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篇]板起面孔看红楼

第一章:《红楼梦》是曹雪芹忏悔之作

   评判宝玉多诋毁 涉及贾政无贬词

   小说红楼梦》里有个微妙有趣的现象不知发现没有:凡涉及贾宝玉评价,无论是谁,几乎全部是贬斥诋毁之言,很少有好话。

   第一个评价贾宝玉的是冷子兴。他向贾雨村介绍贾宝玉,从出生嘴里衔了一块五彩晶莹的玉、玉上还有许多字迹说起,说到周岁时“抓周”,只抓些脂粉钗环。政老爹大怒,说:“将来酒色之徒耳。”如今长了七八岁,虽然淘气异常,但聪明乖觉处“百个不及他一个”,说起话来也奇怪,说女儿是水作的骨肉,男人是泥作的骨肉,见了女儿便清爽,见了男子便觉浊臭逼人。“你道好笑不好笑?将来是色鬼无疑了!”冷子兴的这段评介,是《红楼梦》书中第一次向读者介绍贾宝玉。后面贾雨村的辩解看起来声色俱厉、义正词严,其实仔细看来非常软弱无力。贾雨村说了一大堆,无非就是说,像贾宝玉这样的人,是秉“清明灵秀”之气“残忍乖僻”之气相搏相遇而生的。这种人既有万人之上的聪俊灵秀之气,又有在万万人之下的乖僻邪谬;陈后主明皇、薛涛、崔莺都属于一路人。像贾宝玉这样生于公侯富贵之家的,“则为情痴情种”。这样的人怎么说是“色鬼”呢?不过是“痴于情”的“多情种子”而已!正是冷子兴的句话,“成则王侯败则贼”,情痴情种,不过是将“色鬼”的称谓换了一个好听说法罢了。

   第二个评价贾宝玉的是王夫人。在他母亲嘴里,贾宝玉是“母亲的孽根祸胎,家里的混世魔王”。具体表现是:“一时甜言蜜语,一时有天无日,一时又疯疯傻傻”。简直是一幅精神病患者的写照。

   经过王夫人如此一番描述林黛玉以为这人必定是一个惫懒、懵懂的“蠢物”、顽童。谁知一见面,“面若中秋之月,色如春晓之花?,鬓若刀裁,眉如墨画,面如桃瓣,目若秋波”,“天然一段风骚全在眉梢,平生万种情思悉堆眼角”。这里完全不是由于“情人眼里出西施”,因为一见钟情才觉得“看其外貌最是极好”的,而是“看其外貌最是极好”才“心中大吃一惊,倒像在那里见过一般”。 作者怕读者印象不深,此处又用两段《西江月》将贾宝玉狠狠地骂上几句:“纵然生得好皮囊,腹内原来草莽”!

   后面贾琏的小厮兴儿在尤氏姐妹面前形容贾宝玉时,也有这么一句评价:“成天家疯疯癫癫的”,“外头人人看着好清俊模样儿,……谁知是外清而内浊”。作为奴才,兴儿评价主子时措辞尚不敢过于放肆,尤二姐画龙点睛的一句话,“可惜了一个好胎子”,一针见血地点明了兴儿一大番评论的主题。

   第三个评价贾宝玉的是贾敏——贾宝玉的姑妈、林黛玉的母亲。她时常对林黛玉说:你那个衔玉而诞的表兄,“顽劣异常,极恶读书,最喜在内帏厮混……无人敢管”——这四句话,活脱脱画出一个纨绔子弟的无赖之相,搁在今天,不是一个小流氓,也是个“问题学生”、“不良少年”,学校的坏典型!

   第四个评价宝玉的,是警幻仙子转述宁荣二公之灵的话,说贾宝玉 “秉性乖张,生情怪谲”,亦不是褒奖之语。即使是在最为溺爱嫡孙子的贾母的嘴里,宝玉也是个“魔王”。后面还有傅试家婆子等人对宝玉的议论,总是跳不出“秉性乖张,生情怪谲”这八个字去。

   总之,无论是亲是疏,无论是人是鬼,无论是远是近,说起贾宝玉来总是贬多于褒。而褒的内容,除外表有个好胎子外,还有“天分高明,性情颖慧”,“过目成诵”,连政老爹也不得不承认有些“歪才”。

