,明明经过了一场浴血厮杀,却偏偏像置身事外,所有的一切都与他 无关。

  曾经那个懒散率性的少年,已看不见了,那个隐忍坚毅的浪子,剩下的也不多了。

  此时此刻的陈旧,更像是一个城府深沉的阴谋家,沉静、冷酷、喜怒不行于色。

  沈三娘却笑得更甜更媚,与其说是取悦,不如说是欣赏。

  每个人都有两面,她更喜欢他现在展露出的这成熟的一面。

  成熟的标志,岂非就是能控制住内心的喜悦

  他们这一次实在是赢得漂亮,赢得太多,本来无论怎样的得意张狂都不会过分。

  静静地看了她半晌,陈旧忽然轻轻吐出口气,淡淡道:“看起来,你好象还不错。”

  “岂只不错,简直就是好极了。”顿了一顿,沈三娘嫣然接着道:“出了一身畅快的大汗,整个人感觉轻松到快能飞起来。”

  陈旧点点头,道:“那么,我便放心了。”

  这是言不由衷的客套话,他冷淡的态度显而易见,显然没对她担心过。他们之间的关系,也到了尴尬而微妙的时候。

  他的那双眸子在夜色下显得又黑又深,黑魆魆的眼里,这个女人,究竟是他的情人,还是伙伴?

  沈三娘却根本不在乎他对自己的眼光和态度。

  这场阴谋背后的阴谋,本就是她发起和结束的,一切都在她的预算和掌握中,包括眼前的这个男人。

  不过陈旧这句没心没肺的话,还是多少让她觉得有些不自在,而且身下的青石似乎也开始变得又冷又硬,让她感觉躺在上面并不舒服。尤其让她觉得气闷的,还是隐藏在阴影里的沈不凡,明明已经一命呜呼,偏偏那双眼睛还睁着,虚空的眼神,仿佛目空一切,又仿佛一直没离开过她。

  这世上有几个敢与死人对视?何况这个人本就是她亲手害死的。

  一层细小的寒栗,从她双脚蛇一样顺着小腿爬了上去,她终于还是忍不住跳了起来。

  “我这里已经料理干净,上面情况又怎么样?”

  “也很干净。”陈旧环顾四周,道:“明年的这片空地上,一定会遍地野花。”

  尸体肥沃过的泥土,岂非总能够开满鲜花

  “一龙 抵得百万兵......”沈三娘轻轻嘘了口气,道:“你是不是觉得自己很了不起?”

  她知道,即便是在仓促间,沈不凡也召集数以百计的好手,这些人训练有素,精于刺杀,陈旧居然以一当百,将他们一网打尽,这简直不可思议。

  陈旧点点头,又摇摇头,道:“其实,我觉得真正了不起的还是你。”

  沈三娘眼波流转,忍不住笑了,悠然道:“无论如何,我毕竟同他还有十年的恩情,没有谁比我更值得他信任。”

  “所以,你结束他的性命易如反掌——伤害最亲近的人,本就一直都很容易。”陈旧道:“但我佩服你的,并非这一点。”

  沈三娘轻轻咬着下唇,道:“你佩服我的,又什么?”

  陈旧道:“你是怎么做到的?”

  沈三娘走到他脚下,仰起脸,映着满天星光的眼神,纯净而漂亮,一瞬间,仿似又回到了三天前的模样。

  陈旧深深地凝视着她的脸、她的眼,一字字地道:“你是怎么做到和她一模一样的?”

  “别忘了,我终究还是陪伴她近十年的后母,而且亲手为她殓棺下葬。”沈三娘的眼里也不禁露出追忆之色,喃喃道:“她一直都是一个长不大的孩子,一个善良又苦命的好孩子,一个怕折到福寿、终身没个名字的孩子。”

  陈旧在静静的听,眼神已有些散乱的波动。

  即便再冷酷、坚强的男人,都会在心底留有一块柔软的地方。

  沈三娘也不禁轻声叹息,“看起来,她这一生唯一的意义,就是成为你心头上的一根刺。”

  陈旧咬着牙,道:“哼!”

  “这根刺,刺在你的心头,让你一直都对未来还侥幸抱着一丝虚幻的假想。”沈三娘的话像是一根尖锐的针,道:“一个活在自己假想里、还对未来有幻想的男人,通常都是懦弱愚昧的。”

  陈旧道:“哼。”

  沈三娘道:“所以能打动你,让你重新活过来的,只有替你拔出那根心头上的刺。”

  陈旧道:“所以,你就选了一个最恰当的机会,把她早已去世的消息告诉我?”

  沈三娘道:“我看得出,你是一个不可多得的好男人,值得我为你冒险。”

  陈旧道:“哦?”