   另一个微妙有趣的现象是,本来还有些“歪才”的贾宝玉,只要诸位姐妹一起作诗、论文、谈学问,他的那些聪明才智在姐姐妹妹面前好像被什么东西压抑遮挡,怎么也发挥出来了。庆元宵元春省亲一回,贾宝玉奉元春之命再赋四首五言诗,急得汗都下来了。形容芭蕉叶,除了元春不喜欢的“绿玉之外,他死活再想不起别的典故出处来。薛宝钗在紧要关头帮了他一把,悄悄提供了一个“绿蜡”的典故。贾宝玉这才“洞开心臆”。此处是书中第一次展示:薛宝钗的博学强记远在宝玉之上。在林妹妹面前呢,贾宝玉就更显得迟钝、笨拙了。本想今夜大展奇才将众人压倒的林黛玉,苦于得不到发挥的机会正在技痒难忍之际, 见宝玉才写成三首、还差一首,便自告奋勇:“你只抄录前三首吧。赶你写完那三首,我也替你作出这首来了。”说毕,低头一想,早已吟成一首五言律诗,写在纸条上搓成团掷给宝玉。“宝玉打开一看,只觉得比自己所作的三首高过十倍”!呈给元春之后,果然是黛玉代作的这首被誉为四首之冠。当年七步成诗的曹子建,若读至此处,恐怕也要自愧不如了。此后结诗社,宝玉和姐妹们一起赋海棠,吟菊花,咏螃蟹,题柳絮,不是潇湘妃子夺魁,就是蘅芜君居冠,总是怡红公子屈居人后。不仅诗文,参禅悟道,抚琴弈棋,以及绘画、对戏曲了解认识上,薛、林总有一人要胜贾宝玉一筹。在薛、林二人跟前,贾宝玉满腹的聪明智慧都使不出来,露出了“腹内原来草莽”的本色。由此联想到薛宝钗制作谜语里,那句“有眼无珠腹内空”,《螃蟹咏》中的“眼前道路无经纬,皮里春秋空黑黄”,也俱是由“纵然生得好皮囊,腹内原来草莽”演绎而来的,如果说不是用来讥讽贾宝玉的,倒不好解释了。

   还有一个微妙有趣的现象,是对贾政的描写上。

   在小说中,贾政与其说是贾宝玉的父亲,不如说是的宝玉死对头更为贴切。宝玉从出生后到长大、到出走,几乎得到一点父爱。给读者的印象,他总是在那里呵斥、教训宝玉。事实上,因为宝玉总爱在内帏厮混而不喜读书,贾政确实也对这个不肖之子充满“嫌恶”。父对子严厉多而慈爱少,子对父则如鼠畏猫,一听到他父亲叫他,“好似打了个焦雷,登时扫去兴头,脸上上转了颜色,……杀死不敢去”!(第二十三回)

   然而微妙有趣的是,书中凡涉及贾政的文字,皆行文谨慎,不敢着一字贬语。即使宝玉挨了那番痛打、几乎被打死,之后也不敢说贾政一个“不”字,还得拐弯抹角地说,爷老子管得对、打得应该。按说,贾政是荣国府的当家人,也是一切大是小非的责任人。可是他却是个甩手掌柜的,把财经大权和一切大小事务全部推给贾琏夫妇,而且不加监管。而贾琏又把管家大权推给凤姐,这样就给凤姐造成了一个为所欲为空间。以至后来抄家时抄出一箱借券文书,乃是重利盘剥的罪证,问贾政是谁行的,贾政跪地碰头说:“实在犯官不理家务,这些事全不知道。问犯官侄儿贾琏才知。”也是直到被抄家了,贾政才更加惊诧地知道“不但库上无银,而且尚有亏空。这几年竟是虚名在外”!贾宝玉的种种不肖,虽说有贾母溺爱,那当父亲的也难逃“教子无方”之咎。可是作者却在第四回中,早早把贾政之责开脱了出来:

   虽然贾政训子有方、治家有法,一则族大人多,照管不到这些,二则现任族长乃是贾珍,彼乃宁府长孙,又现袭职,凡族中事,自有他掌管,三则公私冗杂,且素性潇洒,不以俗务为要,每公暇之时,不过看书着棋而已。余事多不介意。

   脂砚斋特别点出:“训子有方,治家有法”八字特洗出政老来,又是作者隐意。也就是说,在曹雪芹的笔下,贾氏族不少子弟染了一身纨绔习气,吃喝嫖赌无所不为,这一切与“政老”全无干系;冷子兴说荣宁二府这样的翰墨诗书之族,儿孙一代不如一代了,也要将“政老”剔除在外。当然,“政老”能否被摘洗得如此干净,读者可以从旁观者的角度自己分析。然而作者为何一定要把贾政开脱出来不可

   贾政在外为官,最后被上司节度使参了一本,罪名是“失察属员,重征粮,苛虐百姓”。这个节度使竟然还是贾政的儿女亲家。可见问题之严重已经“忒闹得不好,恐将来弄出大祸”,到了非参不可的地步了。参他一个“失察属员、请旨革职”,实在是避重就轻,救他一命。若非儿女亲家,恐怕就不是“请旨革职“了。事情闹到这般地步,罪责也不在贾政身上,上司和下属都知道贾政是个好人,是“家人在外招摇撞骗,欺凌属员”,把政老的好名声都弄坏了——都被人参了,官也贬了,职也革了,作者却还要着力辩解、维护甚至赞美一番。

   作者在王夫人、薛姨妈和贾母身上,也是只誉不毁的。祖母是“享福人”,姨妈是“慈姨妈”。王夫人是抄检大观园的决策者,也是致死晴雯的罪首。而在曹雪芹的笔下,她本来是个“天真烂漫之人”,心地单纯,性情直率,也正因为“天真”,才“惑奸谗”而做出抄检大观园的决定,驱赶晴雯更是听信王善宝家的谗言、被人蒙蔽之下做出的。总之,王夫人没有任何错误,即有一时糊涂,那也是“被金刚菩萨支使糊涂”的。

   贾氏家族里难道有人干坏事么?当然得有,不然怎么会招来抄家之祸呢!而那些见不得人的坏事,大部分是“东院”宁国府里的人做出来的;败坏家风、一味享乐、将家底挥霍一空,也是宁国府的祸根:“箕裘颓堕皆从敬,家事消亡首罪宁。”就是说,若论罪的话,也是宁府为重而荣府为轻。作者为何一味为贾宝玉一家说好话呢?

   如何解释这几处微妙有趣的现象呢?只要弄明白作者和贾宝玉、贾政等人的关系,这些微妙之处就有了合理答案了。

   二、雪芹自谦称“蠢物” 宝玉原来是“石头

   可以看出,作者在思想感情有着明显的倾向性。这种倾向性,不能不是源于作者跟这些人的亲源关系。那么,作者和贾宝玉、作者和贾政等人,究竟是一种什么关系呢?请读者认真读读《红楼梦》开卷的回前总批,自会找到答案。

   此书开卷第一回也。作者自云:“因曾历过一番梦幻之后,故将真事隐去,而借通灵之说,撰此《石头记》一书也,故曰‘甄士隐梦幻识通灵’。”但书中所记何人何事,又因何而撰是书哉?自云:“今风尘碌碌,一事无成,忽念及当日所有女子,一一细推了去,觉其行止见识皆出于我之上。何堂堂之须眉,诚不若彼一干裙钗哉?实愧则有余悔则无益之大无可奈何之日也。当此,则自欲将已往所上赖天恩、下承祖德,锦衣纨绔之时、饫甘餍美之日,背父母教育之恩、负师友规训之德,以致今日一事无成、半生潦倒之罪,编述一集,以告普天下人。虽我之罪固不能免,然闺阁中本自历历有人,万不可因我不肖,则一并使其泯灭也。虽今日之茅椽蓬牖,瓦灶绳床,其风晨月夕,阶柳庭,亦未有伤于我之襟怀笔墨者。何不用假语村言,敷演出一段故事来,以悦人之耳目哉?故曰\'贾雨村风尘怀闺秀\'。\"乃是第一回题纲正义也。开卷即云\"风尘怀闺秀\",则知作者本意原为记述当日闺友闺情,并非怨世骂时之书矣。虽一时有涉于世态,然亦不得不叙者,但非其本旨耳,阅者切记之。

   这段话不同版本之间存在细微的区别有的地方多几字、有的地方少几字,其意思大体一致其中有一句话无论怎样读也觉着别扭,可能读者也感觉到了:“实愧则有余悔则无益之大无可奈何之日也当此则自欲……” 惟独这句话所有的版本却又相同怀疑是最初抄写时颠倒了位置。似乎这样排列一下更为通顺:“……实愧则有余悔则无益。当此之大无可奈何之日也,则自欲将以往……”这样读就显得顺畅了,而又没有改变作者的原意。