  沈三娘道:“当我看到你故意气走了那位大小姐,我就知道我成功了。”

  陈旧冷冷道:“我只是不想局外人来趟这浑水。”

  “不用抵赖。”沈三娘菀尔道:“其实对女人来说,你的确算得上一个不可多得的多情种子。”

  陈旧道:“我看起来很多情?”

  “你对你爱的、和爱你的女人,都很多情。”沈三娘知道他不会承认,所以也不给他否认的机会,接着道:“沈三小姐如若在世,你是无论如何都不会加害她的父亲,而一旦想要和他清算新仇旧恨,又不忍心拖累爱你的女人。”

  陈旧道:“给你这么一说,连我自己都觉得,我是一个有情有义的好男人了。”

  沈三娘道:“你本来就是,不然我又怎么会看中你。”

  陈旧道:“我是不是该觉得很骄傲?”

  沈三娘正色道:“不但应该骄傲,而且应该满足。”

  陈旧道:“你要用什么让我满足?”

  沈三娘施施然移步到桌边,随手拿起 札,扬手道:“凭这个。”

  “安忍不动如大地,静虑深密如秘藏。”陈旧深深地吸了口气,沉声道:“这应该就是沈不凡身后留下的秘密,大地会的秘密。”

  沈三娘道;“他并不是一个张扬跋扈的人,大地会也不是一个明火执仗的组织,他苦心经营了数十年,不断的完善,已能让他完全隐身幕后,也能如意地操控这个严密的组织。”

  陈旧道:“你雌伏他身侧十年,那其中的办法,当然没人比你更清楚。”

  “这是我用十年青春同他换来的。”沈三娘一点都没有隐瞒的意思,直言不讳、肆无忌惮令她看上去也有了一种逼人的气势,“你该知道,一个女人手里如果不抓住点什么,总会觉得心里不塌实。”

  陈旧道:“这就是你手里抓住的筹码?”

  沈三娘道:“你应该知道我要用你换取什么。”

  陈旧当然知道。

  沈三娘又笑了,清清淡淡的笑意从脸上展现出来,就像一朵纯净娇嫩的梨花在悄然绽放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她并没有做错什么。千百年来,女人岂非总是倚仗男人的庇护,在他们的羽翼下才得以生存。她只不过是在一个恰当的时候,重新选择了一个更恰当男人罢了。男人可以靠权术和投机来换取富贵,女人也一样。她并不觉得愧疚,更没有悔恨,一切都是天公地道的。

  “现在,你是不是可以把我从这个该死的地方拉上去了?”

  看着她伸出来的手,冷涩而充满讥诮的笑意,从陈旧的嘴角一丝丝地浮现出来,陡然间,他就像一座高高在上的神祗,在俯视着脚下一只待罪的羔羊。

  兰花般的手指瞬时僵死,一股说不出的寒意,从沈三娘的指间直透到心底。

  “这个洞口,并不是你的出口。”陈旧淡漠的声音里,隐隐透着决定她生死的意味:“你的来路,才是你的去路。”

  沈三娘霍然回头,就看到她进来时的那扇只能从外面才能打开的石门,不知什么时候又已无声的开启,一个人双手捧着一只描金的漆盘,静静地站在那里,而他背后的那扇门,正闭上了最后一条缝隙,仿佛切断了最后一条生机。

  “沈福!”沈三娘面对他,用女主人对奴仆训斥的口吻,厉声道:“没我的招唤,你进来做什么!”

  满头白发的老家人根本不理他,露着恍惚而凝滞的表情,径直走到沈不凡座前,长跪下去,将漆盘里盛着的清水和鲜花,呈献上去,就像在履行神圣的使命,虔诚而严谨。

  而沈不凡的双眼,竟然就在他低声吟诵的往生咒里,缓缓阖起。

  恍如溺水,沈三娘突然又有种透不过气的感觉,在下沉中才蓦然发现,一直抓在手里的竟不过是根稻草,而脑子里却在这瞬间电光火石般闪过计划当中的每一个步骤,竭力搜寻着其中的疏漏。

  她想不出,这一切本来就不是她所能解释的。

  能解释的人,已举火将四壁上嵌着的长明灯一一点燃,这才从容不迫地站到她面前,长揖为礼。

  “杜姑娘若是有话要问,老朽定当知无不言。”

  他的态度虽然很恭谨,但称呼却变了,显然已断了他们之间的主仆之份。

  “有话就说,有屁快放。”沈三娘突然失控般显得暴躁而粗鲁,她当然有发脾气的理由,她从来没有容忍一个奴才在面前指手画脚的习惯

  沈福看起来却是和沈不凡一脉相承的儒雅斯文,所以他的话也是有条不紊的。

  “安忍不动如大地,静虑深密如秘藏。”他先将这句话一字一句地念了一遍,这才肃容道:“少爷二十年前一手开创大地会,时值今日,无人再能与其一争高下。然、太多的血腥杀戮、玩弄权术早已让他厌倦,甚至恐惧。一个人若终生活在名利的牢笼里,的确是一件很可悲的事。尤其是近几年来的身不由己,对一个已经彻悟的人来说,更是一种莫大的煎熬。他想解脱,却一直找不到出口。”