   这段话包含了这样几个意思——

   一个意思是,通过解释本回题目,申明此书并非是怨世骂时之作,写的不过是“一干行止见识皆出于我之上”的女子;

   再一个意思是,这些人和事都是我亲身经历过的,是真实的,不过假借“通灵宝玉”的经历,用假雨村言把她们讲述出来而已;

   还有一个意思是,通过记述当日闺友闺情,忏悔我的罪过:我在上赖皇帝的天恩,下承祖宗的功德而过着锦衣玉食的富贵日子时,没有听从父母的教诲和师友的规劝,以致于一事无成、半生潦倒。

   “甄士隐梦幻识通灵”,字面的意思是“甄士隐先生在睡梦中结识了通灵宝玉”。如果只有这一层意思,作者就不需要费笔墨再来解释一番了。作者在这句话里玩了一个小小的文字游戏,颠倒排列一下,就是“识通灵梦幻隐甄士”,“识”应读为去声“志”,“记”的意思,“识通灵”,就是“记石头”,颠倒一下就是 “石头记”;“石头记”的“梦幻”后面隐藏着“真事”。

   “贾雨村风尘怀闺秀”,也含有另一层意思,那就是(作者)在“风尘”中用“假语村言”回忆当日闺友闺情的故事。风尘,这里指社会地位卑下者的生活环境

   从这段回前总批中,我们可以得出这样一个判断:原来《红楼梦》是作者的自叙;作者本人就是贾宝玉的原型

   作者是谁?当然是曹雪芹。对此,有的学者持不同意见认为曹雪芹不过是个改编、加工者,真正的作者当另有其人或者是他的父亲,或者是他的叔叔。因为根据史料推算,曹家被抄没败落时,他还是个幼童,许多繁华的景象和奢侈的生活他并没有赶上。在这一点上,我们也有个疑问:能独自写出《红楼梦》这样优秀小说的,作者当是一个大文豪、大学问家。在有清一代,起码可以和写《聊斋志异》的蒲松龄相提并论吧。然而生前默默无闻,死后史料无载,不能不说是个怪事。不过,作者究竟是不是曹雪芹,我们可以不去讨论,因为这个问题不影响我们对《红楼梦》的阅读理解。《金瓶梅》作者是谁,至今没有定论,不是也没有影响对该书的研究和评论么!我们完全可以把“曹雪芹”当成“《红楼梦》作者”的代名词。那么,《红楼梦》就是曹雪芹在向读者讲述自己的故事。

   说《红楼梦》是作者的自叙,是说《红楼梦》和《三国演义》、《水浒传》、《金瓶梅》在叙述方法不一样,角度也不一样

   “自叙”者,“作者自云”之谓也。就是说,整部《红楼梦》,至少是前八十回,是作者“自云”讲述的故事。弄清了这一点,许多问题就容易了解了。比如第五回贾宝玉神游太虚幻境,那首《红楼梦引子》中唱道:“趁着这奈何天,伤怀日,寂寥时,试遣愚衷。”这几句话的主语是谁?当然是“我”——作者;“试遣愚衷”的“愚”,乃是作者自谦之词。于是可知,“怀金悲玉”亦作者也;“演出这……《红楼梦》”者,还是作者。那十二钗的“断词”、“判词”是谁作出的?仍然是作者。还有后面故事中一些带有主观色彩的描述和议论,也是出自作者内心的感受和议论;对一些人物的月旦臧否,比如,说湘云“憨”,说香菱“呆”,说迎春“懦”,说晴雯“勇”,说探春“敏”,说紫鹃“慧”,说袭人“贤”,同样是作者是作出的评价。您可以喜欢小说中的某人、讨厌小说中的某人,比如,有人认为袭人“奸”、宝钗“伪”,那是您作为读者的感受,也是您的权利和自由。但是,切不要把您的感受强加在作者头上

   或许有人会问:既然是作者的自叙,整部小说为什么不用第一人称叙述?这是因为在中国的小说史上,小说的功用不仅是为了读者阅读,还要说给人听,充当 “说书人的脚本”的功用。因为识字人少,买得起书的人少。说书人在普及文学作品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因而作者在著书时,既要考虑到读者阅读的方便,还要考虑到说书人叙述的方便。如若让说书人用第一人称演述书中的故事,势必会引起听众的误会和混乱,弄不清说书人口中的“我”究竟是说书人还是故事中的人。

   不信可看,大多回目的开头,总是“话说……”或是“且说……”,结尾处则总是使一个“扣儿”(即悬念):“要知端的,且听下回分解。” 或者:“欲知后事如何,且听下回分解”。注意,是且“听”下回分解而不是“看” 下回分解!在有些版本在有些回前,开头处常有“开场诗”,结尾处也有“定场诗”。如第六回开头——

   题曰:

   朝扣富儿门,富儿犹未足。

   虽无千金酬,嗟彼胜骨肉。

   本回的结尾处是——

   正是:

   得意浓时易接济,受恩深处胜亲朋。

   有的回目结尾处有“正是”两字,却无诗,当是准备作好后补上,因为曹雪芹不幸早逝而空在那里了。

   确定了《红楼梦》是曹雪芹的自叙,那么,青埂峰下日夜悲号痛哭的石头是谁?书中的主人公贾宝玉又是谁?这两个问题的答案也在书中,不仅作者反复“自云”点明,脂砚斋也多次批明:石头即是作者,石头也就是贾宝玉,换言之,作者即贾宝玉也。

   作者一开头便说“借通灵之说撰此《石头记》一书”。“通灵”者,书中之“宝玉”也:此“宝玉”乃是“无材补天”的假宝玉,其实是块形质粗蠢”的真“石头”。曹雪芹把自己说成是粗蠢的石头,又的成份,也有自惭形秽的真实。

   为说明我们的观点,下面列出几个例证。

   第三回林黛玉从扬州进京来到荣府,与王熙凤初次见面,受到这位当家人的热情欢迎。一阵寒暄之后,王夫人对凤姐说,应该拿出两个缎子给你这妹妹裁衣裳。凤姐道:“这倒是我先料着了。知道妹妹不过这两日到的,我已预备下了……”

   此处脂砚斋有段眉批:“余知此缎阿凤并未拿出,……若信彼果拿出预备,不独被阿凤瞒过,亦且被石头瞒过了。”

   脂砚斋清楚提醒读者:如果相信凤姐真的预备出给黛玉做衣裳的缎子了,那就不仅被凤姐骗过了,也被作者骗过了——石头,即是作者。

   再看第五回,《红楼梦引子》中“开辟鸿蒙,谁为情种”一句旁,脂砚斋侧批道:“非作者为谁?余又曰:亦非作者,乃石头耳。”

   从字面上看,脂砚斋有些自相矛盾,细一玩味,才看出是被他“幽默”了一下:“非作者为谁”,意思是非常肯定的。在故事刚开头处“只单单剩了一块未用,便弃在此山青埂峰下”,甲戌本脂砚斋眉批道:“妙!自谓落堕情根,故无补天之用。”这里已经点明:是作者自己说自己无材补天的原因是“落堕情根”。所以,“开辟鸿蒙”以来的第一情种,自然非作者莫属。而脂砚斋又说:也不是作者,是石头!有人由此认为:作者曹雪芹和石头不是一个人,这样理解似乎太呆板了。我们说,恰恰是这句脂批,把“作者”跟“石头”紧紧地联系起来

   第十八回,作者在描绘了一番大观园为迎接元春而装点得花彩缤纷、富贵风流之后,有这样一段话:

   此时自己回想当初在大荒山中,青埂峰下,那等凄凉寂寞;若不亏癞僧跛道二人携来到此,又安能得见这般世面?本欲作一篇《灯月赋》、《省亲颂》以志今日之事,但又恐入了别书的俗套。按此时之景,即作一赋一赞,也不能形容得尽其妙;即不赋赞,其豪华富丽,观者诸公亦可想而知矣。所以倒是省了这工夫纸墨,且说正经的为是。

   这段话突然改变了叙述的角度,用的完全是石头的口吻,使小说语言由客观描写变成了主观议论抒情。在小说中忽然插入这样一段话,确实显得很奇妙。此处脂砚斋有段眉批:

   如此繁华盛极、花团锦簇之文,忽用石兄自语截住,是何笔力!令人安得不拍案叫绝!是阅历来诸小说中,有如此章法否?