  “直到他看到一只大漠雄鹰已能展翅高飞。”他抬眼望向陈旧,合掌为礼,接着又道:“其实少爷今日所有的基业,本该属于陈氏一门,这也是一直令他自遣不安,自觉孽障深重的。而唯一能破解这重业障,让一切圆通的,只有物归原主。”

  “他断子绝孙换来的富贵权势,到最后居然要还回去,来耍弄杀身成仁的把戏?”沈三娘攥着拳,指甲已嵌入手心,突然低声冷笑道:“老家伙还真是滑稽得要命。”

  “只不过这场权利的交接并不简单,当中肯定要有人作祟。”沈福自说自话,根本不理他,继续道:“尤其是杜姑娘这些年一直在暗中培育自己的势力,更让形势盘根错节,而能让一切化繁为简的,只有痛下杀手,把多余的剔除掉。”

  他望定陈旧,道:“陈少爷在上面身处其境,想必已然知道。”

  潮水般的鼓乐声中,埋伏在小楼里的人,纷纷跳了出来,只是一转眼,却又开始纷纷扑倒。他们当中的一些人,居然在朝身旁的同伴动刀子。一刀一个,干净利落。

  陈旧也对沈福凝目而视,道:“这些年与我暗同消息,莫非就是你?”

  “这一次指引你来赴约的,也是我。”沈福昏黄的老眼中露出些许笑意,道:“你所了解的,是整件事情的一半,而杜姑娘却做完了另外的一半。你们两个人相互牵制,相互引导,才让整件事功德圆满。”

  陈旧轻轻吐了口气,道:“我想不到真相会是这样。”

  “没有人能想到。”沈福看着沈三娘,道:“杜姑娘恐怕尤其想不到。”

  沈三娘面色惨淡,一言不发。

  直到现在,她才知道自己竟一直是被人当做提线木偶般操纵,所有的图谋,都不过是一场笑话

  ......或许,一开始就错了,那座海岛上的平淡生活,才是最好的归宿。

  她本是有机会选择另外一条路的。

  “南无喝啰怛那哆啰夜耶。南无阿唎耶婆卢羯帝......”沈福缓缓结跏跌坐在沈不凡脚畔,口中吟诵起大悲咒的经文。据说,观世音菩萨说此咒已,大地六变震动,天雨宝花,缤纷而下。

  没有天雨宝花,大地却真的为之震动。

  整间墓室的地面,就在剧烈的震动中开始下沉,流沙也从四壁渐扩的缝隙中灌注下来,带着湮灭一切的气势,铺天盖地。

  嵌在墙壁的长明灯就是机关,他在燃灯时就已引发。

  “......救我。”这一切来得太快太突然,沈三娘竭尽生平之力,一跃而起,脸上带着悲绝惊恐的表情,高高扬起手。

  没有迟疑,陈旧俯身去拉她的手。

  拉不到,夯实的土层再加上墓室的高度,两条手臂无论如何都不能碰触到。

  他突然头下脚上,脚尖勾着洞口边缘,倒栽葱探身过去,只要沈三娘再跃起一次,他就能抓住她的双手。

  可是那千万斤流沙,已经制造出一个绝大引力的旋涡,沈三娘一落回去,立时就被裹了进去,就像是前古的洪荒巨兽一样,任何人陷进去,都会连皮带骨地被吞噬,没人能例外!

  (七)遁世

  “你不觉得可惜么?”

  “可惜什么?”

  “你放弃了那么多,”彩衣如霞的人轻轻地叹息,仿佛在替他遗憾,“那些东西,是多少人宁愿拼了性命,都想要牢牢攥在手里的。”

  “我只不过有些害怕?”

  “害怕?怕什么?”

  “怕带着面具,用一种自己完全陌生的姿态,违心地去活。”他迎着扑面而来、带着腥味的海风深深地呼吸,“我怕把自己弄丢了。”

  “可是,你已经把自己弄丢了。”

  他有些吃惊地看着她,“为什么这么说?”

  “你放弃了大漠之鹰的身份,不再高飞,难道想一辈子在这座海岛上,做一只只吃小鱼小虾海鸥吗?”

  “那又有什么不好。”面色黝黑的男人,揽紧了怀里的女人,“不孤单,就幸福。”

  “幸福就这么简单?”

  “只要你想要,本来就不难。”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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