   “石头”是作者,“蠢物”也是作者。因为“石头”自恨粗蠢,因而自称“蠢物”。在向癞僧跛道打招呼时,他就这样说:“大师弟子蠢物,不能见礼了。”此后,“蠢物”一词便频频出现

   如第六回,在引出刘姥姥之前忽然加叙了这样一段话:

   你道这一家姓甚名谁,又与荣府有甚瓜葛?诸公若嫌琐碎粗鄙呢,则快掷下此书,另觅好书去醒目;若谓聊可破闷时,待蠢物逐细言来。

   在“蠢物”一词后面,脂砚斋双行夹批道:“妙谦,是石头口角”。此处已经点明,“蠢物”是作者自谦的说法。

   第十七回元春省亲,在解释为何大观园诸处匾额楹联用宝玉所作时,书中有这样一句话:

   诸公不知,待蠢物将原委说明,大家方知。

   这里的“蠢物”直接作为“作者”的代词。而“蠢物”一词后脂批为:“石兄自谦,妙。可代答云:岂敢!”

   有意思的是,“蠢物”有时代“石头”,有时代“作者”,有时又是贾宝玉的代词!

   第三回,林黛玉听丫鬟说宝玉来了,心中不由疑惑道:“这个宝玉,不知是怎生个惫懒人物、懵懂顽童?倒不见那蠢物也罢了。”看,这“蠢物”不是贾宝玉是谁?

   “蠢物”、石头、宝玉,三者如何统一到了一个人的头上?

   第一回里已然交代清楚:那形粗质蠢、原来只配“踮脚”的石头,被那癞头僧人“念咒画符,大展幻术”,变成了一块鲜明莹洁的美玉。“形体倒也是个宝物了,还只没有实在的好处”(即点明:本质仍然是没有用处的石头),因而在一僧一道的口中,它仍然被称作“蠢物”。

   甄士隐在梦中听见一僧一道对话,“但不知蠢物系何东西”,上前施礼请求观看。那僧取出,递与士隐,“士隐接了看时,原来时块鲜明美玉,上面字迹分明镌着‘通灵宝玉’四字,后面还有几行小字”。

   对“通灵宝玉”的细致描写,出现在第八回薛宝钗的手中

   宝钗托于掌上,只见大如雀卵,灿若明霞,莹润如酥,五色花纹缠护。这就是大荒山中青埂峰下的那块顽石的幻相。

   哦,“蠢物”者,乃“通灵宝玉”是也!“蠢物”是原来实质,“宝玉”不过是幻相,其实本是一物。是那一僧一道,将这“蠢物”携到昌明隆盛之邦、诗礼簪缨之族、花柳繁华地、温柔富贵乡去安身乐业。这不是贾宝玉是哪个?脂评注明:这安身乐业的去处,就是荣国府、大观园、怡红院。

   作者是谁?是石头。石头是谁?是贾宝玉。

   清朝的解庵居士评论《红楼梦》时说:“观其所居之名,宝玉曰怡红,雪芹曰悼红,是有红则怡、无红则悼,实惟作者一人而已。”

   清朝人涂瀛最早提出《红楼梦》是作者“自况”。他在《红楼梦论赞》中说:“(此书)故写贾宝玉种种越人,而于断制处从无褒语,盖自谦也。……吾以知《红楼梦》之作,宝玉自况也。”

   鲁迅先生说得更为准确:曹雪芹实生于荣华,终于苓落,半生经历,绝似“石头”。

   至此,前面列举的几个有趣现象便有了合理的解释。写宝玉,即作者说自己,频频用贬语,是由于自谦;写贾政,不敢用贬语,因为他是自己的老子,儿子岂敢编排老子的“不是” !

   这样说来,岂不是说《红楼梦》是曹雪芹的自传了?

   的确有人这样说,比如胡适先生。他说:“曹雪芹写《红楼梦》并不是什么微言大义,只是一部平淡无奇的自传——曹家的历史。”

   胡适先生的观点不无道理。因为曹雪芹在书中反复强调:他所写的这几个女子是他“半世亲睹亲闻的”,“至若离合悲欢、兴衰际遇,则又追踪蹑迹,不敢稍加穿凿,徒为供人之目而反失其真传者”。就是说,这几个女子的事迹、生平、命运,是完全真实的。脂砚斋在此处加眉批说:“事则真事,然亦叙得有间架、有曲折、有顺逆、有映带、有隐有现、有正有闰……”

   但是,小说毕竟是小说而不是历史。虽然是真实的素材,但也经过了作者的加工剪裁,更何况作者故意用“梦幻”遮盖敷演,还掺进了一些“假语村言”?如果说曹雪芹写的全部是真实的,完全是“自传”,那么,早就有人提出过责难了:老曹家有过一个衔玉而诞的孩子吗?曹雪芹有个当贵妃娘娘的姐姐吗?世上真有过一个大观园吗?此园在京中何处?这些问题不要说胡适,恐怕曹雪芹自己也要哭笑不得、不知如何作答了。

   清朝人王梦阮评论《红楼梦》:“全书二十回,处处为写真事却处处专说假语”。他认为,“看《红楼梦》不可呆板”;“一落迹象,谓宝黛实有其人、荣宁实有其地,刻舟求剑,便不足与言《红楼梦》。然全书字里行间亦自有其事其人。若一味谈玄,谓百二十回一切皆子虚乌有,亦甚非《红楼梦》真知己也。”

   鲁迅先生也没有把曹雪芹何贾宝玉等同起来,只是说“经历绝似”,就是说,贾宝玉的原形是曹雪芹。换句话说,曹雪芹是按照自己的性格特征、自己的经历去塑造贾宝玉这个艺术形象的。对此,鲁迅先生是这样看待艺术形象与模特原形的关系的——

   ……纵使谁整个的进了小说,如果作者手腕高妙,作品久传的话,读者所见的就只是书中人,和这曾经实有的人倒不相干了。例如《红楼梦》里的贾宝玉的模特儿是作者自己曹霑,《儒林外史》里马二先生的模特儿是冯执中,现在我们所觉得的却只是贾宝玉和马二先生,只有特种学者如胡适之先生之流,这才把曹霑和冯执中念念不忘的记在心里:这就是所谓人生有限,而艺术却较为永久的话罢。

   且介亭杂文末编《 <出关&gt;的“关”》

   老资格红学家冯其庸先生说得很精辟:

   曹雪芹是在他的大家庭彻底破灭、自身沦为饥寒群中的一员的时候写他的《红楼梦》的,所以作品给人以浓厚的回忆的感受,但又不是“回忆录”,更不是作者的“自传”,作者所说的“假作真时真亦假,无为有处有还无”,这是对他小说的艺术创作和概括的最清楚的说明。这就是说他的《红楼梦》,生活素材是真实的,但它的表现方法不是生活的原始记录而是伟大的艺术创造。

   世界文库本《红楼梦》&amp;#8226;序

   三、青埂峰下哭声哀 曹公忏悔良有以

   既然已经明确作者即石头亦即贾宝玉,那么,在青埂峰下“因见众石俱得补天,独自己无材不堪入选,遂自怨自叹、日夜悲啼惭愧”的,就是作者曹雪芹无疑了。

   于是,紧接着就产生了第二个问题:曹雪芹惭愧的是什么?是自己“无材”不堪入补天之选吗?如果质本不堪,天生无材,没有资格作补天之用,那就随遇而安——认命吧,用得着“自怨自叹、日夜悲啼”吗!可是这块石头“自经锻炼之后灵性已通”,认定自己“聪俊灵秀之气在万万人之上”,即使生于薄祚寒门,“也断不能为走卒健仆、甘遭庸人驱制驾驭”,完全可以成为陶潜、阮籍、柳耆卿、秦少游一流的人物。而最终落得一事无成、半生潦倒,那原因不是别的,就是自己“落堕情根”,因而在锦衣纨绔之时,饫甘餍肥之日,背父兄教育,负师友规训,“顽劣异常,极恶读书”,整日在内帏厮混——此作者惭愧一也;“忽念及当日所有之女子,一一细推了去,觉其行止见识皆出于我之上”,如果当初有诸女子之见识,也断不会造成今日之结果,“何堂堂之须眉,诚不若彼一干裙钗哉!”——此作者惭愧之二也。

   今日想来,事过境迁,光阴已逝,愧则有余,悔则无益。于是,在这大无可奈何之日,将我昔日之罪编述一集,以告普天下人——这就是曹雪芹写《红楼梦》的一个最主要的目的。

   虽然不能说《红楼梦》是曹雪芹的自传,但是可以这样说:《红楼梦》是作者的忏悔录。

   说《红楼梦》是作者的忏悔之作,这不是本书的首创。此前早有人说过。比如鲁迅:“据本书自说,则仅乃如实抒写,绝无讥弹,独于自身,深所忏悔。”

   何谓“忏悔”?最新版的《现代汉语词典》注释为:“认识了过去的错误或罪过而感觉痛心。”曹雪芹撰写《红楼梦》时,难道不正是“认识了过去的错误或罪过而感觉痛心”吗?若至此还不足以说服您接受这个观点,我们再来看几段脂批。

   第一回,空空道人从大荒山无稽崖青埂峰下经过,见一大块石头上字迹分明,编述历历。

   空空道人从头一看,原来就是无材补天、幻形入世,蒙茫茫大士、渺渺真人携入红尘,历尽离合悲欢的一段故事。后面又有一首偈云:

   无材可去补苍天,枉入红尘若许年。

   此系身前身后事,倩谁记去作奇传?

   脂砚斋在“无材补天、幻形入世”旁侧批:“八字便是作者一生惭恨。”在诗的第一句旁侧批:“书之本旨”;第二句“枉入红尘若许年”旁侧批:“惭愧之言呜咽如闻。”请注意,脂批反复告诉读者,作者是怀着“一生惭恨”的心情写《红楼梦》的,“惭恨”到何等地步?日夜悲啼,“呜咽如闻”!这绝不是作者的谦逊。如果说是因为谦逊而哭得“一把辛酸泪”,那就太不合情理了。

   第三回,王夫人向林黛玉介绍贾宝玉时,说“我有一个孽根祸胎”,甲戌本此处有一段侧批:(孽根祸胎)“四字是血泪盈面,不得已无奈何而下。四字是作者痛哭。”为何“血泪盈面”?对不起生身之母,悔恨交加也!为何“不得已而下”,因为是在说自己!实在不愿意如此贬低自己,又不得不这么说!

   作者为什么回如此惭恨呢?只要看作者撰此书时生活境况如何就可以理解了。作者生活境况如何?曰:茅椽蓬牖,瓦灶绳床。八个字高度概括了作者写书时的经济状况物质生活的窘状。想想看:屋顶上无有片瓦,仅用茅草遮盖;窗上糊的不是茜纱,只好用蓬草挡风。烧饭用的是陶釜,睡觉躺的是绳子编的床。这与大观园、怡红院、绛云轩里的生活环境,与锦衣纨绔、饫甘餍肥的物质享受形成了多么强烈的反差!

   后从面书中的描写可以看到,作者绝对是经历过豪华奢侈生活的。《小说原理》(作者别士,清朝末年人)中有云:“写贫贱易,写富贵难。此因发愤著书者以贫士为多,非过来人不能道也。”您从《红楼梦》中看元春省亲的规模,看秦可卿丧事的排场,看贾母到清虚观打醮的阵势,再从饭桌上的一道鸡油炸、鸡肉煨、鸡瓜拌的茄鲞,从身上穿的一件哦罗斯国孔雀毛捻成线织成的雀金呢大氅,从窗棱上糊的薄如蝉翼的“软烟罗”等这些生活琐细之处来看,足见作者是个“过来人”。作者从那样一个花柳繁华地、温柔富贵乡,坠落到今天这般寂寞凄凉,回首往日生活,辛酸落泪是非常自然的,不悲伤才是不正常的。

   以前有的研究者把作者的命运归结为政治的原因。好像曹家当年也正好赶上了一个反什么的政治运动,由于遭受政治迫害才使作者的生活由云端跌落到泥淖中的。因而《红楼梦》一书必然、也肯定是作者在发泄对当时当政者的不满,不过是为了逃避当时的“文字狱”,才故弄玄虚地说梦说幻、弄真作假的。这种推论看起来特别有道理,其实是用20世纪60年代的思维方式主观臆测出来的,是不顾曹雪芹的再三申明、强加给曹雪芹的。曹雪芹明明告诉读者,此书不含“伤时骂世之旨”,完全是作者的“自怨自叹”嘛,为什么一定要认为这些也是假的呢!

   曹雪芹究竟是如何忏悔的?他想通过自己的忏悔告诉读者什么?这正是我们后面要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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